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01 救護車轉運調配全省劃分東、南、西、北四個區域

記者從省衛建委獲悉,為切實做好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的防控工作,確保全省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確診病例和疑似重症病例轉運工作順利開展,進一步強化病例轉運調度工作,省衛建委要求,要嚴格按照《海南省衛生健康委員會關於加強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收治及轉運管理的緊急通知》相關要求,轉運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確診患者和疑似重症患者。

據瞭解,目前我省所有負壓型救護車全部由省公共衛生緊急救援指揮中心統一調配,用於轉運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確診患者。如省內出現疫情大爆發情況,在做好醫護人員防護和救護車消殺工作前提下,可以使用普通救護車進行轉運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疑似/確診病例,救護車轉運要求按照《國家衛生健康委辦公廳關於印發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病例轉運工作方案(試行)的通知》(國衛辦醫函〔2020〕76號)執行。

救護車轉運調配工作按照全省統一區域管理,劃分東、南、西、北四個區域。北部區域(海口、文昌、澄邁、定安、瓊中、屯昌),由海口市120急救中心負責轉運和調配;南部區域(三亞、五指山、樂東、東方、保亭),由三亞市120急救中心負責轉運和調配;東部區域(瓊海、萬寧、陵水),由瓊海市120急救中心負責轉運和調配;西部區域(儋州、洋浦、臨高、白沙、昌江)由儋州市120急救中心負責轉運和調配。

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確診及疑似重症病例,由收治醫療機構請示省公共衛生緊急救援指揮中心,調配救護車轉運到定點收治醫療機構,同時上報省衛生健康委醫政醫管局,如收治醫療機構所在地無可用救護車的,由省公共衛生緊急救援指揮中心調配區域中心救護車轉運。

海口、三亞、瓊海、儋州、萬寧市衛健委要做好轉運車輛洗消工作,在符合消殺條件的洗車場建立臨時洗消站,其他各市縣可根據自身需求建立臨時洗消站。洗消站設置應達到洗消站建設標準相應要求,並設定消毒員,根據需要做好值班工作。北部區域中心臨時洗消站未建成前,海口市屬地的各醫療機構轉運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疑似/確診病例或者重症病例的救護車,先暫時在海口市120急救中心洗消點進行洗消。

該委要求,各醫療機構必須服從省衛生健康委醫政醫管局及省公共衛生緊急救援指揮中心的調派指揮。省公共衛生緊急救援指揮中心值班電話:0898-68658238,0898-68610955, 18976269120。(海南特區報記者 鍾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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