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3 周立波最终只被罚150美元,你怎么看待这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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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对周立波被撤控罪这样的结果我只能感叹的说"这个结果太富有戏剧性了!",对于他来说简直就是犹如坐过山车那样刺激!不是吗?原来整天忧心忡忡,担心坐牢,如今突然无罪一身轻。看来在美国一句英文都不会说也并不是坏事。恰恰是不会讲英文救了周立波一命!由于在法官面前周立波一口咬定自己不懂英文,不知道拦车的警察说什么。也就是说他听不懂警察要搜车的请求,没有同意警察搜车。由此,警察既没有法院的搜查令,又在未得到车主的同意下进行搜车,所搜的一切证据都是违反法律程序的,属于非法获得,不会被法庭所接受。这是周立波最终得以撤销控罪的最主原因。看来当初周立波一个人单独扛下所有责任,让同车的唐爽自由离开回国是非常明智之举。当初在车上,就是通过唐爽做翻译,同意让警察搜车的。如今唐爽不在,让美国检警哑巴吃黄连,有苦说不出。明明是周立波通过唐爽说同意警察搜车的,现在周立波又否认,唐爽又不能给检察官做污点证人。眼看没有胜算的可能,无奈之下,检查官不得不撤销了非法持有毒品和枪支的控罪。仅仅开了一张交通罚单。让周立波得以脱罪,免去牢狱之灾。真是幸运至极。除了恭喜他,还能说什么呢?


颜二哥有言23


这个案件的审判结果是再一次程序正义的胜利,美国人认为不公正的程序,是司法万恶之源,他们宁愿为了程序正义,放过一百个坏人,也不愿意用非正义程序,冤枉一个好人。在这个案件中,对于警方的证据获取程序的要求近乎苛刻,但是,却是美国法庭上,辩护人经常使用的手段。而这个手段的使用,还要回溯到几十年前的一个著名案件,正是因为这个案件的重审,导致出现“米兰达规则”,导致出现周立波的这个审理结果。

1963年,时年18岁的女孩下夜班回家,途中被米兰达绑架,并强奸。案件告破之后,米兰达在警察审问过程中,主动供认了自己的罪行,被判20年监禁。但是,米兰达在监狱服刑期间,觉得自己主动认罪的行为是受到警方误导,并非出于本意。于是他不停地向联邦最高法院写信,提出申诉。后来,联邦最高法院果真重审此案,认为当时警察办案时,没有向米兰达明确告知其应有的宪法权利,给米兰达造成误导和心理压力,因此米兰达的供词不能作为定案的证据。联邦最高法院的这个判决导致了“米兰达规则”的确立,保障了犯罪嫌疑人沉默权。三十多年来,尽管对于这个规则的争议一直存在,但是,既然是最高法院的判决,那么各地的警察和检方还是严格遵守的,最大限度地避免了刑讯逼供的情况,也使得警方和检方获得的证据更具有证明力,增加了被法庭认可的几率,促进了警方使用现代科技手段收集证据,不单纯依靠口供。

在我们的传统文化中,对于程序的要求是比较低的,追求实质正义,不放过一个坏人,是中国人的观念。而西方人对于程序的迷信也许有点迂腐,因为他们觉得“程序决定着公正”。没有程序的保障,所谓的正义太随意了。只不过,现在“米兰达规则”在美国也颇多争议,如何在严格程序的同时,也能达到人们想要的公正,的确是个值得探讨的问题,也是大家需要共同努力的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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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有些人老了就变坏了,而是有些坏人变老了而已...

希望社会上能出现更多像周立泼这样敢于向老坏人毫不留情做斗争的中国真正的男子汉吧...

如果中国男人们都能像周立泼这样敢于向倚老卖老的坏人作斗争...

社会上那些在公交车上耍横斗狠的某些倚老卖老的坏人还敢明目张胆的嚣张气焰的在公众场合下耀武扬威横行霸道了吗?

周立泼是让那些移民国外背叛国家的叛徒卖国贼及美国佬互相勾结栽赃陷害的…

希望周立泼早日回到祖国吧...

周立泼没在这个时间[捂脸]

上海电视台出现了男不男女不女二人转都上不了台的金星[我想静静]

随后来了[捂脸]

装腔作势的郭德纲[我想静静]

葱傻装愣的岳云鹏[捂脸]

现在的上海电视台都给弄成什么样子了啊[灵光一闪]

希望周立泼早日回到上海电视台继续主持梦想秀和一周立波秀节目吧…


评论家


周立波就是一个混蛋!做为中国现在的明星,就必须担待,要不就误导中国青少年!周立波是脱口秀明星,他以前是敢于对中国现状的黑点实话实说才成为中国明星!现在呢?车里有毒品还有枪支,周立波你怎么向中国人解释?周立波可以装B,我是无罪的,美国法院也判无罪!你真的没事吗?如果尔回国你还有善良的观众吗?你应该知道中国有多少描写不有脸成语吧?


