湟中縣人民檢察院組織召開擬不起訴案件公開審查聽證會

3月24日,湟中縣人民檢察院對“汪某某涉嫌故意毀壞財物罪”一案組織召開聽證會,會上,邀請人民監督員、偵查機關代表、被害人代表、辯護律師等社會各界人士10餘人參加,參會人員對該案擬作存疑不起訴發表了各自意見,並對案件辦理的合法性、公正性進行。

湟中縣人民檢察院組織召開擬不起訴案件公開審查聽證會

該案中,犯罪嫌疑人汪某某因不滿被害人張某某(村幹部),前往被害人家門口,在被害人家門口短暫逗留後離開,隨後被害人家中庫房起火,造成財產損失。偵查機關湟中縣公安局以被害人汪某某涉嫌故意毀壞財物罪將案件移送至我院,我院承辦檢察官經認真審查後認為,汪某某雖然到達過現場,但並無證據證明其為放火者,故綜合全案提出了存疑不起訴的處理意見。

湟中縣人民檢察院組織召開擬不起訴案件公開審查聽證會

聽證會上,承辦檢察官介紹了基本案情,闡述了擬不起訴的依據,偵查機關湟中縣公安局代表發表了同意不起訴處理的意見,同時,承辦檢察官還耐心向被害方及人民監督員解釋該案法律適用、事實認定上的問題,受邀參會人員依次發表了意見及建議,所有參會人員均贊成對案件作不起訴處理的意見。聽證會結束後,承辦檢察官還根據聽證筆錄和評議意見製作案件彙報材料,提交院檢委會討論,為檢委會最終作出決定提供重要參考依據。

湟中縣人民檢察院組織召開擬不起訴案件公開審查聽證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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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次聽證會湟中縣人民檢察院運用聽證的形式擺事實、講法律,用“看得見”的方式深化檢務公開,以公開促公正、以透明促廉潔,提升了檢察機關和檢察工作的社會滿意度,取得了良好的社會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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