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6.19 車輛發生自燃 保險公司該不該理賠?

懷化新聞網訊 一些群眾可能會有這樣的疑問,自己的愛車不慎發生自燃,保險公司該不該理賠呢?周某的小轎車於2017年4月的一天突然發生火災,整車燒燬,直接財產損失達33.5萬元。好在其向某保險公司投保了交強險和商業險,其中約定商業險部分的機動車損失保險金金額為27.3萬元。事後周某向該保險公司提出保險理賠,但保險公司以“火災原因不明,不在理賠範圍”為由拒絕賠償周某車輛損失費,於是周某將該保險公司告上法庭。

法庭審理後認為:消防部門出具的火災事故認定書認定起火部位為車輛右後側油箱周圍,起火原因能排除撞擊、雷擊及自燃的可能,不能排除人為縱火、漏油引發的火災,原告車輛發生火災的原因是明確的,不存在被告辯稱的“火災原因不明”。因此,保險公司應按照保險合同機動車損失保險責任限額內予以理賠,遂依法判決某保險公司於本判決生效後十日內賠付原告周某保險金27.3萬元。

法官提醒:一旦愛車發生自燃等情況,應在第一時間與消防、交警部門和保險公司取得聯繫,並且要學會第一時間留存相關證據。另外,為保險起見,建議廣大車主在購買商業險的同時,可以考慮購買專門的自燃損失險,這樣才能最大限度地維護自身合法權益。(通訊員 劉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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