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3 長期做臨時工,沒有勞動合同,如果身體健康出了問題誰負責呢?

阿平正傳


早就沒有‘’臨時工‘’、正式工之分了,統成為合同制職工。

依照勞動合同法的規定,企業用工必須與職工個人簽訂書面勞動合同,應在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與職工個人簽訂。一個月後至一年未簽訂合同的,企業應承擔違法責任,支付給職工個人11個月的雙倍工資(申訴時效為一年)。

法律認可事實勞動關係,在一個單位長期工作,沒有簽訂書面勞動合同的,屬於存在事實勞動關係,就會受到法律的保護(關鍵是你要有證據能夠證明你與該單位自何時起存在事實勞動關係,比如你有單位的工牌、工作證、工作服、發放工資的銀行卡、工資條、考勤表、單位出具的有關證明等等等等)。

單位用工必須及時為職工建立社會保險檔案,及時繳納社會保險金(五險一金)這樣就可以保障職工個人的養老、醫療、工傷、生育、失業等問題。未給職工建立社保檔案不及時繳納社保金的,是違法行為,職工個人可以依照《社會保險法》的規定去投訴,依法維護自已的合法權益。

###(為天下勞工鳴不平)###


堂吉訶德646


現在沒有固定工、臨時工之類,所有人都是勞動合同工。沒有簽署書面勞動合同,但只要構成合法的勞動關係,用人單位就應該為這個人繳納社保保險,包括養老、醫療、工傷等,若用人單位沒有繳納社保,而導致員工生病了無法獲得基本醫療保險報銷,用人單位應該依法承擔基本醫療保險報銷的部分。


稅務律師菅峰


對臨時工來說:

對臨時工來說,很多可能連簽訂合同都沒有,所以這點大家要注意。不管是幹幾天,只要幹,就一定要簽訂合同,這樣對我們維權和保障很有幫助。

所以,單位不給交社保的情況下,我們想要單位給補繳上:

首先要做的是確定勞動關係。勞動關係確認確實比較麻煩,因為我們要找到給我們發工資的單位,然後找到他的用人資料和發放工資的會計憑證顯示工資明細表裡邊有我們的名字。

之後,可以向用人單位要求補繳社保費。如果單位拒絕補繳,可向單位所在地的勞動監察部門舉報。


新一站保險網


如果是長期固定在一個單位做臨時工(長期說明時間上沒問題),事實上已經構成了法律上的合同關係,用人單位有法定義務為該員工提供相應的社保等福利,當員工出現身體健康問題時,能得到一定的保險補償。

如果不是長期固定在一個單位,比如現在城市很多地方有街頭自己找工作的臨時工人,他們的工作地點和單位都不固定,身體健康問題只能自己負責。當然工作過程中造成的傷害,用人單位也有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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