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03 【无棣】警 方 通 告(四)


【无棣】警 方 通 告(四)

为全面做好全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县公安局先后发出三次警方通告,得到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的理解支持,疫情防控取得阶段性成效。现在全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形势依然严峻,已经进入关键时期,专家判断近期是疫情防控最重要、最危险的窗口期。为阻断病毒传播渠道,控制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传播蔓延,更好保障全县社会稳定和人民群众社会安全,根据《刑法》《治安管理处罚法》《传染病防治法》和县疫情处置领导小组《关于进一步加大联合检查组排查力度提高查控质量的通知》等有关规定,现针对从外市返回我县人员,再次通告如下:

一、严格落实外市进入无棣人员登记

2020年1月20日-2月2日,从外市进入我县的所有人员,包括无棣居民和非无棣居民,务必在2月4日24:00前向所在单位、村居、社区或公安机关报告。2月2日后从外市进入无棣的人员,包括无棣居民和非无棣居民,在到达所在地两小时内向所在单位、村居、社区或公安机关报告,并按照要求隔离观察。

二、严格履行出租房屋业主报告制度

全县所有出租房屋业主必须加强对其出租房屋管理,督促2020年1月20日后外市进入无棣人员及时登记报告,对1月20日后外市进入无棣的租客未及时登记报告,出租房屋业主也未主动及时向所在村居、社区或公安机关报告的,在对外市进入无棣租客进行隔离的同时,依法追究出租房屋业主责任。

三、用工单位及时核查报告

全县各用工单位要迅速对本单位2020年1月20日后从外市进入无棣的人员进行核查,按照规定进行报告,严格按照要求落实隔离措施。

四、支持配合疫情防控工作

广大人民群众要充分认识当前疫情防控工作的严峻形势,出现发热、乏力、干咳等疑似症状的主动报告,积极配合相关单位依法采取措施。对以故意逃避、恶意阻挠、暴力抗拒等方式拒不配合防疫、检验、强制隔离、强制治疗等预防、控制措施的,公安机关将依法予以严厉打击。

希望社会各界齐心协力,积极配合疫情防控工作,共同维护好社会公共秩序,欢迎广大人民群众积极拨打110提供相关线索。

无棣县公安局

2020年2月3日

【无棣】警 方 通 告(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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