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剑钧、楼天霞,快来昭平法院履行还款义务
被执行人莫剑钧、楼天霞因未履行生效判决书确定的义务且违反被执行人财产报告制度(或其他有能力履行而不拒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被昭平县人民法院依法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欢迎社会公众向昭平县人民法院提供其行踪和财产线索,并对有高消费、转移或隐匿财产、规避执行等行为的,进行举报。举报联系电话0774-6681510 (昭平县人民法院执行局)。
被执行人莫剑钧相片
执行案号::(2017)桂1121执671号
立案时间:2017年10月30日
失信被执行人姓名:莫剑钧
性 别:男
出生日期:1980年7月14日
身份证号:45242419800714****
其户籍所在地:广西昭平县木格镇木格财政所宿舍
经常住所地:广西昭平县昭平镇富城街7号
被执行人履行情况:全部未履行。
尚欠金额:28500元及利息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违反财产报告制度、消极执行
失信被执行人楼天霞相片
失信被执行人姓名:楼天霞
性 别:女
出生日期:1984年8月16日
身份证号:45242419840816****
其户籍所在地:广西昭平县昭平镇富城街7号
被执行人履行情况:全部未履行。
尚欠金额:28500元及利息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违反财产报告制度、消极执行
案件详情:被执行人莫剑钧、楼天霞系夫妻关系,2016年3月4日,以做生意缺乏资金周转为由,向申请人梁文强借款28500元。上述款项经昭平县人民法院生效的(2017)桂1121民初255号民事判决书确定由被执行人在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履行完毕,但执行人至今未履行。
联系举报电话:0774-6681510 6685505
联系人:莫法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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