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3 對於取消結婚彩禮錢這個說法,你怎麼看?

大斌的生活


我只想說,要彩禮都不算啥,我家女兒,幼兒園3年,小學,舞蹈班,英語班,畫畫班,價位不等,你們自己算,初中上好的學校交2萬,中午託教800一月,還是一般的,多少錢,高中,差4分,花了15000,一月生活費1000元,上高三一對一輔導一小時150元花了10000多,現在大學,學費13000,一月生活費1300元,還不說孩子書本費,材料費,日常開支,麻煩男方家長算算,我們養女兒,長大了,漂亮了,送你家,你出8~9~10來萬,算錢嗎?而且找工作有合適還是女方家長那錢,我說的是最基本的開支,一般男方出的錢都有給孩子們了,有幾個父母會花孩子錢,至少我不會,而且還會那自己錢給孩子陪嫁妝,多少看自己到時候能力,我有男孩,也有女孩,我只是想說女方更不容易,培養孩子優秀了,你家採摘果實,感覺挺好,不想想對方有多不易,換位思考,你就能理解,要不然老人們說女兒賠錢貨,是真的在理,一般女婿還感覺養我父母應該,養女方父母就不在理,那人家為啥給你養個老婆。


無所謂1371


完全同意!

以前的彩禮是給女方父母的,作為養大女兒的錢。女兒嫁出去了,一輩子沒什麼機會回家看父母。都要在婆家伺候公婆。

以前都女人在家也沒什麼地位。除非這個女人的家族很有錢。陪嫁很高。才會提升女人在夫家的地位。

為什麼不要彩禮,來說說我媽媽和我

我爸媽結婚的時候,都是農村的,什麼都沒有。沒錢,更不會像現在的人還要買房買車。結婚後我爸就先出國了。出國沒有想象的那麼好,打工也很苦,還有語言障礙。工資一部分還債(出國要給別人好幾萬)一部分帶回國給家人。過了幾年我媽也出國了,兩個人都待生活費給家裡。給爺爺奶奶,也給外公外婆。已經帶了二十幾年了。不只是帶生活費,每次回去帶衣服,營養品,菸酒咖啡,橄欖油。同樣都是兩份。所以沒有彩禮,也沒有陪嫁這些都無所謂。我爸媽一條心,而且對兩邊的父母相對都很公平。

所以也沒有彩禮無所謂,也不需要陪嫁。只要以後對兩邊的父母都一樣好就可以。

我跟我老公結婚前,我爸媽就跟我說不要我老公傢什麼彩禮。只要這個人對我好,吃苦耐勞有上進心就可以了。我們結婚也是沒彩禮沒陪嫁。就是我們兩個人結合在一起了。老公也對我很好。我們剛結婚暫時還沒有能力給父母錢。但是等過幾年只要我們有能力了就會像我爸媽對待我爺爺奶奶,外公外婆一樣的對待我的爸爸媽媽和他的爸爸媽媽。

沒有彩禮沒有陪嫁,反而避免了很多因為這些的爭吵。多少人因為彩禮談不攏而結不成婚的。


Winniebbb


取消彩禮的同時開放男男結婚差不多。不然只會有更多的光棍。彩禮我覺得是有必要的,對於女方來說是一種保障。最近我聽老公說他一個表舅30歲了娶了一個有些精神問題的女子20歲。去年生了一個男寶寶。他表舅是個孤兒,女方家也只生了兩個女兒,所以結婚什麼都沒有要。孩子也是外婆在帶。就在前幾天我聽到婆婆跟老公在說那個表舅又談了一個女朋友。關於這個問題他們是這樣討論的,雖然娶這個老婆沒花什麼錢,但是孩子買奶粉的錢也花了不少,😂😂😂聽到這樣的話頓時覺得那些結婚不要彩禮的人很傻,很天真。結婚不能什麼都不圖!


指項鍊129874449


這個問題我覺得,不是取消不取消的問題。而是合不合理的問題,在我的老家也有要結婚彩禮這一說,一般就是10萬元,這10萬元不是給女方家裡的,而是給這對新婚夫婦置辦物件或當作存款的。男方家裡有錢就多給些,沒錢就少些。我覺得給可以,如果兩個人都唉對方,那個這個彩禮可以有,但一定要符合男方的經濟實力才好,不然因為彩禮拆散一段姻緣多不好?

我記得前段時間有個新聞,說女方要彩禮好像要了15萬,男方家裡可以說舉債為他結婚,然後在裝修房子的時候因為電視比同事的小鬧了很久。最後這男的又是哄又是商量的,就差跪下求了,最後男方妥協說給換,但是男方沒有給換,於是結婚當天婚都沒結成。到結婚日子了,男方開車去女方家接近,這女方到新房一看,電視沒換,當場好像就把電視給砸了,當時孃家親戚,男方父母和親戚都在。最後這婚也不結了,女的又想和好,但這潑出去的水,還能收回來麼?

