點擊上方藍色字關注我們~
1.
離婚後再次對簿公堂
離婚20多天後,女子被查出懷有葡萄胎,治療花去5萬餘元,前夫該不該承擔醫療費?為了這筆費用,二人再次對簿公堂。
2018年3月5日,劉某、張某經法院主持調解達成離婚協議。3月29日,劉某做彩超顯示可能懷了葡萄胎,後診斷為妊娠滋養細胞疾病。劉某先後8次住院做手術,共花費5萬多元,扣除醫保報銷的3萬餘元,劉某實際花了2.3萬餘元。
劉某認為,由於前夫的原因,她的身體受到了創傷,以後可能會不孕,要求張某承擔醫療費。
而她的前夫張某不承認劉某懷的是自己的孩子。劉某起訴至法院。
2
法院:前夫付一半醫療費
法院審理認為,經醫療機構病理學檢查,劉某懷的葡萄胎形成於二人婚姻關係存續期間。因此,劉某請求張某承擔夫妻關係存續期間,因其懷有葡萄胎而住院治療產生的醫療費2.3萬餘元的一半,符合法律規定,應予以支持。法庭一審判決張某於本判決生效後30日內,一次性支付劉某醫療費11713.94元。
拓展閱讀
名詞解釋:葡萄胎
葡萄胎是指妊娠後胎盤絨毛滋養細胞增生形成大小不一的水泡,形如葡萄。這種症狀下極少有足月嬰誕生,且對患病婦女健康影響較大。
-END-
報料 \\ 商業推廣 \\ 代製作 \\ 代運營
固定電話:0511-86983129
微信號 \\ 手機號:18005291833
精彩推薦
閱讀更多 丹陽新聞網 的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