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03 中國碳市場2019年度總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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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極星大氣網訊:碳交易作為應對氣候變化的市場手段,被認為是最具成本效益的減排工具。從2005年歐盟碳市場開市至今,碳市場在全球範圍啟動運行,積極應對全球氣候變化。中國試點碳市場從2013年陸續啟動交易,減排成效初顯。其中,廣東碳市場自啟動以來配額成交量超過4億噸,全球排名第三,僅次於歐盟和韓國碳市場[1]。中國的全國碳市場也已宣佈啟動並在加速建設中。本文針對2019全年碳市場發展情況進行總結分析,並對中國碳市場未來發展提出建議。

一、全球碳市場概況

(一) 碳市場在全球範圍內得到廣泛應用

國際貨幣基金組織(IMF)在2019年10月發佈的《世界經濟展望》中指出,儘管全球碳排放量在2014至2016年間持平,但在2017和2018年出現了反彈,分別增加了1%和2%[2]。Global Carbon Project的最新預測顯示,2019年全球二氧化碳排放將創新高。到2019年底,全球化石燃料燃燒產生的CO2排放量將達到368億噸[3],高於2018年的365.7億噸。面對屢創新高的全球二氧化碳排放,各國均認識到低碳轉型的重要性。雖然在西班牙馬德里舉辦的《聯合國氣候變化框架公約》第25次締約方大會上與會締約方未就《巴黎協定》第六條碳市場機制問題達成共識,但碳市場作為應對氣候變化的重要工具,在全球範圍內得到廣泛應用。截至2019年4月1日,全球已有28個碳排放權交易市場,29個碳稅機制。這些碳定價機制覆蓋了46個國家以及28個地區近110億噸二氧化碳當量的碳排放,約佔世界溫室氣體排放的20%[4]。

(二) 歐盟採取措施維持碳市場穩定運行

歐盟碳市場(EU ETS)作為啟動最早且目前規模最大的溫室氣體減排市場,一直受到全球關注。目前歐盟已正式通過了EU ETS第四階段(2021-2030)的改革方案,第四階段的配額總量削減比例將從1.74%增至2.20%,進而加速減排進程,這將對控排企業的節能減排行為施加更大的壓力。

2019年初,歐盟啟動市場穩定儲備機制(Market Stability Reserve, MSR),目的是減少碳市場過剩配額,並提升市場抵禦未來衝擊的能力。2019年到2023年間,24%的剩餘配額將放入MSR中(第四階段的正常比例為12%),2023年後MSR中超過上一年度拍賣數量的配額將會失效。此外,歐盟還推出了其他改革方案,包括為解決碳洩漏問題而進行的更好的免費配額分配,以及促進低碳創新和支持低收入成員國工業和電力部門現代化工作的新財政支持機制。此外歐盟新引入了兩個低碳籌資機制:Modernization Fund用於支持能效提高項目,Innovation Fund用於支持可再生能源、碳捕捉、碳儲存以及碳利用項目。

(三) 加拿大各省啟動碳定價機制

2018年6月21日,加拿大正式通過了《Greenhouse Gas Pollution Pricing Act》(《溫室氣體汙染物定價法案》)。在該法案下,加拿大聯邦政府設定一個基本目標,各省及地區可根據各自發展特徵,自主選擇碳定價機制。同時聯邦政府建立了一套碳定價系統­­——The Federal Backstop System,對化石燃料徵收碳稅以及將相關行業納入碳市場。各省和地區可直接採用政府制定的碳定價系統,或選擇自行開發。加拿大國內各省原有碳定價機制若能滿足聯邦政府的排放基本目標,則可以繼續使用原先的碳定價機制。例如魁北克省碳市場滿足聯邦政府的排放基本目標,則可以繼續沿用碳市場;而其他尚未實施碳定價機制的省,可根據省內情況自行開發碳定價機制,因此加拿大三省在2019年新建碳市場。加上正在運行中的魁北克碳市場,加拿大全境共有5個碳市場啟動運行,為全球應對氣候變化提供實踐經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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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中國全國碳市場2019年進展

