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3 為什麼美國總統就職宣誓手按《聖經》,而不是他們的憲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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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更多地是因為傳統而不是法律,就像西方許多證人在出庭作證時,要手按《聖經》而不是《憲法》宣誓,所作證言不是謊言而完全屬實一樣。其實具有這項傳統的,不只美國一家,如英國及英聯邦國家、西班牙等等,政府首腦宣誓就職時,也將手放在《聖經》上。另一些國家,也是後來因為思想解放或宗教改革運動,政府首腦就職改為親吻或手託國旗,有的雙膝跪地親吻大地。一些穆斯林國家首腦的就職典禮,是手按《古蘭經》宣誓,含義大致相同。

這一傳統來自兩個方面,一是美國所脫胎的英國宗教和文化傳統。遠在美國立國前,第一批清教徒因為在英國不能忍受迫害,於是乘坐“五月花號”前往美國(那是美國還遠不是一個國家)。他們在船上訂立了“五月花號公約”,強調是為了上帝之榮耀,為了拓展上帝之信仰,並以上帝的名義,建立更加公平正義美好的社會。也就是說,上帝的影響,比憲法的影響更深遠更神聖,更具精神層面的象徵意義。無處不在的上帝在看著你,在保佑和監督著你。

傳統的另一面,開國總統華盛頓就職時,就是手按《聖經》宣誓的。因此後面的絕大部分總統,就將這一習慣延續了下來。

並不是所有美國總統,都是手按《聖經》宣誓就職的。第六任美國總統約翰·昆西·亞當斯,就職時手按的就非《聖經》而是憲法。西奧多·羅斯福就職時,手邊既沒有《聖經》也沒有憲法。

美國總統宣誓時的誓詞大致如下:我莊嚴地宣誓,我將忠實地履行美國總統的職責,盡我最大的努力執行、保護美國憲法賦予美國人民的一切權利。同樣,並不是每位總統的誓詞都完全相同。


世界真的很大


只有把手放在聖經上才能算是一本正經的胡說八道!所以特朗普不說人話!不做人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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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年一次的美國總統就職典禮,全球矚目,影響頗大。1933年通過了美國憲法第20條修正案規定,每位總統在擔任總統職務前必須宣誓。

這一宣誓儀式,由最高法院首席大法官主持,既有法律的層面,也用信仰、道德的角度。

宣誓內容是:“我將忠誠地執行合眾國總統的職務,並盡其所能維護,遵守和捍衛合眾國憲法。”

宣誓儀式莊嚴肅穆,不能出錯。2009年奧巴馬就任宣誓時,大法官沒有將誓詞中“忠誠地(faithfully)”按憲法規定的順序說出,次日只得重新再來。

2013年奧巴馬連任時,手按兩本《聖經》宣誓,分別是林肯和馬丁 路得 金生前用過的,前者解放黑人、打贏南北內戰,後者是著名的黑人領袖。選這兩個人,深有意味,與奧巴馬的黑人身份相關。


宣誓是憲法規定的,但是並未規定要手按《聖經》,然而,幾乎所有的總統都這麼做,為什麼呢?

一、源自華盛頓,尊崇國父,沿用至今

美國第一任總統、國父華盛頓宣誓時手按《聖經》,開了先風,後人尊崇國父,沿用至今,蔚然成習俗。

華盛頓,堪稱人類歷史上最偉大的領袖,領導美國人民獨立,功可敵國,但謝絕黃袍加身,任期到後選擇功成身退,回到自己農莊。

二、美國的獨立,是上帝的恩典

華盛頓認為,美國的獨立,是上帝的恩典:“美國人民比別的國家更有理由承認,上帝介入過他們經歷的諸事。美國人不應該忘記,上帝的大能在我們的革命時期多次彰顯,全能的上帝是我們唯一的保護”

三、歷屆總統都是基督徒

美國曆史上幾乎每一個總統都是基督徒,信仰基督教新教,也是美國最大的宗教信仰。手按《聖經》宣誓,神聖而虔誠,上給上帝聽,下給國民聽。

曾經有人去法院上訴,美國宗教多元,為什麼偏偏只按《聖經》宣誓,這不是宗教歧視、平平等嗎?事實上,手按《聖經》是總統的個人自由,如果總統是佛教徒,他也可以按《金剛經》,但是,這可能嗎?

