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7.05 宁明|宁明法院多举并措攻克“执行难”

为切实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着力解决执行难问题,今年以来,宁明法院紧密结合地处边疆的实际,积极探索多项举措,突出执行工作的强制性,多举并措有力震慑“老赖”,有效攻克“执行难”问题。

宁明|宁明法院多举并措攻克“执行难”
宁明|宁明法院多举并措攻克“执行难”
宁明|宁明法院多举并措攻克“执行难”

宁明法院

多举并措

攻克“执行难”

第一招:借助社会力量,让老赖无处藏身

执行案件多、办案人员少、被执行人难找、财产线索难查等难题一直困扰着执行工作,如何利用社会资源寻找失信被执行人的行踪及财产是宁明法院努力的方向。

2016年,米某向农某借款3万余元,双方约定还款日期及违约后的利息。米某在债务到期后,只偿还了部分借款,余下的债务多次以各种理由拒绝偿还。2017年9月,农某将米某起诉到法院。经法院调解,双方达成米某分期向农某偿还债务的调解协议,但是米某在约定期限内并没有偿还债务,农某遂到宁明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宁明|宁明法院多举并措攻克“执行难”

在强制执行过程中,米某在电话里对执行法官撒谎,否认自己是米某。执行法官多次到米某家中均找不到其本人,通过全国法院网络查控系统也没有查到米某有可供执行的财产,执行过程困难重重。最后,执行法官决定将米某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中,到米某所在的村委、人群密集的地方和米某家门口张贴督促执行公告、限制高消费及有关消费令和悬赏公告。令法官惊喜的是,第二天就有群众来电提供寻找米某的线索,执行法官根据热心群众提供的信息顺利找到了米某,米某在法律的震慑之下履行债务,案件顺利执结。

为破解“人难找”执行难题,宁明法院通过与保险公司合作、吸引更多的热心群众成为“赏金猎人”等方式,借助人民群众的力量查找被执行人及其财产线索,保护执行申请人的合法权益。据悉,通过发布悬赏公告以来,宁明法院共收到8名热心群众提供的消息,并依此顺利执结6起执行案件。

第二招:强化司法拘留,有效震慑“老赖”

为“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把当事人的胜诉权变成“真金白银”,在最高人民法院周强院长提出“用两到三年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后,宁明法院强化执行措施,加大对失信被执行人的处罚力度,让老赖在法律的威慑下履行法律文书生效义务。

2014年,陆某向黎某借钱用于建房,双方约定还款时间。还款时间到后,经黎某多次催还,陆某以各种理由推脱还款。为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黎某将陆某起诉至宁明法院,陆某经法院传唤拒不到庭参加诉讼,宁明法院依法做出判决。判决生效后,陆某也不履行生效义务,黎某遂到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在执行法官开展工作过程中,黎某多次称上面有人,法院不能对其进行强制执行,并谩骂执行法官。执行法官向陆某释明法律,告知拒不履行的法律裁判文书和谩骂法官后果,陆某仍不知悔改,执行法官依法作出司法拘留决定。在拘留期间,陆某承认错误,交纳全部案款,使得案件顺利执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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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了解,宁明法院加强司法拘留力度以来,一共拘留失信被执行人12人对5名被执行人进行罚款,加大司法拘留,有力震慑了“老赖”,维护了司法权威。

第三招:做好信息宣传,加大对“老赖”的曝光度

宁明法院穷尽各种曝光措施,将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通过流动宣传车、LED滚动屏、法院“两微一端”、今日头条、村委会张贴等形式,对失信被执行人进行曝光,努力营造社会了解法院、群众理解审判、当事人支持司法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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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执行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中,双方达成了执行和解协议,但是被执行人黄某过后却未按协议的内容履行还款的义务。黄某被执行法官带回法院,释明不履行法院生效判决的后果后,依然拒不履行生效判决,执行法官决定对其进行司法拘留15天,罚款5000元的处罚。在此期间,宁明法院通过官方微信宣传报导了黄某的失信行为及被法院采取强制措施的结果,黄某亲属看到后,联系上了正被拘留的黄某,黄某一下子慌了,意识到曝光失信行为会让自己在生意伙伴面前没有诚信后,立刻主动联系法官并缴纳了全部案款。

宁明|宁明法院多举并措攻克“执行难”

在“基本解决执行难”决胜年,宁明法院结合自身实际,在执行工作中形成了“五个一律”速执团队挂图作战等方式方法,震慑了一批“老赖”,提高了执行质效,有效保障了当事人权益,维护司法公平正义。

——宁法 2018第57期——

素材提供 | 执行局

撰稿 | 梁伟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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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明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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