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20 買房送車位,真的有這種好事?

現代社會,車已經成為家用必需品,幾乎每家每戶都有私家車。有車就需要考慮車輛停放問題,每天找車位讓人心煩,單獨購買車位又需要額外支付費用,不少開發商就打出了買房送車位的優惠政策吸引購房者,這其中又有哪些需要我們注意的呢?

買房送車位,真的有這種好事?


明確車位產權

首先,我們要了解一下開發商宣傳中贈送的車位是何種性質的。我國《物權法》第七十四條 “車位、車庫的規定:“建築區劃內,規劃用於停放汽車的車位、車庫應當首先滿足業主的需要。 建築區劃內,規劃用於停放汽車的車位、車庫的歸屬,由當事人通過出售、附贈或者出租等方式約定。佔用業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場地用於停放汽車的車位,屬於業主共有。”

根據法律條款來看,車位的性質分為兩種:一種是開發商根據規劃建設的車位,不佔用小區公共面積,擁有獨立產權,可以用於出售、出租或贈送;一種是佔用了小區內公共區域的,開發商自己劃線分割的車位,產權屬於業主共有,開發商不可以隨意處置。至於如何區分,就看這個車位可不可以辦理產權證,流程和辦理房屋不動產證幾乎相同。

買房送車位,真的有這種好事?

如果開發商承諾贈送的車位是不可以辦理產權證的,那這個贈送就存在風險。尤其是佔用了小區公共區域的車位,此類車位本來就是所有小區住戶共同使用的,不存在贈送的說法,如果遇到小區其他住戶投訴,你很有可能要把這個車位還給大家。

還有一種特殊的車位就是人防車位。這種車位是由人防工程改建的,一般與普通車位處在不同的位置,也有一部分與普通車位處於相同的樓層,按不同區域劃分。產權既不屬於開發商也不屬於小區業主,歸國家所有,戰時將被無償收回,開發商只是暫時使用,不可以出租也無法出售,如果開發商贈送的是此種車位,那就更是在欺瞞購房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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確定贈送方式

車位的贈送方式,也是需要注意的,贈送的是產權還是使用權?想要區分也很簡單,如果你與開發商簽訂的是“租賃協議”或“使用權轉讓協議”,而不是“購置協議”或“產權出讓協議”,那麼開發商贈與你的就是車位的使用權。

而且最新消息顯示,“目前太原只有獨立車庫(四周有牆分隔的封閉式車位)和別墅附帶車位符合登記條件,可以進行個人不動產登記,此外的地下車庫、地面車位、立體車庫等,都無法進行個人不動產登記。”所以太原市場上的買房送車位,絕大多數送的都是使用權。

買房送車位,真的有這種好事?

開發商贈送的產權車位,使用時間是由車位土地性質決定的,車位產權證上會寫的很清楚;如果贈送的是使用權,依照《合同法》第二百一十四條規定:“租賃期限不得超過20年。超過20年的,超過部分無效。”的規定,車位的租賃期最長20年,大部分開發商為了吸引購房者會將車位的使用年限延長至房屋的使用年限(70年),但也有隻送20年的。另外,大家一定要向開發商詢問清楚到期後車位如何處理,是繼續使用還是無償收回?如果繼續使用有什麼條件?


注意附加條件

通常情況下,買房送車位優惠政策的附加條件也比較多,常見的就是要買夠一定面積才符合贈送條件,目的是為了增加銷售;還有指定戶型送車位或限量贈送指定車位的,這類型的戶型和車位一般都存在一些問題,大家在購買前一定要擦亮眼睛。

另外,開發商雖然贈送了車位,但使用也不一定是完全免費的,很多開發商會另外收取停車管理費用。由此也出現了一種號稱送車位,其實是減免管理費的現象,大家一定要看清楚。

買房送車位,真的有這種好事?

總的來說,買房送車位真假難辨。站在叔的角度,如果自己看上的房子正好符合贈送條件是最好的,不符合也不要捨本逐末,為了車位買了不合適的買房子。關於車位的選擇問題,叔之前出過一篇文章《 》,大家可以參考一下。你在買車位時遇到過哪些困擾?文末留言,叔來為你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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