美國建國之源就在於反對宗教迫害,故不設立國教,信仰自由,但也不能歧視別的宗教。


方立在加州


美國總統上任時將手安放在《聖經》上宣誓,不是美國憲法的規定,而是一種慣例。當年美國國父華盛頓在總統就職典禮上手按《聖經》宣誓,並在誓詞之外表示:“我宣誓,我祈求上帝的保佑”。他還曾經表示,“美國人民比別的國家更有理由承認,上帝介入過他們經歷的諸事。美國人不應該忘記,上帝的大能在我們的革命時期多次彰顯,全能的上帝是我們唯一的保護。”從此約定俗成,成為慣例。

美國總統上任宣誓時手按聖經,還有一個重要原因,是1620年102名美國人的先輩乘坐“五月花號”到達今天美國東海岸的普利茅斯後,其中41名(有說37名)成年男性公開約定:在新的土地上,使建立自由和宗教平等的國家成為可能。他們的這份約定史稱“五月花號公約”。聖經有“舊約”和“新約”,原意就是“誓約”。美國的主體民族是WASP,即白人(white)、盎格魯-薩克遜人(Anglo- Saxons)、新教徒(Protestant)。美國總統或總統職位競選者都非常強調尊崇上帝,強調自己的教徒身份,因為信仰使人虔誠、有同情心。美國第16任總統林肯1863年11月發表的《葛底斯堡講演》,最後一句就是“一個承蒙上帝福佑實行民治、民有、民享的政府,將永世長存”。特朗普也一再聲稱:“《聖經》是我最愛讀的書”。

“左手《聖經》,右手憲法”。服從《聖經》是服從上帝的意志,遵從憲法則是服從人民的意志。正像里根所言,美國是人民制定憲法讓政府服從、讓政府接受人民的監督,不是政府制定憲法要求人民服從。也就是說,美國的民主是“人民做主”,不是政府“為民做主”,而民主(democracy)的本意就是“人民的統治”。


馮瑋


美國總統在宣誓就職時,一般按照慣例,即將上任的總統舉起右手,在宣誓就職時放在聖經或者憲法上。美國以基督教為主,他們認為萬物都是由於上帝創造產生的,只有上帝的權威才是至高無上的,而他們的權利也有由上帝所賦予的。但是嚴格來說,美國法律並沒有對此作出要求,也就是你可以手按聖經宣誓,也可以手按憲法宣誓。

1789年,美國第一任總統喬治·華盛頓在宣誓就職時手按聖經後,這一習慣就流傳了下來。但並不是所有的美國曆任總統都手按聖經宣誓,1901年,羅斯福在宣誓就職時,並沒有手按聖經。約翰·昆西·亞當斯和富蘭克林皮爾斯在宣誓就職時對著憲法宣誓。大多數美國總統在宣誓就職後還會在加一句話,就是上帝幫助我。

美國國父華盛頓為美國的民主樹立了最好的典範,在幹滿兩屆後收拾鋪蓋回家,如果華盛頓當時貪戀權利,如今的美國肯定不是現在這個樣子。所以,為了紀念華盛頓起到的良好的帶頭作用,之後的總統都將華盛頓視為榜樣。

