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6.14 汨羅一男子販賣假幣獲刑八個月

岳陽日報全媒體訊(記者 侯 勇 通訊員 黃 琳)近日,汨羅市人民法院公開審理了一起出售假幣案,被告人黃某犯出售假幣罪,判處有期徒刑八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2萬元。

經審理查明,羅某在長沙麻將館打牌時與被告人黃某相識,並發現黃某能購買到假幣,便與黃某、王某商量決定購買假幣謀取利益。後羅某多次找到黃某要其幫忙出面購買假幣,黃某答應幫忙聯繫賣家,並告知羅某要24元真幣兌換100元假幣。2017年6月12日,黃某收到羅某微信轉賬過來的人民幣7200元,便聯繫了網上賣家購買了3萬元假幣,並通過郵寄方式將這些假幣寄給了羅某。2017年6月16日,羅某、黃某、王某在汨羅市使用這些假幣時被抓獲,後被公安機關查扣假幣24500元。

法院審理後認為,被告人黃某出售偽造的貨幣30000元,數額較大,其行為已構成出售假幣罪。黃某到案後,如實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實,並繳納了罰金2萬元,依法從輕處理,遂做出以上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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