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136 证券简称:天目湖 公告编号:2019-015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天目湖旅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3月7日、2019年3月28日分别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并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办理公司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事项。
2019年4月3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根据公司战略和募投项目的实际情况,为推进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工作的顺利进行,公司决定调整发行方案中的募集资金用途事项,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其他条款不变。
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调整的具体内容如下:
1、调整前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公开发行可转债拟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含30,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将全部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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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按照项目的实际资金需求和轻重缓急将募集资金投入上述项目,本次发行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低于拟投资项目投资总额的部分将由公司自筹解决。
在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将根据项目需要以自筹资金等方式进行先期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之后,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和程序对先期投入资金予以置换。
2、调整后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调整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江苏天目湖旅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4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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