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3 西安鐵路運輸檢察院提前介入一起非法收購珍貴瀕危野生動物案件

2020年2月3日,在全國人民抗擊疫情的關鍵時期,有人公然在快手炫耀“飼養”的動物,西安市公安局接到群眾舉報後,迅速出擊,在犯罪嫌疑人租住的房屋內查獲綠海龜、阿根廷黑白泰加、綠鬣蜥等野生動物,經有關部門鑑定,綠海龜為國家二級重點保護,以上動物均收錄在《瀕危野生動植物種國家貿易公約》附錄二中。日前,西安鐵檢院已完成提前介入引導偵查取證工作。

經陝西省人民檢察院指定,西安鐵路運輸檢察院自2017年10月起受理西安市區域內發生的環境資源類刑事案件。疫情爆發後,西安鐵檢院結合自身實際及時制定了《新型冠狀病毒疫情防控工作應急預案》,要求業務部門與公安機關建立動物類案件常態提前介入機制,與民行部門加強公益訴訟線索信息共享,對動物以及製品類案件及時向上級院彙報、請示。

公安機關在案發後,及時將案件情況向西安鐵檢院進行了通報,公訴部門負責人適時對該案的取證提出了意見。公安機關形成電子卷宗後,辦案人詳細審查,多次電話與公安機關辦案人溝通,瞭解案發細節,並就罪名認定、法律適用、漏罪、漏犯等方面提出了明確具體的意見,同時向上級院進行了書面彙報,並就疫情期間案件強制措施的適用,提審等方面的困難進行了請示。

公安機關根據檢察機關的指導意見正在進一步偵查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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