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3 逮捕之后再请律师还有用吗?

用户61402406


很多人说律师没有用,主要说的是律师并没有能力把人从看守所捞出去,也不能实现自己心中满意的刑期。

比如,绝大部分犯事人被关进去后,由于看守所环境恶劣,在外面好日子适应惯了,忽然间日子这么难过,所以都对律师存在幻想,希望自己的律师能救自己出去。或者那些有钱的,都希望花再多的钱让律师能怎么操作,减轻自己罪责,或者把自己弄出去。

但是往往律师并不能如自己的愿,所以以犯人的角度来说的话,绝大部分的犯人都会认为律师是没用的。


当然,由于我国的现实情况,律师有没有用是根据你是否真的犯法决定的,如果你真犯了法,那律师确实没什么用,无法如你的愿。

而如果你确实没犯罪,或者确实在犯罪中所起到的作用比较轻,那律师确实可以提出观点,让法官进行慎重考量。


比如,你杀了人,按理你会判处死刑立即执行,那律师顶多辩护的看能不能让法院判你死缓,留你一命。如果你想出去,或者想判个低刑期,律师确实没那个本事。

比如,你犯了抢劫罪,如果按情节。应该判有期徒刑4年,可能你的律师看能不能辩护判3年或者3年半。如果你想判3年以下,那律师确实没那本事,因为抢劫罪最低3年。


律师的作用,大部分的时候,是保障委托人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在我国,你犯了什么罪,该怎么判,判多少,都在刑法和司法解释等各方面都写出来了,律师说有用,确实在某些当年很有用,你说没用,在事实清楚证据确凿上,确实没什么用。

不做就不会死,既然做了,就希望警方没什么证据,这样还有很大机会,如果证据确实充分,你还是别为难律师了。


看守所资深体验工程师


问这个问题的人,可能本身就认为请律师没有用,无论是逮捕前还是逮捕之后。

逮捕前,很多人想要把钱花在找关系上。逮捕后,还是不死心,以为关系或许可以把人取保出来。

然而,结果告诉你,关系能搞出来的人,律师也能搞出来;关系搞不出来的人,要想保出来,也就只有律师能做得到了;至于连律师都搞不定的,关系搞定的机率几乎为零

有时候我会对当事人说,或许你有关系,但律师却可以给你的关系一个帮助你的理由

所以,你说无论在什么时候,请律师有用吗?

因为律师在每个阶段的工作略有不同,所以所起到的作用不尽相同,但律师的职责是为了维护当事人的权益,几乎所有当事人都是不清楚自己哪些权益被侵犯,而这或许便是律师存在的意义吧。

所以你能说律师没有用吗。

如果说当事人未被逮捕时,律师的介入是为了不让当事人陷入侦查机关讯问的陷阱。

那么,在当事人被逮捕后,律师的介入则是通过进一步提交法律文书、与办案人员进一步沟通,还原事情真相,减轻当事人罪责。

简单的说几个亲办案例吧

当事人所处的地位到底有多么不重要,是通过我们提交的文书进行的表达,是我们见到办案检察官进一步交流后,打消了检察官的疑虑,最终不起诉。

当事人的病情到底有多重,是我们不断提交法律文书,告知检察官,才让检察官一次又一次的去和上面领导汇报沟通,最终取保。


金融犯罪辩护倪菁华


刑事案件办理一般上有一个所谓的黄金期限,就是被刑事拘留至检察院做出批捕前的这段时间。刑事拘留的最长时间为30日,检察院审查批捕的时间为7日,所以这个期限最长是37日。在这37日律师主要的工作就是通过了解基本案情,搜集必要的罪轻或者无罪的证据,亦或者说服被害人出具谅解书等工作,争取能够达到公安机关撤销案件、变更强制措施为取保候审,或者说服检察机关对于公安机关提请逮捕的申请做出不予批捕的决定。有些时候,一些案件在这最长的37日的时间内,通过律师的积极工作,往往可以起到比较好的效果。

