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9.20 外甥女為舅媽替考 兩人面臨刑責 台州查獲全省首例人事考試替考案件

擔心通不過全國一級建造師資格考試,找來外甥女替考,結果雙雙被抓,面臨刑事處罰。這尷尬的事情就發生在椒江一考點。9月19日,記者從台州市人事考試辦公室瞭解到,這是《刑法修正案(九)》頒佈實施後,我市查獲的全省首例人事考試替考入刑案件。

9月16日上午,全國一級建造師資格考試即將開始,各個考點的考生陸續進場。在椒江一考點,一考場的監考老師在核對考生身份證和准考證的時候,遲疑不決。

“當時,監考老師發現一名女性考生與其身份證上的照片不符,將情況反映給了考務辦工作人員。”台州市人事考試辦公室主任繆準說,當工作人員趕到考場時,該考生已經離開教室。

考生的異常舉動引起了工作人員的懷疑。他們調取了考場監控視頻,發現該考生已經離開考點,不知所蹤。隨著調查的進一步深入,工作人員發現該考生年齡與准考證上的年齡存在較大差異,判斷考生很可能是因為替考害怕被發現而離開考場。同時,還發現該名考生已經參加9月15日下午的考試。

“瞭解情況後,我們通過軌跡數據信息,查到考生住在臺州椒江大酒店。”椒江公安分局海門派出所民警王一昕說,他們馬上聯繫考試辦工作人員迅速出動,成功抓獲該考生。

讓民警意外的是,客房內還有一名同住女生。經檢驗身份,正是實際要參加本次考試的考生本人。最初,兩人百般抵賴,拒不承認,企圖矇混過關。當考試辦工作人員出示考場視頻監控錄像後,兩人終於交代了替考的犯罪事實。

原來,兩人親戚關係。替考人姓楊,是一名建造專業的在校大學生;實際考生姓劉,是楊某的舅媽。據劉某交代,由於在家照顧小孩,沒時間看書,一直擔心無法通過考試。剛好她的外甥女楊某讀的是建造專業,也一直在準備建造師資格考試,便讓楊某替她考試。

《刑法修正案(九)》第二百八十四條規定,代替他人或者讓他人代替自己參加法律規定的國家考試的,處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目前,兩名犯罪嫌疑人已被公安機關採取強制措施。

“人事考試是評估人才職業水平的重要方法,替考作弊行為嚴重破壞了考試的嚴肅性和公正性。這也是‘作弊入刑’後,全省首例人事考試替考入刑案件。”繆準說,兩人的行為不但要受到法律的處罰,還將記入個人誠信檔案,給今後的升學工作帶來諸多不便。

來自:台州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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