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23 新官不认旧账可不行,哪怕是错的,也要承担起责任来,别一推了事

新官不认旧账可不行,哪怕是错的,也要承担起责任来,别一推了事

在我们的日常工作中,经常可以看到、听到这样的说法:一些新官上任,总喜欢拿“上一届领导定下来的事情,自己不清楚”、“前任领导说的话无效”、“谁说的话,谁订的制度,找谁去”作为搪塞,拒绝为旧账埋单,这是很不负责任的。

有些岗位,人员变动非常大,上一任提出来很多的做法,没有完成的承诺,都是职务行为,如果你作为继任者,想不认账,那就是不合格的。

新官不认旧账可不行,哪怕是错的,也要承担起责任来,别一推了事

在企业里也是,某个岗位人员变动了,接替的如果负责任些,会做好政策、制度的延续性,对于此前的工作,都会认可,并会妥善地予以处理,相反,遇到一些不负责任的,一推了之,以“谁订的找谁去”、“我不清楚,我不知道,我不管以前的”推诿,这样,损害的是政府的公信力、部门形象、企业声誉。

新官不认旧账可不行,哪怕是错的,也要承担起责任来,别一推了事

不认账的背后,是继任者对岗位职责认知的误区,是推诿,是扯皮,是推卸责任,是自损形象,是给单位抹黑。你继任的不光是前任的职位,更是岗位的职能和责任,对工作连续性的传承,无论是新的,还是老的,都是按照部门职能在做事,尤其是继任者,应当责无旁贷地承担起前任所作出过的承诺,执行好之前的相关规定,否则,就是不负责任。当然了,对于经实践检验是不合理的制度、规定,也可以结合实际,通过正常渠道和途径,予以完善。

新官不认旧账可不行,哪怕是错的,也要承担起责任来,别一推了事

在大家的眼中,无论人员怎样变动,部门的职能都是不变的,尤其是对于企业来说,人家面对的是部门,而不是哪个人,对于前任签订的合同,作出过的承诺,只要核实,就应当兑现,这事关乎着企业的声誉和对外形象,不能马虎。

当然了,对于前任有明显不合拍的、或者有明显瑕疵的承诺,也应当勇敢地予以纠正,实事求是地予以改正、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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