中國作為全球二氧化碳排放大國,其碳減排政策受到國際高度關注。尤其是美國於2019年11月正式啟動《巴黎協定》退出程序,全球減排目光轉移至其他碳排放大國,這使國際社會越加關注中國的氣候政策與行動。

(一) 中國應對氣候變化工作進展順利

2019年11月27日,生態環境部發布《中國應對氣候變化的政策與行動2019年度報告》,全面反映了中國自2018年以來在應對氣候變化領域的政策行動。報告表明中國應對氣候變化工作已取得一定成果。初步核算,2018 年中國單位國內生產總值(GDP)二氧化碳排放(以下簡稱碳強度)下降4.0%,比2005 年累計下降45.8%,相當於減排52.6 億噸二氧化碳,非化石能源佔能源消費總量比重達到14.3%,基本扭轉了二氧化碳排放快速增長的局面。

在適應氣候變化方面,大規模國土綠化和生態保護修復工程持續推進。我國在農業、水資源、森林和其他生態系統、海岸帶和沿海生態系統、人體健康、綜合防災減災、氣候災害的風險防控與預警、適應氣候變化國際合作等領域積極開展工作。適應氣候變化能力不斷增強,應對氣候變化體制機制不斷完善,全社會應對氣候變化意識不斷提高,為應對全球氣候變化做出了重要貢獻。

(二) 全國碳市場基礎支撐工作穩步推進

2019 年1 月17 日,生態環境部發布《關於做好2018年度碳排放報告與核查及排放監測計劃制定工作的通知》,針對石化、化工、建材、鋼鐵、有色、造紙、電力、航空八大行業2018 年的碳排放報告與核查及排放監測計劃制定工作,要求各地於2019年3 月31 日前完成溫室氣體核算與報告,並於 2019 年5 月31 日前完成核查、複核與報送。此次通知對完善配額分配方法夯實了數據基礎,保證數據質量,為後續配額分配方案的出臺提供科學依據。與2016-17年度的要求相比,此次核查工作增加了對企業排放監測計劃執行的核查,並且對鋼鐵行業補充數據表進行了修改和完善。

2019年5月27日,生態環境部發布《關於做好全國碳排放權交易市場發電行業重點排放單位名單和相關材料報送工作的通知》,為配額分配、系統開戶與市場測試運行做好前期準備。此次發電行業重點排放單位報送範圍為發電行業2013至2018年任一年溫室氣體排放量達到2.6萬噸二氧化碳當量(綜合能源消費量約1萬噸標準煤)及以上的企業或者其他經濟組織,包括滿足條件的自備電廠。

(三) 全國碳市場制度體系不斷完善

生態環境部於2019年4月3日發佈《碳排放權交易管理暫行條例(徵求意見稿)》,向公眾徵求意見。《管理暫行條例》是中國碳市場建設的立法保障,是全國碳市場運行的基礎,徵求意見稿的出臺是全國碳市場制度建設的重要進展。《管理暫行條例》作為部門行政法規,屬於規範性文件,對所有社會組織、社會成員,包括制定者本身均具有約束力,具備法律性文件的性質。目前該條例正在完善階段,將在完善後儘快出臺。

2019年9月25日,生態環境部發布《2019年發電行業重點排放單位(含自備電廠、熱電聯產)二氧化碳排放配額分配實施方案(試算版)》。該方案提出了兩套方案,這兩套方案均採用了基準線法,但在行業基準值設置方面有所不同。兩套方案均要求以2018 年供電量作為計算配額的基礎,按照機組2018 年供電量(MWh)的70%乘以相關的係數,計算出2019 年機組預分配的配額量。最終配額實際分配量將根據2019 年實際發電量進行事後調整,多退少補。

2019年12月16日,財政部會計司印發《碳排放權交易有關會計處理暫行規定》。該規定為碳排放權交易有關會計處理提供了規範和參考,比2016年發佈的《碳排放權交易試點有關會計處理暫行規定(徵求意見稿)》更簡化更具操作性,對重點排放企業實際賬務處理具有很強的指導性。該暫行規定為全國碳市場的建設提供了制度規範,提高碳會計信息的準確性與可比性,方便利益相關方對會計信息的使用。

