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4.02 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关于悬挂“光荣牌”事项答记者问

建始网讯(融媒体记者薛荣 通讯员袁南方)连日来,建始县正在开展悬挂光荣牌工作,尖刀班、社区工作人员上门为烈属、军属和退役军人等家庭悬挂“光荣牌”,朋友圈一片“光荣牌的海洋”。但是部分退役军人反映还未领到属于自己的“光荣牌”,为此,4月3日,记者就退役军人事务局关于悬挂“光荣牌”的相关事项对该局负责人进行了专访。

记者:为什么会将光荣牌的称号统一为“光荣之家”?

刘局长:这是退役军人事务部在充分调研论证和征求不同对象意见基础上作出的决定。调研和征求意见时大家一致反映,悬挂光荣牌是对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的一种荣誉激励,并不与物质待遇挂钩,荣誉激励应体现普遍性和一致性,不应再作过多区分。同时,也可以有效避免因对象身份的转换而不断更换光荣牌、或一个家庭悬挂多个光荣牌。

光荣牌由退役军人事务部统一设计和规范光荣牌的样式、监督光荣牌制作,省退役军人事务厅负责本省份光荣牌的统一制作。

记者:我县是什么时候开始悬挂光荣牌工作的?具体是哪个单位负责?

刘局长:2018年7月29日国务院办公厅下发了《关于印发为烈属、军属和退役军人等家庭悬挂光荣牌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以下简称《办法》),2019年1月4日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省军区政治工作局联合下发了《关于做好为烈属、军属和退役军人等家庭悬挂光荣牌工作的通知》,3月2日县退役军人事务局下发《关于做好为烈属、军属和退役军人等家庭悬挂光荣牌工作的函》。县退役军人事务会同县人武部、乡镇人民政府组织落实本行政区域内光荣牌的具体悬挂工作,具体由尖刀班、村干部、社区工作人员到对象家里安置悬挂。

记者:光荣牌的悬挂对象是哪些?

刘局长:悬挂对象是具有我县户籍的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统称“三属”)家庭和中国人民解放军现役军人(以下简称现役军人)家庭、退役军人家庭。同时具备两个以上悬挂光荣牌条件的家庭,只悬挂一个光荣牌。我县目前悬挂光荣牌是根据前期对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信息采集工作的底数,通过与公安局开展信息比对后的数据来确定悬挂对象,部分存在疑问的对象暂时不予悬挂,等第一阶段悬挂完成后再根据情况开展进一步的调查摸底后再决定是否挂牌。

记者:部分对象反应不能悬挂光荣牌,那么哪些对象是不能悬挂光荣牌的?

刘局长:《办法》规定,悬挂光荣牌对象及其家庭成员如果依法被判处刑事处罚或被公安机关处以治安管理处罚且产生恶劣影响,现役军人如果被除名、开除军籍,应当取消其家庭悬挂光荣牌资格。被公安机关处以治安管理处罚后,若能够主动改正错误、积极消除负面影响的,经本人申请、各乡镇人民政府商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审核同意后,可以恢复悬挂光荣牌,这主要是为了督促其改正错误、继续保持荣誉,体现奖惩分明、公平公正。

记者:光荣牌如果损坏或丢失怎么办?

刘局长:《办法》明确规定了更换光荣牌的有关情形。悬挂光荣牌的对象居住地或户籍所在地改变,或发生光荣牌老化破损等情形,可以申请更换光荣牌;现役军人退出现役或去世后,其家庭继续悬挂光荣牌;悬挂光荣牌家庭的‘三属’或退役军人去世后,该家庭可继续悬挂光荣牌,但不再更换。

记者:目前我县挂牌工作开展情况如何?

刘局长:2019年2月1日,县委书记向红林慰问探亲在家的现役军人时亲自到对象家中悬挂光荣牌,正式拉开了挂牌工作帷幕。3月5日在业州镇草籽坝社区举行了为烈属、军属和退役军人等家庭悬挂光荣牌启动仪式,其他各乡镇也分别举行了简朴的挂牌仪式。按照相关要求4月底前必须完成挂牌工作,目前全县信息采集11328人,其中841人未通过政审,已挂牌4794块,各乡镇正在加紧悬挂进度。部分还未挂牌的对象也不要心急,属于你们的荣誉是不会丢的。符合条件未进行信息采集的对象,也请尽快带齐相关证件到当地民政办或者退役军人事务局进行信息采集,以便尽快悬挂光荣牌。为烈、军属等优抚对象家庭悬挂光荣牌是我们党的优良传统,是落实中央决策、推进荣誉体系建设的需要。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要构建完善军人荣誉制度体系,提升军事职业比较优势,让军人成为全社会尊崇的职业。李克强总理指出,要把军人荣誉“光荣牌”“军功章”在这个家庭高高挂起,在全社会形成爱军、拥军、优属的良好风尚。做好光荣牌悬挂工作是落实中央决策部署,营造全社会尊崇军人职业浓厚氛围的实际举措。同时,通过悬挂光荣牌建档立卡,全面掌握服务对象底数,将对全面提升服务管理水平、推进退役军人事业长远发展奠定基础。(编辑黎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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