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3 奥巴马是如何一步步走上美国总统宝座的?

阿尔法热点


奥巴马从2009年至2017年担任第44任美国总统,是美国历史上第一位非裔总统。

奥巴马在担任总统之前的从政之路一直很平坦。他从1997年至2004年担任美国伊利诺伊州参议员,2005年至2008年代表伊利诺伊州担任美国联邦参议员。

奥巴马的父亲和母亲都有很出色的血统,母亲邓纳姆是英国血统。父亲生于肯尼亚,是肯尼亚的政治家,多国政府的顾问,也是一名学者。

奥巴马父母离异后,十岁的奥巴马开始同外祖父母在夏威夷生活。外祖父母对童年的奥巴马产生了很大的影响。外祖父母属于美国的经济上层,外祖父是成功的家具商,外祖母更是美国最早的女性银行副总裁之一。他们给奥巴马提供接受良好教育的平台,这对奥巴马后来的成长和从政十分重要。

奥巴马的学业成绩也非常优秀,在哥伦比亚大学获得文学学士后,进入哈佛大学法学院,主修法律,1991年在哈佛获得“极优等”法律博士学位,后来他在律所工作,后来又在芝加哥大学担任宪法讲师。

从1997年到2004年,奥巴马在伊利诺伊州担任州参议员期间,充分发挥自己的专业特长,编撰了要求对可能判处死刑罪犯的审问必须录像的法律和《工资所得税抵税法》。外界评论奥巴马在担任州参议员期间,认为他在与民主党人和共和党人工作时,不仅都很有效率,而且能团结一致。

2007年,奥马巴正式宣布参选。当时,民主党内其竞争对手是知名度很高的爱德华兹和希拉里。开始,他并没有被外界看好。但是,奥巴马本人有相当强的筹款能力,他在2008年的一个月内就筹到3200万美元的竞选经费,是当时筹款最多的总统候选人。他筹措的这些经费大多是基层选民给他的小额捐助,可见其在基层选民中的受欢迎程度。

奥巴马在党内初选中,也是气势如虹地超越了老牌政治家希拉里,并迫使其提前退出选举,最终成功获得党内提名。

在两党竞选过程中,共和党提名了老资格的参议员麦凯恩参选,结果奥巴马以压倒性优势(选举人票365对173)击败麦凯恩当选第44任美国总统。


黄日涵副教授


在美国保守主义者看来,奥巴马是一个很懂得审时度势的人,也是一个善于包装自己的人。按理来说,美国大选被称为“有钱人的权力游戏,有权人的金钱游戏”,美国人自己看待那些政客,脑海里普遍有“谁比谁干净”的想法。但是,唯独奥巴马变成了例外,仿佛成了一个励志的精英,让一团污水的美国政界变得焕然一新。当然了,这只是奥巴马粉丝的自嗨,他并没有减少美国政治的阴暗面,只是在某种程度上给美国人带来了一种可能性,那就是能否让美国社会更公平一些,更多的照顾到中下层民众的利益?然而,奥巴马并没有做到。

美国保守主义者看待奥巴马,是偏向于负面的。奥巴马善于包装,也体现在他大讲励志话题,全然不顾及美国社会的真实情况,这也给美国普通人造成一种错觉,误以为通过个人努力,就可以改变命运。事实上,美国是一个阶层固化十分严重的社会,美国的政治精英为了保证传承性,刻意阻挠中下层民众进入政治核心圈子。奥巴马作为一个例外,他最终挤进了这个精英圈子,还成为了美国最有权力的人,并不是有多励志,主要应验了保守主义者的另一个看法:他是个很懂得审时度势的人。

1991年,奥巴马前往芝加哥大学任教,教授宪法学。在这一年,美国刚好赢得“冷战”,可谓是如日中天的时刻。美国知识分子陷入了集体自嗨,觉得建立“单极世界”的构想就要实现了,而且不知从哪搞了一本《历史的终结》。假如奥巴马也是个得有妄想症的美国知识分子,他或许会在此时出道,或许对美国的制度大书特书,或许会跟着一帮机会主义分子前往苏联“淘金”。

在1990年代,美国知识界的名声并不好,有部分美国人认为,美国的经济学界亲手埋葬了“冷战”的成果。例如,俄罗斯曾经和美国处在“蜜月期”,但美国经济学界给叶利钦开出了“休克主义”这一错误药方,致使俄罗斯经济崩溃,再次跟美国撕破脸皮。这样一来,美国的“单极世界”构想,变成了彻彻底底的笑话,而美俄关系的再度恶化,意味着“冷战”只是换了一种形势,并没有真正的结束。假如奥巴马在此时出山,很可能沦为美国知识界的牺牲品,而华盛顿的决策者,对美国知识界向来是嗤之以鼻的,认为这帮人本事不大,脾气还不小,除了瞎开药方之外,并没有对美国的霸权主义事业起到推动作用。在这种局面下,奥巴马选择了隐居于校园,研究美国宪法学,静静的等待时机。


