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清明节的临近,
野外祭祀和户外踏青活动频繁,
全区春季森林防火进入关键时期。
4月3日,东港区森林防火指挥部组织区森林消防大队及香河街道森林消防中队50余名队员,开展护林防火紧急拉动活动。
此次活动进一步锤炼消防队员的意志,提高森林火灾预防和响应能力。为做好清明及“五一”期间春季森林防火工作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4月2日下午,涛雒镇在天台山区域组织开展防火应急演练。
各单位强化防火宣传力度,
发布森林防火信息,
发放防火宣传单、明白纸、强化防火值班,
切实提升森林防火意识、确保森林防火安全
兴海社区值班中
大石桥村墓地防火值班,确保森林防火安全
烟墩岭挂防火宣传横幅,防患于未“燃”
相家庄夜晚开展森林防火活动
天德社区到小区沿街商铺宣传发放节前安全一封信、征求居民公约意见
太阳城社区发放文明祭祀《倡议书》、普及防火知识
、
日照市人民政府发布了
关于严禁在林区野外用火的通告
(向上滑动查看内容)
日照市人民政府关于严禁在林区野外用火的通告
为有效预防和遏制森林火灾发生,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和森林资源安全,根据《森林防火条例》和《山东省实施〈森林防火条例〉办法》规定,严禁在全市林区野外用火。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禁火时间: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至2019年5月31日。
二、禁火区域:日照市所辖行政区域森林(山林、林场)内及距森林边缘500米范围内(正常住户限居住区之外)。
三、除森林防火指挥机构批准的计划用火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严禁在禁火区域实施烧荒、焚烧农作物废弃物料、燃放烟花爆竹、吸烟、野炊、祭祀用火、爆破用火、投放空中移动火源及其他易引发森林火灾的用火行为。
四、进入禁火区域的车辆和个人,要自觉接受森林防火登记检查,及时消除用火、用电等火灾隐患。
五、在禁火区域从事野营、登山、旅游等活动的人员,要严格遵守森林防火规定,服从森林经营者的防火安全管理。
六、无民事行为能力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进入禁火区域,监护人要有效履行监护义务,森林经营者要履行好监督管理职责。
七、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破坏或者非法占用森林防火设施、设备。
凡违反本通告规定的,由有关林业、综合行政执法部门依据《森林防火条例》和《山东省实施〈森林防火条例〉办法》等有关规定进行行政处罚;违反治安管理的,由公安机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日照市人民政府
2019年4月2日
閱讀更多 日照東港發佈 的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