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8.14 左安幼儿园内酿惨剧 凶手因情所困杀两人

吉安法院网讯 遂川籍男子何某因妻子两次起诉离婚,寻找大舅子未果,对大舅子一家怀恨在心,竟持刀在遂川县左安镇幼儿园将大舅子刘乙及大舅子儿子刘丙杀害。近日,江西省吉安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宣判了该起案件。

何某本有一个幸福的家庭,与妻子刘某在2009年春天结婚,婚后前几年两人感情很好,结婚五年之后两人在福建打工时常因琐事发生争吵,感情逐渐变淡,并引发分居。刘某在2015年第一次起诉与何某离婚未成,又在2017年第二次起诉离婚。2017年5月3日离婚案开庭之后,何某接受不了妻子刘某坚决要离婚的现实,并埋怨大舅子刘乙没有帮忙说和,遂持刀尾随刘乙来到左安镇幼儿园,先将来幼儿园接刘丙放学的刘乙杀害,并用刀刺伤刘丙的脖子和肚子,将刘丙挟持至幼儿园三楼楼顶,与在场的群众对峙,要求群众将妻子刘某、丈母娘丘某带到现场。

左安派出所民警和左安镇政府工作人员赶到现场后,及时与何某进行沟通,希望何某先将刘丙放下。何某情绪激动,不停威胁在场民警和群众,如果不能尽快见到妻子刘某、丈母娘丘某,就将刘丙从楼顶扔下去。双方僵持五分钟左右,何某突然将刘丙从楼上扔下,自己则准备跳楼自杀,被在场的民警及时抓获。归案后,何某对自己的犯罪行为供认不讳,并带领民警指认了购买刀具的超市、尾随被害人的路径。

吉安中院根据何某的犯罪事实和相关证据,对何某作出了死刑判决。宣判后,何某服判未提出上诉。案件正依法报请最高人民法核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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