但是,必须要指出的是,刑事案件程序较多,绝对不能过分夸大在批捕程序前律师工作的意义,这样就会使得有些人觉得是不是刑事案件律师只有这些工作可做。其实,虽然批捕前的阶段律师可以发挥积极作用,但是,由于毕竟这个阶段律师并不能查阅全部卷宗,也即律师其实对于案件全貌并没有全面了解, 所以这个阶段的辩护观点有时并不全面,甚至可以说辩护观点有可能都是错误的。因此,刑事律师的一个重要工作就是在案件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后,全面复制案件卷宗材料,经过详细分析研判形成一个最佳的辩护观点。律师形成自己的法律意见后,有权与承办案件的人员进行沟通,说服其接受自己的观点,以求得最有利于犯罪嫌疑人的结果。

所以,即使犯罪嫌疑人被逮捕了,在后续的刑事诉讼程序中律师仍然有很重要的作用。


张超律师


你好,根据你提出的“逮捕之后再请律师还有用吗?”根据以往的经验谈一下自己的看法。

逮捕以后请律师很有用

第一、律师在侦查、审查起诉、审判三个阶段都可以受家属及当事人委托介入案件。

有些案件在侦查阶段请律师的,经过会见后发现当事人确实情节轻微、危害不大,或者本身符合取保候审条件,自身可以放出来的情况就会建议家属暂时不用请律师去工作,而是等到最长37天,看当事人是否被逮捕,逮捕以后,律师介入工作,也就是说有些案件的工作重点可以放在逮捕以后,律师通过会见当事人了解当事人的情况,有没有无罪的证据,以及侦查人员询问的情况。因此逮捕以后请律师还是不晚的。一起只是可能错过了最佳时期,毕竟越早请就对当事人的权益保障的越及时。



第二、在审查起诉阶段请律师

在审查起诉阶段请律师的,可以让律师会见当事人,了解案件情况,逮捕的原因和案件程度(逮捕已经是证据确凿了,还是罪名、证据、事实等存在很大空间)单人单案的和团伙性的,主犯和从犯等等,身份地位不同,辩护策略也有差别。会见以后针对相应的情况做工作。案卷到检察院以后可以去阅卷,重复以上的工作。



第三、在审判阶段请律师

在审判阶段请律师的话,因为已经错过了两个阶段,和侦查机关以及检察院没有做到及时的沟通和争取相应的权益,在法院时候,阅卷的时间的也比较仓促,重点就只能在法庭上展开了,这就要求律师有扎实的功底,和办理专业的刑事案件能力来保障当事人的最大权益。



总之,刑事案件请律师还是越快越好!

以上是我的看法,如有不当敬请谅解,谢谢。


刑辩视角


很多人认为刑事案件请律师一点用都没有,其实也不能这样说,有个律师总比没有强吧。

如果请律师最好是在逮捕前也就是侦查阶段,大家常说的37天黄金期的这段时间请律师还是有必要的,因为这个时候当事人初进看守所内心是绝望无助的急需家人安抚,这个时候律师可以代替家人履行这个义务,然后这段时间对案件最重要的一点是律师可以向公安机关提出取保候审,这一点也确实律师能做到。


那么逮捕之后再请律师的意义其实不大了,律师在法庭上是起不到力挽狂澜的作用的,一般这个刑法的量刑都是死的,比如咱们常见的敲诈勒索罪,一般就是按金额:敲诈三万以上就是三年以上,再怎么辩护也变不了三年以下。

律师在辩护的时候其实很多都是说当事人是初犯或者从犯,没有前科一类的;还有就是说原告也存在过错。

咱们就说一下常仁尧殴打老师案,其律师做的是无罪辩护,然后提出对方也存在过错,说常仁尧在上初中的时候遭打老师的虐待才产生的报复行为,不过这些都没有被法院采纳,律师的无罪辩护显然也是一厢情愿。


所以说呢总结一句话:当事人判下来你感觉比你预估的要轻你就会感觉请律师有用,如果请律师钱又花了没有达到你预想的效果,你就感觉请律师没用!


