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八条,《甘肃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三十八、四十、四十一、四十二、四十三条规定:驾驶机动车违法道路交通信号灯通行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甘肃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八十二条第三项,处以警告或者20-200元罚款,甘肃省执行标准为200元,扣除6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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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8-21 23:40:06 東崗交警五中隊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八条,《甘肃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三十八、四十、四十一、四十二、四十三条规定:驾驶机动车违法道路交通信号灯通行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甘肃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八十二条第三项,处以警告或者20-200元罚款,甘肃省执行标准为200元,扣除6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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