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6.19 节日期间力度不减,高速支队端午小长假持续开展夜查整治行动

节日期间力度不减,高速支队端午小长假持续开展夜查整治行动

按照公安部交管局、黑龙江省公安厅交警总队统一部署,省交警总队高速支队端午小长假期间持续开展酒驾醉驾毒驾夜查统一行动,现将行动中查获的典型案例公示如下:

节日期间力度不减,高速支队端午小长假持续开展夜查整治行动

酒驾案例一:

驾驶人:梅某全,驾驶黑A8Z569号小型轿车。据梅某全自己供述,当晚7点左右,在邻居家待了10多分钟,喝了一听啤酒,然后就回家干活了,晚上10点多,准备去阿城,从亚沟收费站上的哈牡高速公路,在阿城收费站,被正在执勤的交警发现了酒驾违法行为。驾驶人梅某全知道酒驾的违法性,但心存侥幸,自以为喝一听啤酒没事儿,不能被查出酒驾。

经酒精检测设备检测,梅某全体内酒精含量为27mg/100ml,其违法行为属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将面临2000元罚款,驾驶证被记12分、暂扣6个月的处罚。

酒驾案例二:

驾驶人:刘某,驾驶黑AY712H号小型越野客车。据刘某自己供述,当时4点多,一家三哈口在亚沟的朋友家吃饭,席间喝了3瓶啤酒。餐后,拉乘媳妇和孩子开车回家,从亚沟收费站上的哈牡高速公路,晚上9点多,在阿城收费站,被正在执勤的交警发现酒驾违法行为,当时把车辆停在距检查地点10几米远处,将车熄火关灯,欲与其妻子换回驾。驾驶人刘某同样知道酒驾的违法性,当时家人和朋友也劝其不要酒后开车,但是当天着急回家看“世界杯”,而且外面下雨,心幸侥幸,以为不能有交警查酒驾;刘某对自己的下场后悔不已。

经酒精检测设备检测,刘某体内酒精含量为66mg/100ml,其违法行为属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将面临2000元罚款,驾驶证被记12分、暂扣6个月的处罚。

酒驾案例三:

驾驶人:刘某伟,驾驶车辆途经阿城收费站时,被正在执勤省公安厅交警总队高速支队哈牡大队的民警发现,其体内酒精含量为21mg/100ml,刘某伟称其是前一天下午喝的酒,对此,交管部门已对其抽取血液样本进行酒精含量检验鉴定。

节日期间力度不减,高速支队端午小长假持续开展夜查整治行动

酒驾案例四:

驾驶人:赵某志,准驾车型:B2,家住阿城。据当事人自己供述,17日晚6点左右,在亚沟岳母家吃饭时喝了一瓶啤酒,饭后7点半多,驾驶黑A0446F黑色丰田轿车载着爱人和爱人的姐姐,从亚沟收费站进入高速返回阿城,行经阿城收费站时,被正在执勤的交警查获,经酒精检测设备检测,赵某志体内酒精含量为50mg/100ml,其违法行为属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将面临2000元罚款,驾驶证被记12分、暂扣6个月的处罚。

酒驾案例五:

驾驶人:刘某波,准驾车型:C1,家住阿城,驾驶车牌为黑AZP350的大众轿车。据刘某波自己供述,17日下午去小岭和朋友聚会,晚6点多用餐时只喝了半瓶啤酒,聚会结束后都9点多了,其心存侥幸,认为一是自己喝酒少,且过了很长时间;二是节假日天又很晚了,不能有交警出勤。所以驾车载着朋友张某,从小岭收费站进入高速,不想在阿城收费站出高速时,被执勤的高速交警查获了酒驾违法行为。17日22时,刘某波被交警查获时体内酒精含量为75mg/100ml,其违法行为属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将面临2000元罚款,驾驶证被记12分、暂扣6个月的处罚。

酒驾案例六:

驾驶人:洪某臣,准驾车型:C1D,家住阿城。于6月17日晚驾驶黑AM981K小型客车由小岭返回阿城时,被正在执勤的省公安厅交警总队高速支队哈牡大队民警查获,经检测,其体内酒精含量为67mg/100ml。洪某臣自述,当晚7时左右在平山与朋友聚会,席间喝了半瓶啤酒,认为自己喝的很少不影响安全驾驶,所以才驾车上高速,对自己酒后驾驶事实供认不讳,并表示后悔不已。其违法行为属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将面临2000元罚款,驾驶证被记12分、暂扣6个月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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醉驾案例一:

