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8.24 一次业务范围外的接访

湘潭在线8月25日讯(湘潭日报社全媒体记者谢雨芬)不久前的一天,一名容颜憔悴的女子走进雨湖区纪委监委信访接待室。

“您好!请问到哪个部门可以查到我母亲当年的‘知青档案’?”女子问。

对于这件不属于接访业务范围的“分外事”,接待人员姚恩明并没有直接拒绝。

“不好意思,这里是纪委监委信访接待室,您走错门了,不过如果您不介意的话,可以把手上的材料给我看一下吗?或许可以帮到您。”

听姚恩明这么说,女子将信将疑地递上材料。

原来,女子是为其在非本辖区的某国企未按正式职工待遇退休的母亲“讨说法”。女子说,她为此事和该国企“打官司”败诉了,目前正向市中级人民法院上诉,急需找到能证明其母知青身份资料作为上诉证据。

仔细翻阅材料后,姚恩明得知,其母是通过劳动人事部门向该国企正式调拨的7名劳动指标之一,只需通过档案馆查到当年的这份劳动指标介绍信,作为证据提供给上诉法院即可。

得到“指点”后,女子感激地离开了。

第二天,女子再次来到信访接待室,还是姚恩明当班。

“多亏了您,我母亲的劳动指标介绍信查到了!”女子对姚恩明连连表示感谢,临出门时,女子突然转身,向姚恩明深深地鞠了一躬!

“这件事对我触动很大。”去年年底临近退休时从检察院转隶到区监委的姚恩明十分感慨,他说,纪检监察信访接待室虽然只是一个“小窗口”,却是连接群众和党委政府的桥梁,群众利益无小事,哪怕只是“分外事”,也可以在做好解释工作的同时,尽可能地为群众解疑答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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