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4.03 烈士陵園疏於管理維護 檢察建議推動著手整改

浙江檢察網舟山訊 烈士陵園本是後人紀念英雄之地,但舟山市普陀區有不少烈士陵園存在設施年久失修、碑文脫落、雜草叢生等問題,甚至被佔為他用。

4月1日下午,舟山市普陀區人民檢察院啟動英雄烈士保護行政公益訴訟訴前程序,向普陀區退役軍人事務局發出檢察建議。這也是自2018年5月1日《中華人民共和國英雄烈士保護法》正式生效後,舟山市檢察機關通過公益訴訟對英雄烈士榮譽、尊嚴進行保護的第一起案件。

普陀區桃花島客浦村小山頭,革命烈士陵園裡安葬著百餘名為解放桃花登步英勇獻身的指戰員。然而,清明將至,原本該被祭祀鮮花包圍的烈士們卻與雜物共處。

原來,前不久,普陀區人民檢察院在開展英雄烈士紀念設施專項保護活動時,發現該烈士陵園裡堆滿了水泥、沙石和雜物,還有一臺水泥攪拌機正在作業中,顯然是有人將烈士陵園當成了自己的施工場地。

在排查中,他們發現普陀區其他烈士陵園的情況也不容樂觀。位於沈家門的青龍山革命烈士紀念碑四周已經開始滲水,紀念碑文被汙損、部分碑文顏色脫落字跡不清;登步島戰鬥革命烈士紀念園區內浮雕脫落,雜草叢生……

“我們查看了全區10個烈士陵園,發現紀念設施大多年久失修,甚至有村民佔用陵園作為施工場地的情況,嚴重損害了革命烈士的尊嚴,損害了社會的公共利益。”普陀區人民檢察院民事行政檢察部主任方娜說道,根據《英雄烈士保護法》規定: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負責英雄烈士保護工作的部門和其他有關部門應當依法履行職責,做好英雄烈士保護工作。

為此,普陀區檢察院當即向普陀區退役軍人事務局發出檢察建議,督促其對烈士紀念設施進行修繕維護,並依法對現有侵佔陵園土地予以整改,切實履行管理維護職責,恢復和保持紀念碑莊嚴、肅穆環境和氛圍,維護英雄烈士尊嚴榮譽和社會公共利益。

接到檢察建議後,普陀區退役軍人事務局立即召開專門會議進行研究部署,並隨即開始著手整改。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