驾驶人:张某明,现住哈市平房区。17日20时20分,张莫明驾驶车牌为鲁B8KT86轿车,行经哈牡高速公路阿城收费站时,因酒后驾驶被现场执勤的高速支队哈牡大队民警查获,经检测,其体内酒精含量为141mg/100ml,为醉酒驾驶机动车。张某明自述称,其下午二点多和5位朋友在平方区的一家海鲜饭店聚餐,席间六人共喝了24瓶啤酒,他自己喝了3瓶啤酒,聚餐约在下午五点结束。结束后他回家睡了一觉,睡到晚7点多醒来,感觉自己已经醒酒了,便从家出发,独自驾驶车牌鲁B8KT86轿车,由朝阳收费站进入高速公路,在阿城收费站要驶出高速公路时被执勤交警查获,对自己酒后驾驶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此醉酒驾驶案件正在办理中。

醉驾案例二:

驾驶人:姜某才,男,现住在哈尔滨市阿城区。其本人供述,6月18日下午15时左右,其在阿城区亚沟镇朋友家吃饭时喝了2瓶啤酒,在16时30分时其接到家里电话告知孩子生病了,于是姜某才借了朋友的黑A579MV号小型面包车先去亲属家借了钱,在其亲属家还睡了一觉,以为酒醒了,于是驾车从亚沟上高速准备前往阿城市人民医院,于20时在哈牡高速阿城收费站被民警查获。经检测,其体内酒精含量为128mg/100ml,为醉酒驾驶机动车。目前此案件正在办理中。

醉驾案例三:

驾驶人:李某国,男,现住在哈尔滨市宾县宾州镇。其本人供述,6月18日下午17时左右,其与几个朋友因过节在双城区聚餐时喝了4瓶啤酒,20时左右离开饭店去歌厅唱了1小时的歌后,其接到朋友电话让他去阿城处理一些事情,于是其驾驶黑JS7505号小型越野客车经绕城高速和哈牡高速前往阿城,于22时10分在阿城收费站被执勤民警查获。经检测,其体内酒精含量为118mg/100ml,为醉酒驾驶机动车。目前此案件正在办理中。

醉驾案例四:

驾驶人:宫某亮,男,家住哈尔滨市南岗区。其本人供述,18日中午,其在宾县聚餐时喝了4瓶啤酒,19时其驾驶黑A7393P号小型普通客车经哈同高速驶入哈尔滨绕城高速,于21:30分在群力收费站被执勤民警查获。经检测,其体内酒精含量为100.18mg/100ml,为醉酒驾驶机动车。目前驾驶人已被刑事拘留,案件正在办理中。

醉驾案例五:

驾驶人:于某东,男,现住在哈尔滨市阿城区。根据本人供述,其在17日下午16时,在哈尔滨市道外区参加亲属婚礼时喝了1两白酒2瓶啤酒,19时和朋友吃烤肉时又喝了2瓶啤酒,22时30分又换了一家烤肉喝了2瓶多啤酒,18日凌晨2时30分步行来到亲属家过的夜。18日晚20时,其在平山父母家吃完饭后,驾驶黑A5BT65号小型轿车从小岭收费站途经哈牡高速回家,在阿城收费站被执勤民警查获。经检测,其体内酒精含量为100mg/100ml,为醉酒驾驶机动车。于某东本人对检测结果存在异议,认为其在18日凌晨2时30分后没有再喝过酒,不应该存在这么高的检测结果,目前此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节日期间力度不减,高速支队端午小长假持续开展夜查整治行动

毒驾案例:

6月16日晚,黑龙江省公安厅交警总队高速支队哈牡大队正在哈牡高速公路阿城收费站开展全国同步酒驾毒驾夜查统一行动。22时许,有一辆本田牌轿车向收费站缓缓驶来,交警示意其停车,但该车非但没有听从指挥,反而加速欲从收费站闯卡逃脱,民警迅速反应使用警械控制住了该车辆。该车辆欲加速闯卡,拒不开车门的行为已经构成阻碍人民警察依法执行职务,执勤民警果断采取强制措施,对其驾驶室车窗采取强制破窗后将车门打开,车内包括驾驶人在内共2名人员,对现场执法民警进行激烈的肢体反抗,但终被民警以警械制服。

节日期间力度不减,高速支队端午小长假持续开展夜查整治行动

经当事人供述及民警调查,2人均承认吸食了毒品,并且民警在车内搜出毒品若干以及吸食毒品工具。两人供述,他们都被公安机关进行过强制戒毒,并且其中1人曾因贩毒被判刑,所驾驶车辆悬挂的号牌也并非本车原有号牌。

目前,黑龙江省公安厅交警总队高速支队哈牡大队,将对该车驾驶人毒驾违法行为以及涉牌违法行为做进一步调查,现已将2名涉毒人员移交当地公安机关禁毒部门处理,等待他们的将是法律的制裁。

节日期间力度不减,高速支队端午小长假持续开展夜查整治行动

黑龙江省交警总队高速支队提醒广大驾驶员朋友,酒驾醉驾毒驾是严重的交通违法犯罪行为,社会危害性极大!特别是世界杯足球赛期间球迷饮酒观赛、庆祝活动密集,为了您和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请自觉做到酒后不开车、开车不喝酒,自觉遵法守规、安全文明出行,“明知不可为而为之”必将付出惨痛代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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