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1 六年六个月!这起防疫期间省督重点案件判了!

来源:辽宁长安网 | 作者:记者 王奇 | 发布时间: 2020-02-29 11:09

  “判处张某涵有期徒刑六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十万元。”2月28日,沈阳市沈河区人民法院对被告人张某涵诈骗一案,依法适用刑事简易程序,通过辽宁法院互联网庭审云平台公开开庭审理,并当庭宣判。至此,沈河区在沈阳市范围内第一时间高质量完成防疫期间省督重点案件依法处置各项工作。

六年六个月!这起防疫期间省督重点案件判了!

  2月7日,沈阳市公安局沈河分局接到张某涵报警,称自己在微信群发布售卖口罩虚假信息实施诈骗,骗取了被害人人民币30余万元。当其在媒体上得知公安机关对妨害疫情防控犯罪加大打击处理力度时,深知自己难逃法律制裁,决定投案自首。沈河公安分局五爱治安派出所立即出警,将犯罪嫌疑人张某涵抓获,并于当日立案。

六年六个月!这起防疫期间省督重点案件判了!

  由于此案事实和证据情况比较清晰,沈阳市委政法委提出公安机关加大侦查力度,检察院、法院确定随案人员并提前介入,依法快速结案的工作要求。沈河区委政法委立即专门召开工作会议协调提前介入事宜。沈河区政法各部门服从命令、听从指挥,沈河区公安局克服专案任务重的困难,调配警力、积极工作,案件快速取得进展。沈河区检、法随案人员于2月17日提前介入,认真履行指导职责,加快案件办理速度,对公安机关提出具体侦查建议。2月18日公安机关报捕,当日检察院予以批捕,2月19日移送审查起诉,2月21日移送至沈河区人民法院起诉。按照省法院统一安排,2月28日沈河区法院对此案开庭审判,并作出如前判决。

六年六个月!这起防疫期间省督重点案件判了!

  沈阳市政法机关在党委的领导下,各部门通力协作,利用21天时间办结此案。至此,沈阳市共有三件案件依法从快结案,为打赢这场疫情防控阻击战提供了有力的法治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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