(四) 全國碳市場能力建設活動不斷開展

生態環境部通過對全國碳市場參與企業開展能力建設,為市場運行打下堅實的群眾基礎。生態環境部氣候司在2019年10月至12月期間在全國15個地市開展了17場“碳市場配額分配和管理培訓班”,參會人員涵蓋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新疆生產建設兵團生態環境局(廳)負責碳市場工作的幹部、支撐單位的技術骨幹和發電行業重點排放單位代表,約6000人次。

培訓內容包括全國碳市場建設等應對氣候變化相關政策和下一步工作安排;省級主管部門排放數據報送管理、配額分配、交易管理、配額清繳、履約管理以及重點排放單位註冊登記系統和交易系統開戶管理、碳排放數據報送、配額清繳和履約,包括配額試算和模擬交易。系列培訓進一步提升全國碳排放權交易市場各類主體參與能力和管理水平,為全國碳排放權交易市場運行測試做好前期準備工作,保證全國碳市場的平穩運行。

三、中國試點碳市場2019年總結

2019年中國試點碳市場建設不斷深化。各試點不斷探索優化配額分配方法,擴大覆蓋範圍,改進碳排放監測、核算、報告和核查技術規範及數據質量管理,加強履約管理,確保試點碳市場減排成效。

(一) 試點碳市場總體成交規模穩中有升

2019年試點碳市場穩步推進中。2019年全年,八省市試點碳市場碳配額如表2所示,2019年累計成交量約6.96千萬噸二氧化碳當量,累計成交額約15.62億元人民幣,分別比2018年同比增加了11%、24%,年度增長主要來源於廣東碳市場成交量的突破,佔到總成交量的64%左右。

各試點碳市場之間的成交量和成交額差距進一步拉大。廣東碳市場成交量和成交額均居於試點碳市場首位,2019全年成交約4.47千萬噸碳配額,是試點市場中唯一交易量破千萬噸的碳市場。由於在成交量上的巨大領先優勢,廣東碳市場雖成交價格較低,但全年成交額仍居八省市碳市場首位,達到約8.47億元人民幣,佔到總成交額的半數以上。重慶、天津試點的交易量和交易額較小。2019年全年重慶共計成交約5.12萬噸碳配額,累計成交額約為35.35萬元;天津碳市場2019年度累計成交配額量約為62萬噸,共計約868萬元成交額[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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數據來源:wind. 中央財經大學綠色金融國際研究院

從各試點前後年度的成交數據對比來看,廣東碳市場在2019年比上一年度在成交總量和總額上均有了大幅提升,增長速度明顯快於其他試點。深圳碳市場2019年比上一年度有了明顯的交易額下滑,一方面是由交易總量下降導致,更大原因是配額的成交均價比2018年減少了一倍有餘。其餘碳市場兩年度成交情況差異不大,試點碳市場平穩運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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數據來源:wind. 中央財經大學綠色金融國際研究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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數據來源:wind. 中央財經大學綠色金融國際研究院

(二) 試點市場交易價格進一步拉大

除深圳外,其餘七試點的配額成交價[6]均比上一年度有所提升,其中北京碳市場2019年度的成交價格同比增長逾四成。碳價反映了當地節能減排的成本,與諸多因素相關,同時與市場供需關係、配額髮放鬆緊程度等緊密相關。IPCC 2018年的報告顯示,即使2030年碳價落在135-6050美元/噸區間內,全球較工業化前水平升溫不超過1.5攝氏度的可能性也只有50-66%[7];而Carbon Pricing Corridors Initiative對各行業碳價的預測表明,要達到《巴黎協定》設定的目標,對化工行業而言,2020年碳價需達到30-50美元/噸,且2035年增加到50-100美元/噸;電力行業碳價2020年需達到24-35美元/噸,到2035年應達到38-100美元/噸[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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數據來源:wind. 中央財經大學綠色金融國際研究院

2019年北京碳市場的碳價遠高於其他試點碳市場,日均成交價上達87.48元/噸,下探到48.40元/噸,日均成交最低價仍高於其餘市場的日均成交最高價。重慶市場的碳價為八試點中最低,前三季度在10元/噸以下波動,最低達到3.38元/噸,但從第四季度開始經歷了一波短期上漲,在年末達到峰值39.7元/噸。深圳碳市場價格波動劇烈且較頻繁,最低達到3.3元/噸,最高達到35.64元/噸。其餘試點碳市場除個別極值影響外,價格均較為平穩波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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數據來源:wind. 中央財經大學綠色金融國際研究院

