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7.11 松山區關於對2起履行黨風廉政建設“兩個責任”不力典型案例的通報

松山區關於對2起履行黨風廉政建設“兩個責任”不力典型案例的通報

一、松山區市場監督管理局主體責任落實不到位問題。2018年4月,檢查組對該局落實“兩個責任”情況進行督查時,該局尚未制定2018年度“兩個責任”清單,表明該局抓工作目標不明確,抓落實還存在不到位問題,經中共松山區紀委八屆四十六次和監委第十次會議研究,對負有主體責任的市場監督管理局黨組書記劉景峰誡勉談話,對該問題全區通報。

二、松山區交通局落實“兩個責任”不力問題。2017年5月,該局在制定“兩個責任”清單時,時任黨辦主任曹曉峰沒有詳細認真研究《赤峰市松山區全面從嚴治黨“兩個責任”清單》精神及要求,而是照抄照搬了《赤峰市全面從嚴治黨“兩個責任”清單》內容;曹曉峰在制定局班子成員“一崗雙責”責任清單時,沒有結合班子成員具體分工的實際制定責任清單,局班子成員也沒有認真研讀並根據分管工作提出修改意見,而是直接簽字存檔;該局黨組2017年度在落實“三會一課”制度中,重視程度不夠,工作不到位,將“三會一課”等同於集體學習,沒有“三會一課”的相關記錄;該局黨委所屬八家收費站黨支部在2017年2月召開民主生活會時,出現組織生活會的內容,民主生活會和組織生活會不分。2017年末,該局班子成員撰寫述職述廉報告,副局長梁友、韓書清和區紀委派駐交通局紀檢組長楊政輝三人對此項工作認識不夠,沒有認真撰寫述廉報告,而是照搬了2016年述廉報告內容。經中共松山區紀委八屆四十六次和監委第十次會議研究,決定對負有主體責任的該局黨組書記王國輝、時任局黨委書記楊建華和負有監督責任的時任區紀委派駐交通局紀檢組長楊政輝進行誡勉談話;對交通局副局長梁友、韓書清批評教育,責令做出書面檢查;對交通局班子成員任鳳安、祖洪波、時任黨辦主任曹曉峰、八家收費站黨支部書記劉國海、支部委員聶傳江通報批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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