無獨有偶,有個小夥子跟他女朋友相戀8年,最後修成正果。在他們開始的那一年女方父母只說一個要求,你窮我家不挑你,你沒錢,長得是否好看都不重要,重要的是你要對我女兒好,你要有一套自己的房子,餘下的不用你操心。說句不好聽的話,這男娃子家裡最窮的時候吃了上頓沒下頓,但因為愛情,這小子自己跑去南方找工地幹了3年,攢了6萬多,期間一直和這個妹子保持聯繫,回到我們老家弄了個首付房,之後在老家和她女女朋友一起打工還貸款。8年修成正果了,然後女方家裡要了88888的彩禮,這彩禮也是女方給出的,然後走個過場。(這裡面其實有一段故事,女孩的媽媽跟女孩兒說,你們先處著,他窮不要緊,只要努力,你們能一起走過這段時光,哪怕他最後沒有買得起房子,只要你喜歡,我們也不反對。如果他不肯努力,那這個人也不值得你託付終身)

兩個故事兩種結局,彩禮是一個形式,條件好就多給些。條件不好就少給些,所以取消不取消不重要,重要的是你要的彩禮要在南方承受範圍之內,不然這個彩禮就成了負擔,親家變仇家的比比皆是。錢是拿到了,但為了結個婚欠了一屁股債不也那麼回事麼?畢竟不能跟錢過一輩子啊。


實體店老王


彩禮不是一個法律概念。沒有條款規定。它是一種習俗。我個人認為堅決不能取消。否則後果極其嚴重。我從三個角度分析一下:

第一:當前的婚姻因為彩禮引發了很多亂象。但根源不在彩禮。在於人性。你可以取消彩禮,你可以取消人愛慕虛榮,貪婪攀比的本性嗎?顯然不可能。所以表面上結婚的亂象是彩禮引發的,而實際不是。也就是即使取消了彩禮,人們還會通過其他渠道攀比。

第二:彩禮是給女方的。根本就在於女方婚後要生兒育女,懷胎十月,彩禮是給女方的一種保障。同時女方確實是弱勢的一方,無論從身體,還是收入。不能因為女人貪婪,就連保障都取消了。所以,取消彩禮不順應人性。

第三:不能取消彩禮,但要合理。所以應該取消抵制那些不合理的彩禮,偏離了婚姻本質的彩禮。一刀切顯然是不可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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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aterkey


這樣一來有人歡喜有人憂。

大多數丈母孃可不願意,自己“賠了夫人又折兵”嫁了女兒有可能還要倒貼。

婆婆媽就高興了,不用常常為彩禮錢叫苦連天了,白得一個兒媳婦不說有可能還會賺一點。

其實談婚論嫁,彩禮錢不要過份要求,雙方都能接受。你來我往,女方也要陪嫁。搞得皆大歡喜就好了。


同一個天空Mo


不贊成!不同意,如果不要彩禮了,首先中國裡那些重男輕女的風氣永遠不會改變,男女數目也持續失衡,。再說如果女孩家不要彩禮,婆家人誰會看的起你親家和你們女兒?婚後你們女兒對婆家人稍有待慢,婆家人就會小題大作,各種嫌棄,最後房,車沒你的名,沒份。你一無所有的走人。你女孩又落個二婚的名聲,再找對相時自身條件就會大打折扣。而婆傢什麼也沒有損失,還有了孫子,這沾光和損失的婆家,孃家,男人,女人。誰會划算,誰吃了大虧?有女孩的孃家不要彩禮是大傻瓜。如果不想當傻瓜,就要多多的彩禮!


寒月驕陽1


我不贊成。如果不要彩禮的話,誰還要女娃,父母生一個女娃,倖幸苦苦養大,不要彩禮你願意把自己女兒嫁出去嗎?

