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22 「双鸭山网警提示」我市一网民发视频侮辱执法民警 被行政拘留十日

我市集贤县公安局工作中发现一段辱骂民警的快手视频在网上快速传播,视频中我市一网民发布交警执法视频并配文字称“开始抓车了,大家看这些狗”,恶意侮辱执法中的公安干警,在网络上造成了恶劣影响。辱警事件发生后,集贤县公安机关对其进行了行政处罚,行政拘留十日。

「双鸭山网警提示」我市一网民发视频侮辱执法民警 被行政拘留十日

「双鸭山网警提示」我市一网民发视频侮辱执法民警 被行政拘留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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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察的执法权有一系列法律的明确授权,合法权利的充分保护与社会秩序的正常运转都有赖于这些执法权的依法有效行使。如果公安机关对肆意辱骂、殴打以及造谣诽谤民警的行为不能惩处到位,就不能给人民群众以除暴安民的信心。因此,对于袭警、辱警行为一定要严肃查处。这既是保护民警依法履职,更是维护法治权威。对在视频中挑衅侮辱依法履职民警的行为,必须严查!

双鸭山网警提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第二项规定,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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