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15 保时捷行驶中突然起火惊魂一刻幸无人员伤亡

10月9日18时,常山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事故中队接到群众报警称,常山火车站路段发生一起车辆起火事故。

接警后,常山县交警大队事故中队以及辉埠中队立即派出民警赶赴现场。据参与救援的民警祝欣慰回忆,当时现场已经燃起大火,车辆瞬间被烧成了架子,所幸现场无人员伤亡。

经调查,当天17时50分,市民严某在驾驶证暂扣期间,驾驶浙HV11XX号保时捷轿车沿48省道连接线青石往常山方向行驶,在行至火车站路段时,车辆为了避开前方的塌方警示牌,在紧急刹车并迅速滑行20余米后与路边护栏发生碰撞,并引起自燃。事故发生后,常山县交警、消防等部门工作人员立即到场对事故现场进行处理。

目前,该事故已造成1辆小轿车烧毁,暂无人员伤亡。事故原因还在进一步调查中。

交警提醒,市民在驾驶证暂扣期间不得驾驶车辆,若驾驶证被依法扣留期间仍驾驶机动车的,将被处以200—1000元罚款并扣车,可以并处15日以下拘留。广大机动车驾驶员在日常出行中,也应当注意车速,在不熟悉或灯光昏暗的路段应当减速,安全驾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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