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9 宣城為民營經濟發展“保駕護航”

本報訊(記者 張敬波)宣城市某小貸公司與該市某置業有限公司發生借款合同糾紛。鑑於雙方都是民營企業,日前,該市法院在執行階段採取“放水養魚”方式,促使當事人達成和解,最大限度保障了雙方權益。去年以來,宣城市兩級法院發揮審判職能作用,提升司法服務水平,護航民營經濟發展。

為服務和保障民營經濟健康發展,宣城市中院出臺《關於服務和保障民營經濟高質量發展的實施意見》,提出16條具體意見和服務保障措施。今年1月,他們在市本級民營經濟聚集地宣城經濟技術開發區成立全國首家產權保護巡迴庭,專門集中審理開發區涉企案件,協調處理民營企業盤活及“殭屍企業”處置等問題,先後受理涉企案件66件、審結59件。他們還創新司法服務保障舉措,推動成立全省首個市級破產管理人協會,出臺全省首個《房地產企業破產審判白皮書》,大唐公司破產重整案等企業執行案件入選2018年“安徽省法院保護民營經濟八大典型案件”。2018年以來,通過加強企業市場救治和退出司法保障,宣城市兩級法院助力22家企業重返市場,推進33家“殭屍企業”及時出清,盤活土地3716.40畝。

宣城市兩級法院依法履行刑事、民事和行政審批職能,公正高效審理民營企業案件,發揮生效裁判的引領和指導作用,為民營經濟健康發展營造安全、透明、有序的法治化市場環境。同時,切實增強執行威懾力和執行效果,促進民營企業勝訴權益及時兌現。2018年至今,該市兩級法院共受理涉民營企業案件27090件。該市法院與公安、稅務、房產、國土等多部門及金融、保險等機構建立長效聯動模式,探索“執行110”、財產稅務詢價、銀法聯席會、“拍拍貸”業務、“四位一體”保險機制等舉措,靈活運用執行措施,最大限度減少對企業生產和職工就業的負面影響。2018年以來,宣城市依法妥善執結民企申請執行案件3053件,為民營企業挽回經濟損失10.91億元。

為營造民營經濟健康發展的法治環境,宣城市兩級法院延伸審判職能,在強化多樣化普法宣傳的同時,建立完善企業商會調解、行業調解與訴訟調解銜接機制,拓寬糾紛解決渠道,該市法院通過訴前調解、司法確認方式化解涉民企糾紛1321件。圍繞構建優質高效便捷訴訟服務新格局,該市法院全面實行立案登記制,涉民企案件當場立案率達83%以上。同時實行立案、導訴、指導舉證等“一站式”訴訟服務,為民營企業提供訴訟引導和訴前釋明答疑60餘次,案件諮詢、查詢200餘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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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營經濟發展,離不開公平公正的法治環境。宣城市兩級法院充分發揮司法職能作用,積極運用司法手段鼓勵支持引導民營企業發展壯大,為民營經濟發展提供了有力的司法服務和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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