儘管現在社會,在彩禮方面,又不少騙婚的。就利用法律的漏洞,專門結婚,離婚,又結婚,騙取彩禮。社會上真有這些人,專門騙取彩禮。

我一個好哥們,可伶很。當初相親認識女孩,其實女孩在新疆一直上班,可能有男朋友,女孩父母不願意,不想讓自己的女兒嫁的那麼遠,就讓女孩過年回家相親。但兩人就在一起,然後就結婚。自打結婚以來,女孩的毛病漸漸露出來了,不都收拾家裡衛生,不做飯,最重要一點不生娃,就拿著手機整天打遊戲,而且打遊戲和以前新疆的男朋友在線一起打遊戲。漸漸的心也變了。結婚兩年,兩人矛盾越來越深,最後離婚了。

對於農村來說,掙錢太不容易了,更何況給孩子結婚,是一筆鉅款,真的。法律應該增加條款,防止一些心懷不軌的人鑽了漏洞。

如果讓女方不要彩禮的話,我不贊同



贊同。不僅應取消其說法,更應該取消借婚姻索取財物的一切實質想法和行為。

我國《婚姻法》第一章第三條明文規定:“禁止包辦、買賣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為。禁止借婚姻索取財物。”由此表明,我國早已在法律上判處了彩禮的死刑,它目前只是在我國部分地區尤其是落後的農村地區頑固地存在著。

彩禮從誕生那日起就一直是一種陋習和傳統文化中的糟粕,因為它在古代儘管是男方據家境主動贈予女方,但其實質就是幾乎買斷該女子婚後與孃家的關係,將女子作為男方大家庭的附屬人進行對待和處理。所以,新中國建立後的《婚姻法》都不支持、保護而是將它予以廢止。

從總的來說,現今我國部分女性或其父母索要(高價)彩禮的原因主要在於:她們自身綜合實力不足,太不自信的同時也太不信任對方,從骨子裡始終將自己視為弱勢一方,認為女子一旦與中國男人結婚必然會全面吃虧(如親吻、夫妻生活、子女隨父姓、做家務等等均是其丈夫佔便宜),必須要求男方(含其父母)加以經濟補償以彌補自身的諸多不足,實質是在婚前單方面追求一種經濟特權而絕不是男女平權,用於感恩回報父母、扶持弟兄、“私房錢”、撐臉面等,否則“寧缺勿濫”。但令人奇怪的是,如果她們嫁給“歪果仁”卻根本不會要這要那,甚至還寧願倒貼。由此主因衍生出的諸多具體原因或理由,其實都是站不住腳的為追求經濟特權的藉口或託詞而已。

女方主動索要或接受彩禮等的危害相當大,相對數額(與男方家庭的收入比)越大危害越大,因為“吃人的嘴短,拿人的手短,”等於是自降等級和自降爭取與男性平權的底氣,必將進一步強化而不是削弱重男輕女、男尊女卑的思想觀念,隨時可能會成為引發婆媳、夫妻矛盾爆發的不定時炸彈,也隨時可能會成為女子婚後在婆家無地位受人任意驅使擺佈的藉口——“我們花了XX萬彩禮把你買過來,所以你應該……不應該……”,也可能會成為老公大男子主義和變成巨嬰再合適不過的託詞(這也是部分普通家庭男人也鼓吹彩禮的險惡的內在動因)……與古代女方接受彩禮後唯一不同的是——女子擁有主動離婚權。

即使彩禮只是用於走過場(為女方撐面子)婚後全額返回男方,仍然為婆家提供了隨時可能提及彩禮問題戲說兒媳一番的索材,何苦要去撐那個面子呢?那些東家長西家短、喜好到處八卦的長舌婦,誰都無法堵住她們的臭嘴!

總而言之,不管什麼地方,彩禮、房車也好,陪嫁(嫁妝)也罷,還是什麼三金四金、改口費等等名目,如果是主動自願地贈予,可以免強視為是對婚姻本身而不是對對方的態度,因為其實質是為新組建的小家庭提供金錢或物資資助(本人主張除結婚必須品外其他所有的資助時間宜在婚後細水長流地進行而反對在婚前一次性給付,因為在婚前的其他“資助”項目多少有點像做交易和買賣的感覺)。如果哪方主動索要,就直接表明哪方的三觀和人品多少有些不正或有問題——索要的價值越高表明其對金錢或物質越貪婪,甚至幻想被對方包養,不勞而獲、坐享其成,成為巨嬰;即使價值不高,也說明其貪圖小便宜;即便用於走過場,也說明其喜好借花獻佛、死愛面子;要的名目越多,越表明其有巧立名目的耍奸心計。


尋常人家53728838


天價彩禮是哪來的?

是每一個被流產的女嬰用自己的命一點點堆高的;

天價彩禮該被譴責,但輪不到殺女存兒的人去譴責,這些人的道德瑕疵比天價彩禮高的多的多,一個只是貪婪,而另一個是殺生;

正常生育比例女性是要稍高於男性一些的,現在卻多出3000萬男性,這意味著最少有3000萬女胎因為性別被人工流產(有的甚至要流掉兩個,三個,才會得到自己想要的男嬰)

在座諸位男性同胞們,你們有誰阻攔過或者勸過身邊想要流掉女嬰的親戚嗎?你們勸的時候也如今日抨擊高價彩禮那般熱情高漲的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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