1996年,奥巴马决定崭露头角,参选伊利诺伊州议员,过一把从政的瘾。众所周知,美国知识分子的待遇并不好,经常受到联邦政府和议会的打压,可谓是两头受气。在美国联邦政府看来,这些知识分子经常对美国政府的政策指手画脚,并不是出于对联邦政府的爱戴,而是为了凸显出自己的专业水平,也就是俗称的“装逼”。在美国国会看来,这些知识分子经常发表激进言论,扰乱国会的正常秩序,鼓动美国民众挑战司法体系,实在有违美国的政治传统。美国的开国先贤们,就将“防止多数人的暴政”放在了首位,而美国知识分子鼓动“多数人的暴政”,这让那些传统政客大为不满。奥巴马毕竟不是美国的主流族裔,如果不趁机露露面,可能会沦为联邦政府与知识界斗争的牺牲品。在此时,他果断选择了议会,而不是联邦政府,因为美国联邦政府过于黑暗,不适合他这种新手。

2001年,小布什出任美国第43任总统,不料遭遇了“911事件”。小布什一怒之下,发动了阿富汗战争,并于2003年发动了伊拉克战争。在4年之内,连续打两场消耗性的战争,这给美国政府造成巨大的财政压力,而美国民众的负担也在加大,随着美国士兵伤亡的不断增加,社会矛盾日益尖锐。奥巴马在此时,再一次嗅到了机会,他感觉只当个州议员不过瘾,不能体现出自己的价值,而且美国联邦政府对于知识界的敌视态度没有改变,他作为一个非洲裔,早晚要遭到迫害,不如尽早拼一把。这一次,奥巴马决定竞选联邦参议员,在进行了充分的包装后,他通过一场演讲打出了名气,并如愿以偿。2004年,奥巴马进入了美国参议院,混入美国政治的精英圈子。按照美国宪法的架构,总统的权力最大,接下来就是联邦参议院,拥有仅次于总统的权力,而参议院由100人组成。这就意味着,在2004年,加上总统本人,掌握美国权力核心的其实是101人,而奥巴马正是这101人中的1位。


假如小布什的战争之路越来越顺利,奥巴马的政治生涯或许就此结束了。联邦参议员没有任期限制,有时候一届能干6年,以奥巴马的表演能力,再结合其自身的颜值,长期赖在参议院或许是有可能的,最后混个参议院临时议长当当,也算是走上了人生巅峰。问题在于,小布什真的让美国陷入了战争泥潭,而随着美国社会矛盾的日益尖锐,共和党逐渐失去了民心,民主党主导了美国国会,这对于奥巴马来说,是一个千载难逢的机会。

在2006年左右,一个美国菜鸟级政客,如何变成大牛级政客?最简单的途径就是骂小布什。当然了,美国知识分子并不用“骂”字,而是叫作“抨击”。所以,任何菜鸟级政客,哪怕在美国一个穷州当个议员,只要他高调抨击小布什,他就在很大概率上获得美国民众的爱戴。以美国民众的智商,也很吃这一套,那些机会主义分子,总是能把握住机会,实现上位。换言之,如果一个大牛级政客,他敢发表支持小布什的言论,他在大概率上就会被美国民众给抛弃。

2007年,奥巴马宣布竞选美国总统,他打出的口号就是改革,要停止战争政策,要让美国民众过上好日子,要让美国社会变得更公平。在奥巴马支持者看来,美国社会主要的矛盾,就是美国民众日益提高的智商,和小布什低智商之间的矛盾,所以很多社会问题,总是不能达成一致。此时,在美国人看来,奥巴马这位彼时的法律教授,肯定是个高智商人物,或许真的能带来改变。

2008年,也就是小布什当总统的最后一年,美国的金融危机愈演愈烈。这场危机洗劫了很多美国中产阶层的财富,他们将这场悲剧,归结于小布什政府的无能,同时也归结于共和党的“战争政策”。至此,美国共和党大势已去,民心尽失,而奥巴马惊讶的发现,他离目标不远了。

事实上,同时期也有很多人宣布参选总统,那么到底是真参选还是假参选,还是很难说的。在美国,出名也是有捷径的,宣布竞选总统,很容易成为名人。成名之后,就可以攫取很多利益,尤其是奥巴马想要赖在参议院不走,而自己毕竟是个少数族裔,如何实现这个目标呢?按照美国知识分子惯用的套路,肯定会选择“装逼”,宣布竞选总统,就是装个很大的“逼”,这使得奥巴马身价倍增。即使奥巴马不能当选总统,他退而求其次,赖在参议院不走,还是很有可能实现的。然而,美国社会的危机愈演愈烈,民众对于小布什的怨言越来越多,眼看这么多人生活在水深火热中了,奥巴马发现,没准当总统真的有戏呢?