除此之外,儘管美國大多數民眾都是移民過去的,但是基督教在美國十分流行,除了個別幾個總統,美國曆任總統都是基督徒。宣誓就職時使用聖經就很好解釋了。


走進伊拉克


這應該說是一個傳統,雖然沒有明文規定,但是一直流傳。因為美國的誕生和宗教有著直接關係,美國數量最大的宗教群體也是基督教。

美國的誕生和清教徒有直接關係

美國的發源和“五月花號”有直接的關係。1620年,從英國出發的“五月花號”載著102名英國清教徒,在牧師布萊斯特率領下向美洲駛去。當時的英國正在經歷宗教衝突,清教徒遭到了天主教徒的迫害,所以一部分清教徒希望到北美尋找生路。

這艘船上的人就成了第一批殖民美國的英國人,也成了美洲殖民地的開始。尤其是在“五月花號'乘客之間簽署了自治協議,就是協調在新大陸生活的基本法律,所以被視為美國的開端。

美國早期的殖民者都是清教徒,所用的法律核心也是宗教教義

他們剛到美國的時候,並沒有現成的法律。因為最早的美國人都是清教徒,所以宗教教義自然而然就成了他們生活的法律。

可以說,美國文化的核心就是基督教文化,尤其是美國最核心的白人,主要都是基督徒。所以美國第一任總統華盛頓在當選總統時,手按聖經進行宣誓,或許有信仰和法律的雙重含義,而這一做法也流傳下來。

美國總統幾乎都是清教徒,因為選民不會輕易選其他信仰的候選人

美國曆任總統都信仰基督教,從來沒有例外。而且除了肯尼迪是天主教徒之外,歷任總統都是新教徒。為什麼會出現這種情況呢?

因為美國總統選舉,需要民眾的支持。一般民眾是不會支持異教徒的候選人,只會投相同信仰的候選人的票。既然美國的清教徒最多,自然是信仰新教的美國總統候選人最受歡迎。

所以美國總統當選後,也樂意展示自己的信仰,獲取民眾的支持

美國總統宣誓的時候要手按聖經,也正是向公眾公開自己的信仰,這是最基本的獲得公眾支持的辦法。所以說,美國總統手按聖經宣誓,和美國的文化、歷史和制度都有直接的關係。


風雲世界觀


美國是一個由英國清教徒建立的國家,在人們傳統的印象中清教徒要比天主教徒溫和的多。

(搭載著英國新教徒到達美洲的“五月花號”帆船,這些人並不是第一批到達美洲的英國移民,但卻是對美國影響最大一批移民,因為在這艘船上誕生了著名的《五月花號公約》)

的確,清教徒確實沒有天主教徒那麼強烈的宗教意識,當年信奉天主教的西班牙和葡萄牙都是打著傳播上帝福音的旗幟四處殖民擴張的。今天西班牙和葡萄牙的殖民地也都是信奉天主教的國家,像亞洲唯一的天主教國家菲律賓就曾經是西班牙殖民地。

相比之下,清教徒對於宗教確實沒有那麼執著。英國人在擴張中都是尊重當地人的信仰,從來不強迫當地人改宗基督教。

但是這並不意味著清教徒對上帝的信仰不堅定。

清教徒信奉加爾文主義,都是信仰新教。清教徒認為《聖經》才是唯一最高權威,他們對於宗教的忠誠度絲毫不亞於天主教徒。

而且美國曆來的總統都是清教徒,都是信仰新教或是新教下屬教派的。美國曆史上只有來自愛爾蘭的肯尼迪是天主教信徒。

但是不論是新教徒還是天主教徒,他們都屬於基督教,所以美國總統在宣誓就職時都會手按《聖經》。

從第一屆總統華盛頓開始,美國曆屆總統在宣誓就職時都會手按《聖經》,這已成為了美國的一個傳統。

不過美國是一個政教分離的世俗國家,宗教是不允許干涉政治的,美國憲法也沒有要求總統就職時必須手按《聖經》,這僅僅是一個政治傳統。(特朗普手按《聖經》宣誓就任美國總統)


