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4.03 烈士陵园疏于管理维护 检察建议推动着手整改

浙江检察网舟山讯 烈士陵园本是后人纪念英雄之地,但舟山市普陀区有不少烈士陵园存在设施年久失修、碑文脱落、杂草丛生等问题,甚至被占为他用。

4月1日下午,舟山市普陀区人民检察院启动英雄烈士保护行政公益诉讼诉前程序,向普陀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发出检察建议。这也是自2018年5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英雄烈士保护法》正式生效后,舟山市检察机关通过公益诉讼对英雄烈士荣誉、尊严进行保护的第一起案件。

普陀区桃花岛客浦村小山头,革命烈士陵园里安葬着百余名为解放桃花登步英勇献身的指战员。然而,清明将至,原本该被祭祀鲜花包围的烈士们却与杂物共处。

原来,前不久,普陀区人民检察院在开展英雄烈士纪念设施专项保护活动时,发现该烈士陵园里堆满了水泥、沙石和杂物,还有一台水泥搅拌机正在作业中,显然是有人将烈士陵园当成了自己的施工场地。

在排查中,他们发现普陀区其他烈士陵园的情况也不容乐观。位于沈家门的青龙山革命烈士纪念碑四周已经开始渗水,纪念碑文被污损、部分碑文颜色脱落字迹不清;登步岛战斗革命烈士纪念园区内浮雕脱落,杂草丛生……

“我们查看了全区10个烈士陵园,发现纪念设施大多年久失修,甚至有村民占用陵园作为施工场地的情况,严重损害了革命烈士的尊严,损害了社会的公共利益。”普陀区人民检察院民事行政检察部主任方娜说道,根据《英雄烈士保护法》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负责英雄烈士保护工作的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应当依法履行职责,做好英雄烈士保护工作。

为此,普陀区检察院当即向普陀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发出检察建议,督促其对烈士纪念设施进行修缮维护,并依法对现有侵占陵园土地予以整改,切实履行管理维护职责,恢复和保持纪念碑庄严、肃穆环境和氛围,维护英雄烈士尊严荣誉和社会公共利益。

接到检察建议后,普陀区退役军人事务局立即召开专门会议进行研究部署,并随即开始着手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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