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21 这些都是“费用报销单”惹的祸,会计一定要警惕!

经常发现企业报销单存在以下不规范的问题,大家可以对照要求操作。千万不要忽视小小一张费用报销单,签字这些小问题,这是关系企业内部风险控制的大问题!全系会计一人身上了!

这些都是“费用报销单”惹的祸,会计一定要警惕!

01

费用报销单或差旅费报销单上签字不齐全,如部门负责人没有签字或财务负责人没有签字。

要求:费用报销单或差旅费报销单上报销人、财务负责人、部门负责人均应签字,如分公司当地没有财务的,兼职财务人员应在财务负责人处签字。

我公司购入了5000元购物卡,取得了项目名称为“预付卡销售和充值”、税率为“不征税”的增值税普通发票一份。

02

报销单填写不规范的问题

(1)小写金额与人民币符号之间有空格

要求:小写金额与人民币符号不得有空格,不得连笔,正确写法¥100.00;错误写法:¥ 100;

(2)大写金额无数字部分没有用零或ⓧ补齐

要求:大写金额无数字部分用零或ⓧ补齐;

(3)报销单上字迹有涂改和勾抹

要求:报销单不得涂改,如有错误,需要重新填写;

(4)大写金额书写有误

要求:金额填写规范,无书写错误;

大写数字示例:零、壹、贰、叁、肆、伍、陆、柒、捌、玖、拾、佰、仟、万

(5)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

要求:小写金额与大写金额保持一致;

(6)项目填写不完整,报销部门、报销日期、附件张数有漏填写的

要求:项目要填写完整,报销部门、报销时间、报销项目、附件张数要填写完整。

03

报销原始单据的问题

(1)取得发票上没有加盖销售方发票章

要求:发票上要盖有销售方发票专用章,并且与销售方名称一致,否则不得报销;

(2)取得收据上没有加盖销售方财务章

要求:收据上要求盖有销售方财务章,没有财务章不得报销;

(3)出差日期和行程不同,报销的手撕非机打车票连号或同一号段报销

要求:出差日期和行程不同,报销的手撕非机打车票不得连号或同一号段报销;

(4)报销的手撕非机打车票上没有国税监制章;或虽有国税监制章,但是没有防伪识别码或水印

要求:手撕非机打车票要印有国税监制章,并且有防伪识别码或水印。

04

报销单粘贴的问题

(1)票据粘贴杂乱无章

要求:票据先分类,再按时间排序,依次粘贴到粘贴单上;小张的票据需要均匀地粘贴,不能厚薄不均,确保单据平整;

(2)票据使用订书机装订、固体胶粘贴

要求:要用胶水粘贴附件;

(3)火车票上日期、票价重要信息,被胶水粘住,无法查看

要求:票据上的金额、日期等重要信息不得被胶水粘贴住,要保证票据信息可见可查。

这些都是“费用报销单”惹的祸,会计一定要警惕!

直属于总公司的项目部,跨省施工的需要预缴企业所得税,跨地级行政区施工的需要预缴增值税;直属于分公司的项目部,通过分公司预缴企业所得税,除预收款外,无需在当地预缴增值税。具体操作详见:异地施工的税会处理:直接管理的项目部异地施工的税会处理:分公司直接管理的项目部

那么这两种模式到底哪个更好?对于这个问题,不能一概而论。

1、如果建筑业企业能够自行决定组织模式,总公司直接管理项目部显然更佳,中标后成立项目部,只需要预缴增值税及其附加和企业所得税,最多再加一个预征个人所得税,干完活儿就可以撤退走人,干净清爽省心。

项目部的增值税进销项,不是以项目部为纳税主体,而是统一汇总到总公司进行计算抵扣,增值税的基本原理告诉我们,计算税款的空间范围越大,对纳税人就越有利。

按照0.2%在当地预缴企业所得税,默认的应税所得率只有0.8%,大大低于建筑业核定征收应税所得率8%的下限。

2、也正是因为总公司直接管理的项目部,所得税税源绝大部分向总公司机构地转移,为数不少的地方政府要求建筑业企业必须在当地成立分公司,甚至子公司。

因此,现实情况是,很多建筑业企业都在异地设立了分公司,初衷是为了施工所需,但实际上工程完工以后,想注销基本是不可能的。

增值税只能在分公司范围内计算抵扣,企业所得税要按照三因素进行分摊,一般情况下,预缴的金额要高于总公司直接管理的项目部。

3、那是不是说,由分公司直接管理项目部就一点好处都没有了呢?答案是,也不一定。

直接管理的项目部,是按照收入的一定比例预缴企业所得税,无论是亏损还是盈利都需要就地缴纳,而二级分支机构则是先由总公司统一计算应纳税额,再进行分摊。

如果建筑业企业本身存在亏损,分公司管理项目部模式在所得税方面对纳税人更为有利。

4、小结:

如果当地政府没有要求一定要成立分公司,建筑业企业以项目部形式施工最佳,但要注意做好跨区域涉税事项报验手续,建议在成立项目部时,由总公司下发文件中标明「XXX项目部为总公司直属项目」字样。

如果当地政府一定要成立分公司,且由分公司向业主开具发票,建筑业企业要注意:

一是,要按照总局公告2017年第11号的规定,总公司、分公司、业主签订三方协议,或者由总公司出具内部授权书,注明由分公司向业主提供建筑服务,办理结算,开具发票。这样就无需在当地预缴增值税。

二是,成立项目部时,总公司下发文件中标明「XXX项目部由XX分公司直接管理」,这样就无需按照0.2%在当地预缴企业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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