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11 揚州高中女生落入虛假廣告騙局,兩“賣家”落網

一部蘋果7Plus手機售價僅350元,真有這樣的便宜事嗎?揚州一高中女生毫不懷疑,哪料,給賣家先後匯款9050元,卻連手機影子都沒見著;直至媽媽發現銀行卡交易異樣,帶她去報警,她才知被騙。案發後,幕後的兩名“賣家”落網。

揚州高中女生落入虛假廣告騙局,兩“賣家”落網

網購低價手機:先後匯款9050元仍沒收到

陳女士(化名)家住廣陵區,女兒小錦(化名)16歲,是揚州某學校的高中生。陳女士把自己的銀行卡與女兒微信綁定,以供女兒日常開銷。一般來說,小錦一週的開銷最多也不過幾百元。

去年9月28日,陳女士意外發現,銀行卡被多次轉賬消費,累計金額共計7500元。可那幾天她根本沒用過這張卡,於是,趕緊找到小錦來問。此時,小錦才道出真相:這7500元被她在網上買手機了,可是錢花出去,卻連手機影子都沒見著。陳女士頓時意識到女兒被騙,遂帶她去派出所報案。

在派出所,小錦向民警講述了網購手機的經過。

2018年9月19日晚上,小錦在QQ空間內看到一個暱稱為“in少女”的網友發佈的二手手機廣告,其中,一款二手蘋果7PLUS手機,售價僅350元。

當時小錦正想換一部蘋果手機,見價格如此便宜,很是心動,便與“in少女”在QQ上聯繫交易。對方表示,要先支付50元購機定金,並在3天內支付尾款,才能發貨。小錦沒多想,按照對方的要求匯款。沒想到,對方卻以小錦操作失敗、要交保證金、手機被海關扣下需要走程序等理由,不斷讓小錦匯款,並保證待驗證通過後就會退款。

為了早日拿到手機,小錦每次都如數轉賬,自己微信內的錢不夠,她就使用媽媽的銀行卡。然而直到同月28日被媽媽發現時,她手機仍沒收到,“in少女”還在要她匯款。

通過調取小錦的微信轉賬記錄,警方發現,19日至27日,小錦先後10次向“in少女”轉賬共計9050元。

網上布陷阱:全靠虛假廣告騙人

接報次日,廣陵警方即對此案立案偵查,後鎖定河北保定籍男子潘小某、潘某某有重大作案嫌疑。去年11月18日,兩人被廣陵警方抓獲。

經查,潘小某、潘某某住同村,其中,潘小某今年22歲,原本在天津打工;潘某某今年20歲,無固定工作。2018年3月,潘某某見有老鄉靠虛假手機廣告騙到了錢,就跟他們學會騙術,開始實施詐騙。沒多久,潘某某致富的路子傳到了潘小某耳朵裡,當時,他正嫌打工太累,一聽網絡詐騙來錢快,就投奔潘某某,跟著他入了行。

一般情況下,兩人各騙各的。套路都是:在無手機實物的情況下,在網上發佈虛假低價手機廣告,吸引被害人上鉤。

在化名為“in少女”詐騙小錦期間,潘小某感覺來錢太快,騙得6000元左右後害怕了;交由潘某某繼續對小錦實施詐騙,直至案發。

目前,偵查機關初步查明,除夥同潘小某詐騙小錦共計9050元外,潘某某還利用上述騙術,在網上單獨實施作案,騙走河南一名未成年人錢財共計6684元。上述贓款共計1.5萬餘元,分別被兩人用於交房租、吃喝玩樂。

歸案後,兩人的家人代他們退出了全部贓款。

因涉嫌詐騙罪,潘小某、潘某某已被公安機關採取取保候審強制措施。近日,該案被移送至廣陵區檢察院審查起訴。

【以案說法】

“如今,手機已成為很多高中生的標配‘裝備’之一,網購對他們而言也很平常。”承辦檢察官表示,但是,絕大多數高中生尚未成年,父母或其他監護人要承擔起相應的監管責任,引導孩子樹立正確的消費觀,並幫助他們提高辨別能力,切不可給孩子微信、支付寶等賬號綁定銀行卡後就不管不問。同時,他提醒廣大未成年人,在網上購物時,一定與家長多溝通,不要一味輕信低價廣告,交易時也一定要通過第三方平臺,待收到貨後再確認付款,以免落入網絡陷阱,財物兩空。

通訊員 袁永慶

記者 劉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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