2008年8月,奥巴马获得了民主党总统候选人提名。到这一步,奥巴马其实已经稳赢了,对面的共和党,胜选的概率实在太低,共和党候选人麦凯恩,既不会包装,也不会吹牛,怎么可能得到美国民众的支持?果不其然,在2008年11月,奥巴马当选第44任美国总统,成为了美国权力最大的那个人。这个速度还是比计较惊人的,毕竟在4年前,他只是美国权力圈里面的101分之1,后来上升为百分之100。对比下很多美国白人,几代人都不一定走完这个过程,奥巴马仅用4年时间就实现了飞跃。


这对于当时的特朗普来说,是一个很大的打击。他个人认为,自己应该比奥巴马强多了吧?既然奥巴马都能当美国总统,为何自己就不能?因此,特朗普也学了奥巴马的套路,在民主党失去民心的2016年,高调宣布参选美国总统。最终,美国人送走了一位机会主义者,却迎来了一位不靠谱的人。


图维坦



一、奥巴马曾经是一位颓废的青年

在奥巴马十几岁的时候,因为复杂的血统,很难得到美国主流社会的认同。奥巴马成为另一名瘾君子,翘课、吸毒、泡妞,样样不落。因为家境贫困、肤色,奥巴马经常被周围的人嘲笑。不过,奥巴马在外祖父斯坦利·埃默·邓汉姆和外祖母斯坦利·安·邓汉姆的教育下,最终改邪归正。2004年,在民主党全国代表大会上,奥巴马以其外祖父经历发表了演讲《无谓的希望》,一举成名。

二、奥巴马的政治事业发迹伊利诺州

1988年,奥巴马进入哈佛大学法学院,并在1991年获得了“极优等”法律博士学位;1992年,奥巴马与米歇尔结婚,夫妻二人均任职于同一家律师事务所;1996年,初涉政治的奥巴马,表现出了其在政治上的天赋,顺利的成为了伊利诺州参议员。在担任州参议员期间,奥巴马的成绩斐然,特别是帮助编撰了《工作所得抵税法》。

三、联邦参议员—奥巴马事业腾飞

2004年,奥巴马在竞选美国国会参议员过程中,在美国民主党全国代表大会上发表演讲《无畏的希望》。这次演讲非常成功,奥巴马获得了“即时名人”的称号,不仅铺平了竞选联邦参议员之路,也为4年以后竞选美国总统打下了基础。

四、奥巴马战胜希拉里与麦凯恩两位老将,成为美国第44任总统

2007年2月10日,奥巴马正式宣布参选2008年美国总统大选。在民主党初选中,奥巴马战胜了前第一夫人、代表纽约州的联邦参议员希拉里,获得民主党提名为总统候选人。奥巴马的竞选搭档是拜登,对手是共和党候选人麦凯恩。2008年美国总统大选最终结果,奥巴马以365张选举人票完胜麦凯恩的173张选举人票,成为美国第44任总统。

奥巴马的经济是不是非常传奇、励志呢?


美国观察室


奥巴马能够成为总统,固然有他个人能力的原因,但所谓“形势比人强”。奥巴马能够成为总统的根本原因,是在他以前,很多人为他铺就了通往美国政治巅峰的道路。

1861年美国南北战争爆发的根本原因,是对黑人的种族歧视。战后的1868年,美国宪法第15条修正案生效,黑人在法律上获得了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但是,黑人的权利并没有得到充分保障,种族歧视依然存在。

但是,进入20世纪以后,特别经过1970年代由马丁·路德·金领导的黑人民权运动,黑人的地位有明显改善。正如哈佛大学教授斯蒂芬·塞恩斯特罗姆(Stephen Thernstrom)和他的妻子、曼哈顿研究所(Manhattan Institute)高级研究员阿比盖尔(Abigail)在合著《黑白美国:一个不可分割的国家》 (America in Black and White: One Nation Indivisible)一书中指出的:许多美国黑人的生活“按所有可能使用的社会和经济成就来衡量,都称得上大有改善。”

