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环境工程学院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人事代理教师14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招聘单位为河北环境工程学院,是生态环境部与河北省共建的以培养环境保护专业人才为主的全日制高等学府;是我国最早开展环境教育的高校之一;被誉为培养环保人才的“绿色摇篮”;校址坐落在美丽的海滨历史文化名城—秦皇岛市。
学院师资力量雄厚,拥有一支学历层次高、学缘广泛、素质优良的教师队伍。专任教师344人,其中正高级人员37名、副高级人员139名,河北省“三三三”人才工程、省级专业带头人、省级教学名师、省级优秀教师、在行业内有影响力的专家学者50名,河北省优秀教学团队2个。2016年3月22日,教育部以《教育部关于同意建立河北环境工程学院的函》(教发函[2016]68号)致函省人民政府,同意在原中国环境管理干部学院基础上建立本科层次的河北环境工程学院,主要培养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所需要的应用型、技术技能型人才。学院全体师生员工正众志成城,攻坚克难,锐意进取,努力把学院建设成为立足河北,面向京津冀,辐射全国的以环境教育为特色的应用型、技术技能型本科高校而努力奋斗。
二、招聘原则
按照公开、公平、竞争、择优录取的原则,坚持任人唯贤、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采取面试、试讲、考核、考察等方式进行。
三、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由学院自行组织,按照制定招聘方案、发布招聘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查、面试、试讲、考核考察、体检、公示等程序进行。
四、招聘基本条件及岗位和人数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3.具有高校教师任职资格和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4.热爱党的教育事业,教书育人,为人师表;
5.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6.必须是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
7.硕士不超过30周岁,博士不超过40周岁。
(二)招聘人数和岗位条件
我院拟招聘教师具体专业和岗位条件详见《河北环境工程学院2018年公开招聘人事代理工作人员岗位条件表》(附件1)。其中招聘专业均参考教育部《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普通高等学校高职高专专业参考目录(试行)》等确定。
凡涉及到年龄、户籍、工作年限等需要确定时间的,计算日期截止到2018年7月31日。
符合招聘条件的港澳台居民,均可报名应聘相应岗位,需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或大陆承认的学历。
现役军人、公务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未满约定服务期限的其他人员、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不在招聘范围。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失信被执行人,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名。
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回避关系是指《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第四十一条关于“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人员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的规定。
五、招聘程序
此次招聘人事代理人员,按照《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冀人社发〔2011〕9号)有关规定程序组织实施。通过河北环境工程学院网站(www.emcc.cn)面向社会公开发布招聘信息。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网上报名。报考人员登陆“河北环境工程学院网站(www.emcc.cn)人才引进专栏”,下载并按照招聘公告的具体要求填写《河北环境工程学院2018年公开招聘人事代理工作人员报名表》,每人只能报一个岗位。并发送电子报名材料(电子邮箱为[email protected])。不接受现场报名。
报名时间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截止至2018年7月20日。
报名材料包括: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资格证和学术科研成果、硕士研究生课程成绩单、由本校毕业生就业指导部门签署意见的毕业生就业协议书、近期1寸免冠照片。
报名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凡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提供电子材料弄虚作假,责任自负;招聘单位有权随即取消应聘资格或聘用资格。
报名人员必须填写常用的联系电话并保持24小时畅通,以便及时联系。
2、资格审查。学院成立招聘工作领导小组,依照《河北环境工程学院2018年公开招聘人事代理工作人员岗位条件表》中的岗位条件要求,按照应聘者提供的所有报名材料信息,进行严格报名资格初审和复审。
资格初审依据报名电子材料确定,通过电子邮箱或电话告知初审结果。
