李杰在任河南尹时,碰到了这样一个案件。
有一天,一个寡妇前来告状,控告她自己的儿子不孝。李杰派役吏把她的儿子抓来审问,她的儿子一点也不辩解,只是说自己有罪于母亲,即使被判死刑也心甘情愿。
李杰看他的样子很忠厚,并不像不孝之子,便对寡妇说“你孤身寡居,只有这么一个儿子。你现在告他不孝,按律条要判死罪。如果处死了,你作母亲的难道不后悔吗?”
寡妇说“儿子无赖,不孝顺母亲,我有什么可惋惜的?”
李杰说“既是这样,那么你去买口棺木来收你儿子的尸体吧。”
寡妇便出衙去买棺木。李杰派人跟在她后面,观察她的行踪。
寡妇从府衙出来,便高兴地对一个等在那里的道士说“事情了结了!”。说完,便到棺木铺买了一口棺木,叫人抬到府衙来。
衙役将看到的情况如实向府尹禀报。
李杰希望寡妇有悔过之意,反复劝导她。可是寡妇还是坚持原来的起诉。
那个道士站在府衙门外,不断地朝里窥视。李杰下令叫役吏把他抓进来。一经审讯,道士就承认了自己的罪行。原来道士与寡妇私通,常被寡妇的儿子制止、拆散,因而他俩怀恨在心,千方百计要除掉这个眼中钉。
真相大白后,李杰释放了寡妇的儿子,然后叫役吏用大杖打死了道士和寡妇,把他们装进那口棺木中,派人抬去埋了。
选自《国史异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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