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日晚
瀘定縣陽輝橋附近
男子將車停在路邊
進入燒烤店吃烤串
為躲避電子監控拍攝
男子迅速解鎖新技能
並想出“奇招”
衛生紙用起來
!!!
然而
遮擋車牌號的後果
違法記分12分,罰款200元
結局悲劇了……
2020年3月1日晚22時許,瀘定縣公安局交警大隊接群眾舉報稱,一輛白色小車停在陽輝橋一燒烤店前,車牌被白色紙張遮擋。到達現場後,民警發現一輛車牌為川V750**的白色小型越野汽車停放在路邊,有人用白色衛生紙將後方車牌遮擋。民警迅速展開排查,發現該車駕駛員劉某正在一旁的燒烤店吃燒烤,經詢問,劉某表示自己因害怕車停在路邊會被電子監控拍下扣分,便用衛生紙將車牌擋住,沒想到因此犯了更大的錯誤。
目前,駕駛員劉某因故意遮擋機動車號牌的行為,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11條第2款、《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13條第1款的規定,被瀘定縣公安局交警大隊依法予以違法記分12分,罰款200元的處罰。
你應該知道:機動車故意遮擋號牌扣多少分?依據《機動車駕駛證申領和使用規定》,上道路行駛的機動車未懸掛機動車號牌的,或者故意遮擋、汙損、不按規定安裝機動車號牌的行為,一次記12分。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十一條第二款機動車號牌應當按照規定懸掛並保持清晰、完整,不得故意遮擋、汙損。
第九十條機動車駕駛人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關於道路通行規定的,處警告或者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罰款。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處罰。
第九十五條第二款故意遮擋、汙損或者不按規定安裝機動車號牌的,依照本法第九十條的規定予以處罰。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
第十三條機動車號牌應當懸掛在車前、車後指定位置,保持清晰、完整。重型、中型載貨汽車及其掛車、拖拉機及其掛車的車身或者車廂後部應當噴塗放大的牌號,字樣應當端正並保持清晰。
《四川省〈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辦法》
第六十九條 機動車駕駛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二百元罰款:
(一)故意遮擋、汙損機動車號牌;
(二)不按規定懸掛、安裝機動車號牌的;
(三)未按交通信號燈通行的;
(四)貨運機動車擅自加裝外置燈光的;
(五)應當安裝、使用衛星定位裝置而未安裝、使用的;
(六)除公路客運以外的載客汽車超過核定人數載人的;
(七)未按規定噴塗放大號牌號碼、核載人數等標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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