资格复审现场完成。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于2018年7月24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4:30至17:30)到学院人事处(综合办公楼204室)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需提交以下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1)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附本人照片的户籍、身份证明)、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证书原件;
(2)应聘教师岗位所需要的教学教研业绩、科研成果证书等材料;
(3)在职人员必须提供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名的证明。
经资格审查通过的人员拟在河北环境工程学院网站公布,并进入下一程序。同时发布《河北环境工程学院2018年公开招聘人事代理教师面试工作方案》
(二)面试
1.面试时间:以面试方案公布时间为准。
2.面试组织:面试工作由学院人事处、教务处组织实施。拟定面试方案、成立面试评委组、组织面试、答辩、打分、投票表决、核定得分、公示等一系列程序,严格按照招聘专任教师条件和要求进行。
3.面试人选确定。资格复审通过后的应聘人员全部进入面试。
4. 在面试基础上,评委组对应聘人员按岗位进行投票表决,同意票数超过2/3的人员进入复试环节;同意票数未超过2/3的人员不得进入复试环节。面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对应聘者思想品德、学业成绩、工作能力、业绩成果等进行量化打分,综合面试成绩低于75分的不得进入复试环节。
5.面试结果实行双控制,即评委投票和面试成绩两项均通过才可进入下一环节。
6、面试结果将在河北环境工程学院网站公布,同时发布《河北环境工程学院2018年公开招聘人事代理教师试讲工作方案》。
(三)试讲
1.试讲时间:以试讲方案公布时间为准。
2.试讲组织:试讲工作由学院教务处、人事处组织实施。试讲严格按照高校教师岗位要求的条件和能力,制定方案、指定教材、组建评委、组织试讲、答辩、量化打分、公布成绩等程序进行。
3.试讲人选确定。依据面试结果,在符合双控成绩合格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按照计划招聘人数与试讲人选1:3-6确定;未达到1:3比例的不开岗,比例内末位面试成绩并列的同时进入试讲。
4. 在试讲基础上,评委组对试讲人员按岗位进行投票表决,同意票数超过2/3的人员进入下一环节;同意票数未超过2/3的人员不得进入下一环节。试讲成绩以百分制计算,对应聘者专业理论知识、教学能力和教学效果以及科学研究能力等进行量化打分,综合试讲成绩低于75分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5.试讲结果也实行双控制,即评委投票和面试成绩两项均通过才可进入下一环节。
6、试讲结果将在河北环境工程学院网站公布。
(四)总成绩核算
1.应聘人员通过面试和试讲两个环节后,最终成绩按照面试与试讲3:7的比例这算,即总成绩=面试成绩×30%+试讲成绩×70%。
2.应聘人员总成绩在学院网站公布。同时提交学院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审查并确定拟聘人选。
(五)体检
体检工作由学院人事处负责,参照现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人员按照1:1比例确定。不按要求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不合格的,取消拟聘入选资格,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六)考察
体检合格的,由学院党委组织部对其政治思想表现、纪律规矩意识、家庭成员政治历史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其档案材料、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拟聘资格。
(七)公示
经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经学院党委会集体研究确定拟聘人选。并在河北环境工程学院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如发现有违反招聘规定或存在严重问题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进行递补工作。
(八)办理聘用手续
对公示无疑义的应聘人员,按照《河北环境工程学院人事代理工作暂行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并纳入学院职工统一管理,享受与学院同类人员待遇,但不纳入正式编制。
六、招聘监督
学院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2018年人事代理人员公开招聘,并加强对公开招聘工作的监督;应聘人员和相关工作人员应自觉遵守回避制度,确保招聘工作公正、公平。如出现违纪违规情况,一经发现,将严肃查处,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七、其他事项
通过河北环境工程学院网站(www.emcc.cn)面向社会发布公开招聘信息;通过河北环境工程学院网站(www.emcc.cn)人才引进专栏公布招聘过程中的复审时间和地点,面试、试讲安排及成绩等信息。请应聘人员注意查看相关信息。
在公开招聘过程中发现的违纪违规行为,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
政策咨询电话:0335-7815764(河北环境工程学院人事处)
监督举报电话:0335-7815753(河北环境工程学院纪委)
招聘工作联系人:刘俊杰
联系电话:0335-7815764
电子邮箱: [email protected]
1、《学院2018年公开招聘人事代理教师岗位条件表》
2、《学院2018年公开招聘人事代理教师报名表》
河北环境工程学院人事处
2018年7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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