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8.13 廣西數十名市民花3300多萬買“房改房” 5年過去得不了房錢難退

【編者按】房改房是享受國家房改優惠政策的住宅,具有福利補貼性質。由於此類型房屋一般會比普通商品房要便宜,吸引了一些市民關注。然而,不少單位和市民卻不清楚,房改房的出售和進入市場都是有一定限制的。這不,近段時間,本報接到不少有關房改房問題的投訴:有的購房者錢都交了多年,才知不符合政策,錢被代建公司挪用,如今房錢兩空;有的單位將房改房剩餘房源調劑給其他單位職工,不料中途出現變故,不得不收回房源資格重新抽籤,引來購房者不滿。那麼,出現這類問題的原因到底在哪,誰又該承擔相應責任?本報今起推出“關注房改房糾紛”系列報道,敬請關注。

廣西數十名市民花3300多萬買“房改房” 5年過去得不了房錢難退

買房本是一件開開心心的事,然而市民林女士最近卻煩惱不已:她和數十名購房者於多年前共花費3300多萬元,在代建商那認購了自治區疾控中心危舊房改住房項目(下稱該項目)的房子,因不符合政策至今沒有得房;想退錢,該項目代建商廣西兆邦置業集團公司(下稱兆邦公司)卻稱目前無錢可退。

8月7日,自治區直屬單位住房制度改革委員會辦公室(下稱區直房改辦)稱,在前期操作中,該項目存在不符合有關政策規定的地方,自治區疾控中心已作出相應整改。

1 購房者:

多年前買了房,現才知與政策不符

7月20日,購房者林女士向南國早報記者反映稱,多年前,她購買了自治區疾控中心危舊房改住房項目的房屋,與兆邦公司簽訂了合作建房協議書,當時並不知道該項目房屋存在政策問題。然而,至今沒有得房,還被告知與政策不符,之前簽訂的協議有可能是無效的。

林女士說,2013年,兆邦公司在匯春路的項目部對外公開銷售該項目的房子和商鋪。項目部設在自治區疾控中心內一側的院子裡,正對著項目地塊,提供了沙盤、戶型圖、宣傳單以及自治區疾控中心與兆邦公司簽訂的相關協議書。“當時,兆邦公司對外聲稱建設單位職工要不了那麼多,可以對外調劑(銷售)不少於30套房子。”林女士說,根據協議書,兆邦公司可以按政策規定自行銷售及處理不少於30套新建非還建房及一定面積的商鋪,所以他們才出錢購買的。從2013年至2017年期間,他們與兆邦公司簽訂了協議書,並確定了房號。

記者看到,購房者在2015年2月簽訂的合作建房協議書上顯示,房價為每平方米4980元。認購一套140多平方米的房子,總價大約為70萬元。

據介紹,經不完全統計,有42名購房者簽訂了協議書,交了共計3300多萬元房款;認購商鋪的有近20人,商鋪的價格是每平方米3.8萬元,交了共1100多萬元。此外,這些購房者還向當時作為兆邦公司的委託代理機構廣西夢江南投資有限公司(下稱夢江南公司,即代理商)繳納了數百萬元的“諮詢服務費”。

林女士說,合作建房協議書上寫明“2016年12月31日竣工,全部工程竣工驗收備案完畢後一年內辦理房產證”。但是,他們至今沒有得到房子,才得知是與政策不符,想要退款,兆邦公司卻表示,資金已經投到了其他項目上,目前沒有錢可退。

2 代建商:

“銷售及處理”是按協議進行的

7月26日,兆邦公司負責人李先生接受記者時表示,為解決前一任代建商在項目前期的歷史遺留問題,自治區疾控中心通過公開招投標方式,確定兆邦公司為代建單位,並於2012年8月14日、2013年5月6日和2013年9月26日分別與兆邦公司簽訂了三份補充協議。

據介紹,按照補充協議,自治區疾控中心向兆邦公司借款1500萬元,妥善處置好自治區疾控中心與前任代建商在項目前期開發中產生的補償問題,自治區疾控中心同意由兆邦公司“按政策規定自行銷售及處理不少於30套新建非還建房”。在補充協議二、三中,自治區疾控中心同意把項目的配套商業設施和配套服務用房約1375平方米、所增加配套商業設施面積625平方米的所有權給予兆邦公司並將產權證落實到兆邦公司名下。

據介紹,兆邦公司獲得配套商業設施2000平方米的所有權後,不再要求自治區疾控中心償還1500萬元的借款。這些配套商業設施的土地出讓金及建設工程成本由兆邦公司承擔,兆邦公司回報包乾收益1220萬元給自治區疾控中心,在工程結算時由自治區疾控中心衝減項目建設成本,降低房價。

李先生認為,依據這些協議規定,兆邦公司才對一些房源及鋪面進行銷售與處理。“三份補充協議的內容有所不同,簽訂了後面的協議之後,前面的協議沒有約定取消,還是繼續執行的,只是細節方面雙方沒有談妥”。

3 區疾控:

從未委託他人對外銷售房源

2016年12月7日,自治區疾控中心發佈通告稱,相關機構、相關人員對正在建設的匯春路危舊房改住房房源進行銷售,“這完全是違法違規行為”。2017年2月20日,自治區疾控中心發聲明稱,該項目是根據自治區人民政府等相關政策文件規定立項、審批和報建,房源的分配及調劑均嚴格按照相關政策和程序進行,“從來沒有委託任何中介機構或個人對外銷售危舊房改住房項目房源”。這份聲明目前還公佈在項目現場顯眼處。

“為有效維護自身合法權益,避免更多群眾上當受騙,請已經向某公司或個人繳納了購房費的人員及時向公安機關等相關部門反映和舉報。”2018年3月6日,自治區疾控中心發公告稱,根據群眾舉報等途徑發現,某公司直接或委託社會中介機構違規虛假銷售本項目住房,涉嫌詐騙。

7月27日上午,自治區疾控中心相關部門負責人表示,危舊房改住房改造項目屬保障性住房性質,非還建住房的供應嚴格按照危舊房改住房改造有關政策執行,不能隨意對房源進行銷售和收款。與兆邦公司於2013年9月簽訂的補充協議三,已經取消了補充協議一中關於自治區疾控中心同意由兆邦公司按政策規定自行銷售及處理不少於30套新建非還建房的約定。

該負責人還表示,當合同協議與政策相沖突時,協議內容則無效。2014年10月份該單位就已經發函給兆邦公司,兆邦公司只能按照政策規定接受符合購房條件的自治區疾控中心職工報名。

該項目的房源在沒有分配的情況下,也就不存在所謂的剩餘房源銷售問題。自治區疾控中心相關部門負責人說,他們和這部分購房者沒有關係,現在解決這一問題的唯一辦法就是兆邦公司退款給購房者。兆邦公司和自治區疾控中心之間的問題,可以通過法律途徑進行責任認定。(南國早報)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