(三) 試點碳交易活躍程度有待提升

從各碳市場的日交易數據看,廣東和湖北碳市場交易較活躍,全年分別有5個和6個交易日無交易。但個別碳市場交易不活躍,全年僅有12個交易日有成交記錄,且在履約期前後達到峰值,其餘幾日交易量都不大。也有的碳市場雖然有交易,但交易量極小,某些天數的交易數量甚至只有1噸。各試點2019年度的交易量如圖6所示,可看出各試點碳配額交易具有明顯的峰谷特性,高峰一般出現在各地履約期前後,而由於配額交易活躍度不高,通常都有多個跨度較大的低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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數據來源:wind. 中央財經大學綠色金融國際研究院

(四) 試點地區探索碳金融創新和國際合作

2019年部分試點在平穩運行的同時也在探索通過碳金融創新和國際合作等方式擴大市場影響力。2019年1月24日,上海環境能源交易所與上海證券交易所舉辦綠色投資研討會暨合作備忘錄簽約儀式,雙方將利用各自優勢資源,推動碳金融創新,探索基於碳排放權、排汙權等的衍生金融產品,推動上市公司的碳排放信息披露標準、方法以及相關能力建設工作。2019年2月18日,中共中央、國務院印發《粵港澳大灣區發展規劃綱要》,提出支持廣州建設綠色金融改革創新試驗區,研究設立以碳排放為首個品種的創新型期貨交易所,加速碳期貨發展。

碳市場間的國際合作不僅可以擴大碳市場作用範圍,還可以廣泛學習國際先進碳市場運行經驗,促進市場健康良性運行。2019年3月18日,廣州碳排放權交易所與歐洲能源交易所(EEX)同步上線業務推介。此舉促進了跨境碳市場合作,支持境外機構參與中國(廣東)碳市場,加強了中國和歐洲碳市場的有效連接。2019年11月12日,廣碳所發佈《廣東省碳排放配額與歐盟碳排放配額互換交易業務指引》,規範配額互換交易,維護碳市場秩序。

四、中國碳市場未來發展建議

(一) 加快全國碳市場建設進程,平穩銜接試點碳市場

目前全國碳市場尚未啟動現貨交易,但基礎建設正在推進中。2020年作為各國按規定提交加強版《巴黎協定》氣候承諾的關鍵之年,中國全國碳市場若能即時啟動現貨交易,有助於中國在國際舞臺樹立“負責任大國”的形象,有利於開展應對氣候變化等一系列國際事務。為此應加快全國碳市場建設進程,加速《碳排放權交易管理條例》等配套制度的出臺,為全國碳市場現貨交易奠定製度基礎。

同時,全國碳市場建設還要注意與試點碳市場的銜接。全國碳市場一旦啟動現貨交易,如果試點控排企業在全國碳市場正式履約,則會存在重複管理的問題。試點對這一問題的相關規定還不明朗,大部分試點均未提出處理方案,有的試點直接註銷進入全國碳市場履約企業的試點配額,但這一舉措對試點碳市場節能減排效益好的企業有失公允,科學性尚待商榷。隨著全國碳市場的作用範圍不斷擴大,試點與全國銜接問題將不斷顯現,因此需提前做好佈局,避免重複管理加重企業負擔。

(二) 結合中國實際,探索合理碳價

試點碳市場當前碳價差距較大,且價格較低。北京碳市場最高碳價達到87.48元/噸,其他試點碳市場碳價有時低至個位數,普遍低於歐盟、韓國等國際碳市場。過低的碳價會影響碳市場發揮減排作用。德國政府內閣2019年10月通過的一項法律草案規定,德國將從2021年起啟動國家排放交易系統,納入銷售汽油、柴油、天然氣、煤炭等產品的企業,且該碳市場的碳價將從2021年的10歐元/噸逐步升至2025年的35歐元/噸,而從2026年起升至35-60歐元/噸間。