123大冲


晨露在这里不得不佩服美方的司法程序,

严谨到让人抓狂,

晨露不懂法,下面的言论如有错误请联系删除。

对于这个事件,晨露有以下几点疑问。

疑问一:

美方的证据收集实在是太苛刻,只因周立波不懂英语,

所以他可能没有听懂美方警察的搜车要求。属于违法搜车,证据不可作为判刑依据。

△审判法院外景

疑问二:

那么唐爽当时在现场翻译的也可能是错误的?晨露想问唐爽怎么在美国生活的?

疑问三:

警方搜车时,还有唐爽和警察在场,此次开庭为什么检方都没有召唤过,

这两位重要的现场证人。

△周立波的美女律师

当时搜车时周立波,确定没有点头同意过吗?这两位证人不可以证明吗?

最后晨露想这次的宣判结果,周立波方面应该是早有预料的,

对于周立波判无罪并非美国法律程序有多么的正直,

也不是说周立波的律师有多牛掰,

而是因为检方好像主动放弃了传唤证人和辩护的权利。

△入庭前周立波轻松挥手示意

对此你怎么看呢?欢迎评论区讨论,喜欢本文的大大们,帮忙点个赞吧,谢谢您的肯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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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是英美法系国家,其司法程序相当严格,从某种意义上而言,程序的正义胜过实质正义,即他们认为最后的司法结论是否正义,很大程度上取决于程序是否正义,毒树长出的果实就是毒果。而且他们认为因为司法程序的正义要求从而放过一个可能有罪的人,好过用非法程序和非法手段定人于罪,因为后者是司法之源被污染。但是严格的司法程序设计确实对司法工作人员提出了很高的要求,一旦有疏漏,就无法定罪。美国最具影响力的案件即辛普森案件,因为警察取证时没有搜查令,导致关键证据因为非法而被排除。即使美国绝大多数人认定辛普森是杀人犯,但司法上不能被定罪。但是需要指出的是,无论如何,我们都要尊重法律,法律确定他无罪,这就是最后的结果,应当予以尊重。而不是徒劳无益地猜测,毕竟除了当事人,法官是最接近真相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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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句话,美国法律就是遏制公权力滥用。如果放纵了警察这种滥用职权,随意搜查,那民众就更是弱者中的弱者,随时随地都可以搜查你。好比一个警和你有仇的,可以随时随地去找你麻烦。旧港产片我们都看多了,那些警察对一个人不满,可以说,我怀疑你身上有毒品,把裤子脱下来检查之类的。或很多警察利用公权进行打击报复。虽然这周立波案疑点重重,但为了遏制公权力,这个案就算是错的,也挽救了大面积的公民权利,这是美国法律精神。如果为了立波一案,警察公权力得到了滥用,那正是美国人民的不幸。


实说实话


既然美帝承认周立波无罪,从开始到现在折腾了那么久的时间,耽搁了周立波的正常工作时间以及周立波对这件无罪的事情进行了长时间的精神干扰。周立波要求美帝赔偿名誉损失费,误工费,精神折腾费,粉丝牵挂费,粉丝没有得到这段时间听周立波的演讲损失费,周立波单位停工费。总共计算下来差不多有万万亿美元,必须要求美帝赔偿


小有知觉与感悟


正常吧。

周先生能脱罪,在于控方证据有两大瑕疵。一是程序上的,警察用英语询问不懂英语的周先生检查涉案车辆,可视为“未经同意”。二是实体上的,证据链不完整,在涉案枪支和毒品上没有检出他本人的指纹和DNA。

其实仅仅一个“程序不正义”,就足以脱罪了。想想当年辛普森案,正是如此。


灰太狼44967765


这充分说明,无论是媒体定罪,还是微博量刑,或者是网络宣判,都是扯,最后还是要司法机关作出裁决。

遗憾的是,网络舆论并没有影响到司法,虽然我们都知道周立波是在一辆有毒品和枪械的车上被当场查获,虽然我们也清楚周立波有被曝有吸毒史,虽然我们不知道周立波和车上的另外一人为什么会在深夜被美国警方查获,但是,法院就是根据美国警方一个执法程序上的瑕疵,判了周无罪。

这要在我国,周已经被键盘侠们枪毙无数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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