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23 通遼8名公職人員被處分


通遼8名公職人員被處分




通遼8名公職人員被處分

一、庫倫旗茫汗蘇木衛生院院長伍山虛報冒領體檢費的問題。2017年,茫汗蘇木衛生院在開展建檔立卡貧困戶人口免費健康體檢工作中,虛報體檢人數19人,冒領體檢費用3496.10元。對此,伍山作為衛生院院長應負直接責任。2019年11月1日,庫倫旗紀委給予伍山黨內警告處分。

二、科爾沁區錢家店鎮前西艾力村原黨支部書記王鳳臣履行責任不力的問題。2009年至2014年,錢家店鎮前西艾力村未經村民代表大會研究討論,在不適宜農作物生長的礦坑內建設農業大棚項目,給村集體造成重大經濟損失;向本村以外的個人發包(租賃)土地;將前西艾力小學校舍租賃給他人使用,因未及時催收租金,至今仍拖欠租賃費21萬元;對財務工作疏於管理,致使村財務賬目管理混亂。王鳳臣作為時任村黨支部書記,應負直接責任。2019年10月9日,科爾沁區紀委給予王鳳臣開除黨籍處分。

三、扎魯特旗巨日合鎮扎拉格村原黨支部書記

武興金不認真履行職責問題。2008年,在扎拉格村扶貧項目井施工過程中,項目對外發包、打井數量、規格等重大事項均未履行村民民主決策程序。武興金作為時任村黨支部書記,不正確履行工作職責,且存在對農村危房改造政策把握不準、檔案審核把關不嚴等問題。2019年10月23日,扎魯特旗紀委給予武興金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四、開魯縣開魯鎮三合村黨支部書記王鈞對補貼發放把關不嚴的問題。2016年8月,三合村兩戶村民在未種植玉米的情況下,分別申報了種植面積5畝、6.75 畝,並領取補貼款895元、1208.25元。2017年,因未要求群眾重新申報玉米種植面積,致使這兩戶村民又分別領取補貼款819.50元、1106.33元。王鈞身為村黨支部書記,對玉米生產者補貼發放工作把關不嚴,致使不符合條件的村民領取玉米生產者補貼款,應負主要領導責任。2019年6月14日,開魯縣紀委給予王鈞黨內警告處分。

五、科左後旗雙勝鎮二道壕村黨支部書記

趙萬東在落實國家危房改造項目中不正確履行職責的問題。2012年,雙勝鎮二道壕村在實施危土房改造項目時,村民常某朋以其父親常某明名義,使用其他村民危土房照片上報了危土房改造項目審批材料,二道壕村在沒有認真審核上報材料的情況下為其申報了危土房改造項目,使其違規取得危土房改造補貼資金2萬元。趙萬東作為黨支部書記,應負主要責任。2019年11月20日,科左後旗紀委給予趙萬東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六、科左中旗白興吐蘇木巴彥艾勒嘎查黨支部書記吳朝格拉在“十個全覆蓋”工程中私自評定不符合條件的村民為精準扶貧戶的問題。2016年在“十個全覆蓋”工程中,為了完成拆土房任務,吳朝格拉(曾用名:吳春)沒有召開任何會議私自決定將不符合條件的村民李某某列為精準扶貧戶,並指使嘎查報賬員填報相關檔案資料上報白興吐蘇木扶貧辦後被評定為精準扶貧戶。吳朝格拉作為村黨支部書記,負有直接責任。2019年8月21日,科左中旗紀委給予吳朝格拉黨內警告處分。

七、奈曼旗青龍山鎮西窪村原黨支部書記林鳳軍未履職盡責的問題。2012年至2013年,林鳳軍時任村黨支部書記期間承建本村危房改造工程,利用其既是施工方又是工程質量監督管理方的有利條件,在施工過程中偷工減料,造成31戶危改房質量不合格。2019年9月10日,奈曼旗紀委給予林鳳軍開除黨籍處分。

八、原霍林郭勒市環保局監察大隊隊長包中華濫用職權的問題。2010年至2018年,車某某和周某某先後在內蒙古霍煤鴻駿高精鋁業有限責任公司、霍林郭勒市中小企業園區及霍林郭勒市遠大彩鋼製造有限公司院內,在無營業執照、環保手續及處置資質的情況下,進行鋁灰生產加工。包中華作為監察大隊隊長,對轄區內兩家企業多年違法生產監管不力,履行工作職責不到位。2019年7月16日,霍林郭勒市紀委監委給予包中華黨內嚴重警告和記過處分。

通遼8名公職人員被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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