因此,在全國碳市場尚未開市前,應結合中國市場實際,對全國碳市場碳價進行模擬,探索達到最佳節能減排效應的合理碳價,促使企業更積極地進行低碳轉型,服務於國家應對氣候變化目標和國家自主貢獻的成功實現。合理的碳價另一方面也可吸引更多社會資本進入碳市場,豐富碳金融創新,增加市場活躍度。

(三) 強化環境信息披露,加強ESG理念推廣

目前市場對企業環境信息披露重視程度有待加強。控排企業自願披露環境信息的佔極少數,而各試點交易所官網的信息披露也不健全。中國的環境信息披露水平落後於發達國家。早在2013年4月,英國就要求所有在倫敦證券交易所上市的公司在年報中披露自身的年度溫室氣體排放情況,接受公眾監督。中國的環境信息披露始於上交所在2008年發佈的《上市公司環境信息披露指引》,但對溫室氣體的披露未做詳盡要求。

隨著全球碳排放的逐步增長,氣候風險、碳市場相關的履約風險也不斷顯現和加強。強化環境信息披露可幫助投資者全面認識企業生產經營活動溫室氣體排放現狀,對環境和社會的潛在影響,有助於投資者識別投資風險,同時還能幫助監管部門充分了解企業實際參與碳市場情況,為制定符合實際的風險防範監管政策提供依據。可通過ESG(環境、社會和公司治理)理念的推廣,鼓勵企業將環境、社會及公司治理的理念融入日常運營和投資決策中,在公司內部治理中實現對高碳產業的投資偏好轉移,而在環境、社會層面信息對外公示中做到如實披露,在氣候變化對金融風險帶來越加重大影響的整體金融市場環境下,為機構投資者提供真實有效的投資依據。

(四) 適度推進碳金融發展,將碳市場減排效應最大化

試點地區2019年雖有一些碳金融創新探索,但仍處於前期基礎建設階段,未有碳金融新產品落地。目前試點中湖北和上海碳市場有現貨遠期產品,但交易極不活躍,2019年度均無交易。其他碳金融產品如碳資產抵質押融資、碳掉期、碳基金、碳金融結構性存款、碳債券等在試點地區一直以來都不成規模,市場份額較小。有限的碳金融品種和數量,縮小了機構投資者的選擇餘地,限制了市場交易規模。

碳市場的活躍、規模化發展是發揮其節能減排作用的基礎。而要擴大碳市場規模,單靠控排企業的履約需求是不夠的,必須引入機構投資者等更多參與方。但由於目前碳市場的整體風險較高,機構投資者尚未系統、全面地瞭解碳金融市場,對碳金融產品持觀望態度。因此,可在保證碳市場平穩運行的基礎上,提高市場活躍度,降低市場風險,為碳金融的發展提供支撐;同時引入金融監管,建立風險防控機制,增強機構投資者信心,吸引投資和金融創新,達到減排效應最大化的目的。

附註

[1] 數據來源:/cysc/stwm/gd/201911/15/t20191115_33621767.shtml

[2] 數據來源:https://www.imf.org/zh/Publications/WEO/Issues/2019/10/01/world-economic-outlook-october-2019

[3] 數據來源:https://www.globalcarbonproject.org/carbonbudget/index.htm

[4] 數據來源:世界銀行,《State and Trends of Carbon Pricing 2019》

[5] 本部分數據來自:wind,各試點碳排放交易數據

[6] 數據說明:年度配額成交均價由年度配額成交總額除以年度配額成交總量獲得

[7] 數據來源:IPCC, Global Warming of 1.5°C, 2018

[8] 數據來源:CDP, Carbon Pricing Corridors - The Market View 2018, May 2017

[9] 試點碳市場無交易日的價格沿用上一有交易價格的數據

洪睿晨 中央財經大學綠色金融國際研究院研究員

指導:

崔瑩 中央財經大學綠色金融國際研究院氣候金融研究室及碳金融實驗室負責人

原標題:IIGF觀點 | 中國碳市場2019年度總結

全國能源信息平臺聯繫電話:010-65367702,郵箱:[email protected],地址:北京市朝陽區金臺西路2號人民日報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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