石头聊案件


如果是出于短期内让当事人出来的目的,请律师是没用的;如果是出于争取在后续程序中获得从宽处罚甚至释放,请律师是有用的。


随着刑事诉讼法律知识的普及,很多当事人和家属都已经明白,刑事案件请律师的最好时机是逮捕之前。随之,有些人就会有这样的疑问:逮捕之后再请律师还有用吗?昨天,一个涉嫌诈骗的当事人的家属就咨询了笔者这样的问题。

就笔者的经验,请律师还有没有用,这样的问题大多时候的暗含之意就是请律师还能不能让当事人出来。

检察院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说明有证据证明犯罪嫌疑人实施了犯罪行为且有羁押的必要,就司法实践的情况来看,大部分的犯罪嫌疑人在逮捕之后的短期内均无法出来。因此,就大部分案件而言,如果是冲着让犯罪嫌疑人在逮捕之后的短期内出来的目的请律师,请律师是没用的。

司法实践中,有部分被逮捕的犯罪嫌疑人,也能在后续程序中出来了。就笔者的经验,被逮捕的当事人在后续程序中被释放的原因有取保候审、撤销案件、不起诉、判决无罪、缓刑、免予刑事处罚。在这类案件中,律师的作用主要体现在找到取保候审、撤销案件、不起诉、判决无罪、缓刑、免予刑事处罚的理由,并说服办案机关作出相应的决定。

一些明显没有释放可能的案件,请律师是否还有用呢?可以明确的是,如果是冲着放人的目的,请律师没有用。但是,量刑的轻重对当事人也是重要的,律师的专业工作有助于找到有利于当事人的情节,对当事人获得减轻、从轻量刑有帮助。值得一提的是,根据笔者的辩护经验,在侦查阶段,律师通过向公安机关提出意见,促使公安机关查清楚有利于当事人的事实,收集有利于当事人的证据,这是律师工作的重要作用之一。

回到前文的问题“逮捕之后再请律师还有用吗”,笔者的回答是,如果是出于短期内让当事人出来的目的,请律师是没用的;如果是出于争取在后续程序中获得从宽处罚甚至释放,请律师是有用的。


网络犯罪律师邓世运


有的有用,有的无用,难以一概而论。

不可否认,与欧美香港等地区相比,中国内地的律师是出了名的没用,当然,这也不全是律师的原因。

个人觉得:一旦逮捕,要想判轻一点,很多情况之下,律师还是有一定作为的;但是要想无罪,请了律师也非常困难。然而,非常困难而已,并不代表不可能。

就以一个贩卖毒品罪案件为例。

陈A有吸毒前科。

某天,公安民警在其住处进行搜查,搜了十几克冰毒出来,于是追问这些毒品是从何而来的。

陈某声称前几天在杨B处购买来的,当时在场的还有刘C,杨B卖货给他之后,还额外拿了一点出来,三个人在杨B的客厅里一起吃。

于是,公安民警马不停蹄,当天就分别将杨B、刘C抓获了,并且检察院也将杨B逮捕了。

关于当天的情形,

杨B矢口否认,说当时三个人在那里,没有吸毒,也没有贩卖毒品给陈A。

刘C的说法是当时,他们三个人确实一起吸毒了,毒品也是杨B拿出来的,他没看到杨B卖货给陈A,但是他知道杨B有贩毒行为,一直以来,杨B都是在以贩养吸。

很多人都觉得杨B的罪名肯定成立了,但是,将这三个的言词证据互相比对一下,就会发现未必如此,还是有一线生机的。

当天,陈A、杨B有接触,这点是可以确定的。

当天,陈A、杨B、刘C一起在杨B家的客厅里吸毒了,这点也是可以确定的,因为陈A、刘C都说了这件事,并且说法一致,杨B的否认是很难被司法机关采信的。

当天,杨B有没有贩卖毒品给陈A呢?

