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4.03 地理冷知識:這個熟悉的亞洲國家,居然沒有首都

冷到其本國人都不知道的知識。

地理冷知識:這個熟悉的亞洲國家,居然沒有首都


先來看我國《憲法》中有關首都的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第四章 第一百三十八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首都是北京。然而日本——1950年,戰後日本頒發了《首都建設法》,定都於東京。又於1956年廢除此法。同年,又頒發《首都圈整備法》,規定東京、埼玉、千葉、神奈川、茨城、栃木、群馬、山梨​為“首都圈”,但此法也僅僅是劃定了“首都圈”,卻沒有從法律上確立東京為首都。
地理冷知識:這個熟悉的亞洲國家,居然沒有首都​然後。。。就沒有然後了。。。日本憲法沒有有關首都的法律條文。。。之所以外界(其實也包括日本內部)都認為日本首都是東京,因為東京曾是歷史上的法定首都,日本政治經濟中心、日本皇室與國會所在地,這是一種約定俗成,而非嚴格意義上的首都。所以“東京是日本首都”這種言論,從文化和意識層面可以這麼理解,但在法律層面沒有任何法律條文可用以支持。


地理冷知識:這個熟悉的亞洲國家,居然沒有首都​在法理上,沒有規定首都是一個國家的必要存在。所以日本法律上沒有確立,那就是沒有首都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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