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9.13 人民法院公告

华中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100007907553000):

本院受理原告陈朋诉你公司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司法公开告知书、合议庭人员告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开庭时间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三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咸阳市渭城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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