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9.19 中科院院士:廣州應制定統一立體綠化標準和獎勵機制

熱帶及亞熱帶地區立體綠化大會在廣州舉行

金羊網訊 記者何偉傑報道:9月19日,由廣東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新加坡建設局、深圳市住房和建設局、廣州市林業和園林局等單位主辦主題為“發展立體綠化,建設生態城市”的熱帶及亞熱帶地區立體綠化大會在廣州召開。會上,中國科學院院士吳碩賢指出,廣州在屋頂綠化與牆面綠化在政策激勵和實施管理方面相對欠缺,未來應制定統一的立體綠化標準和獎勵機制。

廣州的立體綠化探索一直走在全國前列。上世紀七十年代,我國第一個屋頂花園就在廣州東方賓館10層屋頂建成。1997年廣州市出臺《廣州市城市綠化管理條例》就規定:新建大型公共建築,在符合公共安全的要求下,應建造天台花園。該規定一度被認為是全國首例對屋頂綠化作出要求的城市法規。到了現在,廣州的天橋簕杜鵑依然“刷屏”全國。

但即便如此,在專家的眼裡,廣州的立體綠化工作依然任重道遠。“廣州屋頂綠化與牆面綠化在政策激勵和實施管理方面相對欠缺,立體綠化整體發展力量還比較單薄。”在9月19日舉行的熱帶及亞熱帶地區立體綠化大會上,中國科學院院士吳碩賢坦言。他現場公佈了上海、深圳、廣州三座城市立體綠化強制性政策對比,其中深圳除了屋頂綠化的指標之外,對垂直綠化、橋樑綠化、水岸綠化、非公共類指標等方面都有強制性政策要求,而上海對牆面綠化也有相關指標要求。相比之下,廣州只是公佈了城市空間立體綠化實施指引,並無其他指標要求。

此外,在激勵性政策方面,上海和深圳都有公佈關於實施立體綠化的經費補貼相關標準,但廣州目前只是在2015年的《關於推進廣州市城市空間立體綠化的意見》中有提到,立體綠化示範點建設經費列入其同級財政年度部門預算,經相關部門審核同意後,在新建、改建的橋樑上的立體綠化、與主題工程建設費用一併列入主體工程總決算,並沒有進一步的經費補貼標準。

對此,吳碩賢建議,廣州應制定關於立體綠化的統一標準和評價、獎勵機制,此外,要加強對立體綠化植物樹種的研究,特別是颱風“山竹”過後廣東很多樹木倒伏的情況下,要把樹種是否抗風納入到考慮因素當中。

除了優化自身政策之外,與會的多位專家都提出,廣東在推進立體綠化項目的過程中,應該多向新加坡學習。在會上,新加坡建設局國際開發司司長許麟濟分享了新加坡在垂直綠化方面的一些經驗和相關政策。他表示,新加坡對建築立體綠化出臺了多種規劃要求和獎勵政策,例如屋頂花園面積及綠植盆栽佔用面積,不計入容積率計算;額外建築高度以鼓勵開發商將車庫設計在地下及在地面增加綠植。此外,為了提高新加坡綠化率,從2009年起,新加坡國家公園局設立專項經費,鼓勵既有建築改造過程中加建屋頂花園和立體綠化,補貼50%的屋頂花園和立體綠化安裝費用。該政策在2012年後重新修訂後,將獎勵範圍延伸至新建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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