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8.03 湟中縣檢察院對湟中縣首例監察委移送案件提起公訴

8月1日,湟中縣人民檢察院依法對湟中縣某職校校長吳某某涉嫌貪汙、受賄、單位受賄罪向湟中縣人民法院提起公訴,該案是自湟中縣監察委成立來湟中縣第一起由監察委辦理並移送檢察院審查起訴的案件。

今年以來,為確保實現監察機關移送的案件能夠及時有效的辦理和流轉,湟中縣人民檢察院組織相關部門認真學習《監察法》《監察法釋義》等法律法規,認真研究監察機關移送案件的審查機制和措施的適用,同時明確工作紀律,為監察委移送案件的協同對接打下了良好的基礎。在監察委對該案調查期間,湟中縣人民檢察院以高度責任心和意識,本著“快介入、快審查、快起訴”的原則,積極派員提前介入,在案件定性、證據收集固定、留置程序及強制措施適用等方面提出意見建議,並給予積極配合。案件受理後,第一時間分案流轉,由檢察長專門辦理,在辦理過程中,辦案人多次與上級院溝通請示,同時積極與監察委、法院、公安等部門協調,嚴格遵守法定工作流程與方法,確保案件辦理過程中各個環節銜接順暢,案件辦理協同高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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