在政治方面,以1973年布雷德利当选全美第二大城市洛杉矶市市长为先河,今天包括首都华盛顿在内,大城市由黑人任市长已习以为常。美国众议院现有黑人席位40个,其比例和美国黑人在总人口中的比例大致相当。1984年和1988年,黑人领袖杰西·杰克逊两次竞选民主党的总统候选人,并在1988年最后形成与杜卡依斯一黑对一白的竞选局面。虽然最后失败,但是这件事本身具有划时代意义。今天,总统和议院候选人已无法想象可以不考虑黑人选民,克林顿在1996年当选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获得了黑人选民84%的选票。

可以肯定,如果没有前人的努力,奥巴马纵然能力超群,也不可能成为总统。可以认为,奥巴马成为总统,带有偶然性,但黑人能够成为总统,却具有必然性。


冯玮


在美国若要成为总统,至少需具备几方面潜质,其一,总统的实政纲领必须符合竞选时的民意基础,了解大多数选民的诉求,(无论是直选还是选举人代表选)其二,有充实的竞选资金或潛在的政治选举资金能力,其三,与国会两党有影响力的夲党党魁有良好的关联或可创造出这种关系,其四,夲人有优秀的口才及善辨的思维能力及有效的竞选支持团队,其五,有與论,宣传界的支持或获取其好感。奥巴马任总统前为小布什代表的共和党执政。小布什时期美国国内经济增长较为缓慢,失业率逐步增加,国家财政因对外战爭(伊拉克及911后的反恐)而大幅增长,移民政策趋紧,国内枪支泛滥,不支持坠胎及同性恋,总之,与美国这个开放,创新,包容的传统相反,而趋向保守。奥巴马竞选时,十分年轻仅有35岁,充满了年轻人的活力与思想,他提出了一系列吸引美国选民的设想比较符合民众开放创新的意愿。在国际,国内也提出了一系列的发展经济动议也力求减少财政赤字,鼓励科技创新。赢得了民众与媒体的广泛支持,他在移民,控枪,医保方面也有一些创举。无奈,在执政后发生了美国的继29年后的最大金融危机,产业发展空心化加剧,失业率尤其在传统工业区内有恶化趋势,导致犯罪率提高,社会秩序混乱增加而最终使民主党失去了传统三州的选举人选票,使特朗普代表的共和党人上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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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巴马出生于1961年8月4日,美国夏威夷州的火奴鲁鲁市,父亲是来自肯尼亚的留学生,母亲是堪萨斯州白人,所以奥巴马属于混血儿。后来奥巴马的父亲前往哈佛大学求学,奥巴马从小由母亲抚养。两年之后奥巴马父母婚姻破裂。

后因为母亲再婚,奥巴马移居雅加达,几年之后的奥巴马再次回到了夏威夷与外公生活在一起。青春期的奥巴马成为了叛逆少年,由于出身的问题,得不到社会的认同,干了很多荒唐事,需要用酒精等麻痹自己。不过幸好,1979年,奥巴马虽母亲来到了美国本土。

应该说奥巴马还是有一些家庭背景的,著名黑人诗人、记者和美国左翼活动家法兰克·米歇尔·戴维斯在20世纪60年代就是奥巴马家里的常客。奥巴马与亲生父亲在一起。

奥巴马先后在哥伦比亚大学、哈佛大学学习,在1990年,由于被选为《哈佛法律评论》的首位非洲裔美国人,他首次得到了全国性的认可,这是当时的一次合影,奥巴马傲然坐于中央位置,其地位可见一斑。

这是年轻是奥巴马的照片。

有点嘻哈风格的奥巴马,很难想象,这个嬉皮笑脸的青年,日后会成为美国的总统。

奥巴马与米歇尔结婚照片,这就是未来的美国总统和第一夫人,婚后育有两个女儿。

1996年,奥巴马进入伊利诺伊州议会,开始涉足政坛。2003年1月,当民主党重新取得议会的控制权,他被提名为州卫生与公众服务委员会主席。在2004年的国会选举中,奥巴马当选联邦参议员。2008年11月4日,奥巴马击败麦凯恩,成为美国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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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总统那一个也是基督教徒,忠心余国家,当上总统是上帝同意的,当不好天国没有份,下底狱,不是为了当总统而当总统实现自己的梦想,为私而成功,谁也能当总统这一点要看清楚,谁也不赶为所欲为,对上帝负责,现在气候大变不管,专管谁对美国不利,不一个路子国家,北约成员国也一样认为总统是上帝同意的,好也不真好,大事还是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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