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2日,住建部再发通报,撤销了福建省博鸿建筑工程集团和福州晋丰市政工程有限公司的一级资质,撤销原因在于资质造假!
福州晋丰市政工程有限公司:经调查核实,在2016年10月的资质申报材料中,“泉州市城南天福立交工程”“潭头污水管网二期工程”“泉州出口加工区二期管网工程”三个项目均不属实,存在利用虚假材料、以欺骗手段取得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的行为。
福建省博鸿建筑工程集团有限公司:经调查核实,在2016年10月的资质申报材料中,“临港中学体育馆”项目不属实,存在利用虚假材料、以欺骗的手段取得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的行为。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六十九条、第七十九条和《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住房城乡建设部令第22号)第二十九条、第三十六条,撤销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的行政许可,且自撤销之日起3年内不得再次申请该项行政许可。
2017年以来,住建部加大对历史业绩的审查力度,据不完全统计,因在资质申报过程中弄虚作假,至少已有近百家建企被通报。
资质申报和资质核查中,工程业绩已经成为不能踩的“雷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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