千佛山車神


兩百多年前,彼時還沒有現在的美利堅合眾國,而是一塊隸屬於大不列顛的永久性海外殖民地,居住在這裡的人絕大部分都來自英國。

隨著歐洲白人的到來,北美原住民的生存空間在現代文明的暴力手段下急劇萎縮!這裡也被白人劃分成了十三個殖民區,有各自的政府及議會,但都視英王為最高統治者。

所以,從1607年第一批殖民者登陸北美洲到1775年獨立戰爭爆發的這近兩百年中,北美洲的白人一直都視自己為英王的臣民。雖然在此之間英國爆發的光榮革命將君主專制變成了君主立憲制,但這並不妨礙人們對英王"君權神授"的認知。

所以,如今的美國總統在宣誓就職時將左手置於"聖經"上多多少少還是受到了"君權神授"的思潮影響。在他們看來,總統肩負的職業和使命是上帝的旨意。

對於這一點,我們可以引證美國曆史上比較著名的一句話:"是上帝賦予你權利來捍衛美國《憲法》,而不是《憲法》賦予你權利來捍衛上帝。"與此同時,美國的開國元勳喬治-華盛頓也堅定的認為"如果沒有上帝的介入,獨立戰爭不會成功!美國人的獨立皆是受上帝的恩典"。

之所以會出現上述思想,主要還是跟美國的宗教環境有著密不可分的關係!美國是一個幾乎全民信教的國家,據統計,有高達54.6%的美國人信奉基督教,23.9%的人信奉天主教,還有其他較少比例的人信奉東正教、猶太教、佛教、伊斯蘭教以及無信仰。

熟悉的朋友應該知道,雖然基督教、天主教和猶太教之間存在一定的區別,但它們三者本質上可以說是"同宗同源": 都視耶穌為創始人,視《聖經》為聖書。

所以,美國總統在接受以上帝名義捍衛《憲法》和國家的權利時,選擇《聖經》符合絕大多數美國公民的宗教信仰,不僅顯得更加莊重神聖,而且也有效的團結大部分國民。

我是軍武最前哨!


軍武最前哨


美國憲法並沒有規定總統宣誓就職,一定要手按《聖經》。可是自從華盛頓總統以來,每一屆總統都是手按《聖經》宣誓就職的。為什麼?因為美國是基督教立國的國家。沒有任何一屆總統願意讓人說他是沒有宗教信仰的。 美國講天賦人權,人人生而平等。那麼,作為美國政府的最高行政長官,三軍總司令的總統,他擁有至高無上的權力,如果他心中沒有畏懼,豈不是會濫用權力?所以依基督教的解釋,總統手按《聖經》宣誓,是心中有上帝的監管,不會做出濫權之事。 有一位美國教授曾經寫過一本書《聖光照耀下的自由》,書中就是詳細描述了美國如何在基督教的信仰之上一步一步建立的一個人人平等的自由國家的。如果基督教的精神不復存在,那麼人人平等的自由是無法保障的。 信奉基督教的美國人不相信人,但是相信神。他們認為,如果總統犯法,或許有時候法律沒有辦法治他的罪,但上帝卻有。有一位美國牧師表示,總統擁有最高的權力,如果他心中再沒有上帝對他的節制,那麼將美國交在他的手中,是會非常可怕的。 近些年,美國的自由主義抬頭,對美國的立國之初建立的一些基督教傳統的程式,已經展開了各種挑戰。雖然美國是政教分離的國家,支持民眾的宗教信仰自由。但是從傳統上講,美國的許多地方是保留著基督教的影響與傳統。美國沉默的大多數,基本上是希望保留基督教的道德影響力的。但是美國的一些精英團體,則大力推動去基督教華。他們控制了媒體等話話權,支持女權運動、墮胎、多性別等,這些都與基督教義大相徑庭,是一場新的不見硝煙的戰爭。


美國生活速遞


聖經是律法書,是歷史見證書,聖經是全愛書,聖經是超智慧書,聖經是獨一的天書,聖經是醫治,拯救,救贖之書,掌管宇宙萬有的真理之書,特郎普為什麼手按聖經上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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