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執行人拒不履行還款義務
賬戶被嵩明縣人民法院依法凍結後
竟揚言要“告”幹警
還向相關部門提交了“情況反映書”
質疑法院判決和凍結賬戶的合法行為
……
“反映書”被退回後
被執行人這才依法履行還款義務
10月18日,嵩明縣人民法院執行局內,被執行人楊某的女兒正在履行與申請人楊某瓊、楊某珍的還款義務。清點案款、打印電子收據憑證……程序進行得很順利,看起來像是什麼都沒發生過一樣。
然而,之前幾個月裡,楊某可是多次在嵩明縣人民法院和相關部門“鬧”了好久。
在原告周某夫婦與被告楊某夫婦民間借貸糾紛一案中,2013年,嵩明縣人民法院依法判決楊某夫婦共同償還周某夫婦本金10萬元及利息。
判決生效後,楊某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書,後周某夫婦向嵩明縣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在幹警主持下,楊某與周某夫婦協商,雙方同意從楊某退休工資中每月賠還100元給周某夫婦。幾年過去了,周某夫婦考慮到楊某生活日益改善,子女也已工作,於是便向嵩明縣人民法院申請凍結楊某退休工資銀行賬戶。
嵩明縣人民法院依法凍結楊某賬戶後,楊某的小劇場開始了……
每隔一段時間,楊某就到嵩明縣人民法院守著,先是對著執行幹警說各種不中聽的話,揚言要告法官等等……
“你這是不給我活路,我要去告你”
面對這種行為,幹警給予了極大的耐心,多次對楊某釋法明理,但都沒什麼作用。
後來楊某就真的寫了一份“情況反映書”投到相關部門,質疑嵩明縣人民法院
依法作出的判決和凍結。相關部門部門一一核實了“情況反映書”所說內容,認為反映不實,並對楊某進行了回覆。
“鬧”事無果後,2019年10月18日,楊某及女兒來到嵩明縣人民法院,履行了另兩起也在執行狀態的案件款項。下一步,楊某將與周某夫婦協商如何履行他欠對方的剩餘案款。
火力全開,攻堅克難!執行攻堅道路上,嵩明縣人民法院一直在行動。在“春城利劍”執行攻堅活動期間,嵩明縣人民法院將繼續加大執行力度,發揮“山高不畏難,日月照前行”的嵩法執行精神,將保障人民群眾的合法權益落到實處!為維護社會誠信之風添磚加瓦,切實維護司法權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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