陈A的说法是有。

杨B的说法是没有。

刘C的说法是不知道。

另外,间接证据是刘C声称杨B一直都在贩毒,以贩养吸。

那么据此,可以认定杨B贩卖了十几克冰毒给陈A吗?

答案是否定的。

为什么呢?

陈A、杨B的说法互相冲突,并且这两个人都不能提供相应的其他证据对自己的主张进行印证,根本无法确认那一个人的说法是真的。

刘C声称的杨B一直在贩毒,存在以贩养吸的说法,只能表明杨B说谎的可能性比陈A大而已,但这并不足以证明杨B一定是在说谎。

根据疑罪从无的刑事诉讼规则,杨B有可能贩毒给陈A,也有可能没有贩毒给陈A的,推定其没有贩毒给陈A。杨B有可能构成贩卖毒品罪,也有可能不构成贩卖毒品罪的,推定其不构成贩卖毒品罪。

最后,检察院只好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为由,对杨B做出存疑不起诉的决定。

所以说,我们国家的刑事诉讼过程就像一个漏斗,在每一个环节都具有无罪的当事人进行过滤的功能:逮捕之后,还有不起诉;提起公诉后,还有撤回起诉,然后不起诉;不同意撤回起诉的,还有法院的判决无罪呢。


王如僧


律师有没有用,看你怎么用。很多人的要求是律师把人捞出来,那就不一定有用。我要是说律师没有用,你们又是不同意的。因为律师至少可以进去告诉犯罪嫌疑人应该怎么做,怎么应对警察的盘问,这在律师看来叫普法。在律师看来极其简单的法律问题,可能需要反反复复告诉当事人,当事人才明白。

我们自己也经常会讨论自己到底对这个案件有没有实质的帮助,确实很多案件其实有没有律师区别不大,甚至有些案件没有律师倒反而好一些。但是即便如此,得到专业的帮助,你才能分辨是非,才能确定自己到底需要不需要律师,需要一个什么样的律师。

当然任何行业都是二八定律,律师行业也一样。有优秀的也有混饭吃的。而大部分当事人对律师没有辨别能力,根本也无从考量,所以对自己的诉求也不能正确把握,结果就是不满意咯。

逮捕之后其实更需要律师,为什么这么说呢?逮捕之后还要审查起诉,还要继续侦查.为什么反而不需要律师了?那是不是上了法庭也不需要律师了?大部分肯定会说上法庭当然需要律师啊!那我问你啊,上了法庭,人家检察院公安局都把证据做实了,你这时找律师重要还是在他们没有把证据坐实的时候重要呢?


刘氓律师


有没有用?你要问办案机关和犯罪嫌疑人做了什么?是否被冤枉。

律师刑事辩护其实是司法审判中的代表一方利益的,如果利益存在冲突,嫌疑人一方存在指控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情况,那就需要律师作为法律支持为其提供帮助。

如果指控事实不存在任何错误,那就认罪服法,没什么可说的。

就像这太极锅,要平衡。


胖乎律师


1.逮捕只是强制措施的一种,取保候审也不意味着无罪,无论被采取何种强制措施,关键是看今后怎么根据证据和法律,做到无罪或者罪轻的效果。

2.如果认为自行辩护就能达到无罪或者罪轻的效果,那是叫无必要请律师,而不是无用。作一延伸,感冒了你觉得无必要找医生,自己买药吃就能好,而当你要做手术,找医生的必要性就来了。请律师和医生其实一样道理,都是利用专业力量,增加胜诉或治愈的筹码。

3.有一种情况确实是无用的,就是找了不专业不负责任的律师,有些情况甚至乎还有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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