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6.22 保民安的破案能手——記開發區公安分局灘橋派出所所長劉健

人物檔案:

劉健,1985年生,中共黨員,本科學歷。2009年10月參加公安工作分配到荊州開發區窯灣派出所,2013年11月調燎原新村派出所任副所長,主要分管刑偵和法制工作。今年2月,因工作突出,劉健調任開發區公安分局灘橋派出所所長。近年來,劉健多次被評為先進個人、優秀共產黨員、十佳民警和打擊破案十佳業務能手,連續四年被評為優秀公務員,記個人三等功一次。

劉健始終把“立警為公、執法為民”的理念貫穿於自己的一言一行,充分展示了青年民警有擔當有作為昂揚向上的良好風貌,用實際行動踐行著新時期“荊州公安精神”。

抓捕詐騙逃犯 為老年人追回養老錢

2014年5月份,劉健所在燎原轄區發生特大詐騙案。他堅持“群眾至上、民安為本”的理念,以紮實的工作態度,忘我的工作作風,成功抓獲犯罪嫌疑人,為詐騙案的偵破作出了突出貢獻,認真履行一名刑警的神聖職責,贏得了群眾的一致好評。

2014年5月20日,被害人焦某報警稱其被嫌疑人廖某以虛構建設工程的名義,高息利誘的方式分3次共騙取借款10萬元整,現人失聯不知去向;接下來的幾天裡,轄區又接到多人被廖某詐騙的報案,案件引起派出所高度重視。

經查:在2012年至2014年,廖某以非法佔有為目的,虛構事實,隱瞞真相,多次以高息利誘的方式向他人借款,將騙來的借款用於揮霍,直至手頭資金無法週轉後失聯躲債,涉案總金額78多萬元。此案涉案金額巨大,涉及群眾人數多,受害人多為退休老人,被騙錢財是他們多年積蓄和養老錢,受害人情緒十分激動,影響特別惡劣。當時,劉健就在心底下定決心:“一定要偵破此案,給受害人一個說法!”

接下來的時間裡,劉健積極展開調查。經過半年的縝密偵查,加班加點分析案情,摸排嫌疑人逃跑去向,劉健帶領民警在有關部門的配合下在廣州市將犯罪嫌疑人廖某抓獲歸案。

事後,被告人廖某因犯詐騙罪,被法院判處有期徒刑十年。此案成功偵破,為群眾挽回了損失,打擊處理了犯罪人員,贏得群眾一致好評,受害人還為劉健送來了“神速破案,功績永存”的錦旗。

戳穿假警身份 幫受害人挽回損失

“不忽視每一起案件,不忽視每一個老百姓。”是劉健給自己訂下的標準。多年來,他經辦的每一起案件,不論大小,他都盡心盡力,極度負責。

2014年9月,轄區女子汪某急匆匆來到所裡報案,稱自己通過陌陌認識了“警察”歐某,對方稱在三灣路上與人合夥開了餐館,經濟條件不錯。通過聊天,汪某對歐某產生了好感。可後來在接觸中,歐某卻以辦案需要先後分四次借走了汪某的幾千元現金及白金項鍊、吊墜、手鐲等。

此案由劉健帶頭負責。根據線索,他和同事找到了歐某的餐館,可這裡的老闆卻另有其人,而歐某隻是配菜的。就在劉健努力尋找有用信息時,又有女子來報案,稱一名叫楊某的警察,騙走了自己的手機。

根據兩名受害人的描述,劉健經多方走訪,確定兩起案件的嫌疑人為同一人,真實名字叫胡某。此後,劉健還發現,胡某以警察身份騙走另外幾名女子的手機、現金等財物。

天網恢恢,疏而不漏。經過半年多的苦心經營,一次,胡某在外地火車站買票時被發現。獲悉這一消息,劉健及時趕赴當地,將胡某抓獲。

一直以來,劉健始終以破案為己任,刻苦鑽研業務知識,帶領所刑偵民警,立足本職、攻堅克難。在“破小案、保民安”“打盜搶”等專項行動期間,多有建樹。2017年,他主偵破獲刑事案件63起、起訴34人,為群眾挽回財物損失30餘萬元。成功偵破李某跨省盜竊自動售貨機現金等系列盜竊、扒竊案件,破獲“4.19”電信詐騙案為受害人全額追贓挽損20餘萬元。多起案件被中省市媒體宣傳報道,贏得群眾廣泛讚譽,為維護轄區治安穩定作出了突出貢獻。(劉博 鄭強)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