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19 兩家房產中介員工“分享”客戶資料,為何會被判刑?

兩家房產中介員工“分享”客戶資料,為何會被判刑?

你是否有過這樣的經歷?因為想租房或者購房,去中介諮詢並留下了聯繫方式,接下來就會有不同的中介對你進行“轟炸式”電話營銷,使人不堪其擾。也許你會好奇自己的聯繫方式怎麼會被“散播”的如此廣泛,近日崑山法院審結的一起侵犯公民個人信息案也許會給你一些答案。

2018年9月,崑山市某派出所接到群眾的匿名舉報稱,崑山市某房網房產中介公司員工胡某某向他人發送大量包含公民個人信息的文件,公安機關隨即立案偵查,很快就將嫌疑人胡某某以及另一房產中介公司某區房員工張某某抓獲。

據胡某某向公安機關交代,他和張某某是老鄉也是發小,兩人分別在不同的房產中介公司上班,工作地點分屬不同的區塊。為了營銷業務的需要,胡某某和張某某會通過微信互發一些本公司所掌握的客戶信息,從而“資源互換”,擴大自身的營銷渠道,而這些信息就存放在未採取任何保密措施的公司電腦上。經公安機關偵查,2018年3月至8月間,胡某某、張某某在崑山從事房產中介工作期間相互交換有他人姓名、電話號碼、小區名稱、房屋面積、聯繫方式、門牌號等內容的公民個人信息,其中胡某某向張某某提供公民個人信息共計13000餘條,張某某向胡某某提供公民個人信息6800餘條。很快,案件被公訴機關起訴到崑山法院。

法院審理後認為,被告人胡某某、張某某違反國家規定,向他人提供公民個人信息,並通過交換方式獲取公民信息,情節嚴重,二被告人行為均已構成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罪。最終,法院判決被告人胡某某、張某某均犯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罪,均被判處有期徒刑七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二千元。

法官說法:

隨著經濟社會交往的日益頻繁,人們也更多的依賴於信息通訊,每個人的“大數據”已經慢慢成為一種寶貴的資源。對於每一個合法獲取公民個人信息的單位來說,應該採取相應的保護措施,避免此類信息被非法傳播。作為公民個人,應該秉持“最簡”原則,不輕易在任意場合洩露個人完整的公民信息,同時也警告不法分子,切勿將個人信息當作謀取私利的工具,否則將會得到法律嚴懲。

两家房产中介员工“分享”客户资料,为何会被判刑?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