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3 二股東要求罷免董事長 獐子島管理層給提案者發律師函

二股東要求罷免董事長 獐子島管理層給提案者發律師函

外匯天眼APP訊 : 涉財務造假董事長或被終身禁入、扇貝存貨五年內第三度出現大規模異常、接連計劃出售旗下資產、2019年末淨資產縮水逾9成……

自去年下半年以來,上市公司獐子島集團股份有限公司(證券簡稱:獐子島002069)風波不斷,二股東北京吉融元通資產管理有限公司-和島一號證券投資基金(下稱“和島一號”)與獐子島管理層的矛盾也隨之日益公開化。

在今年2月3日舉行的獐子島2020年第一次臨時股東大會上,和島一號基金管理人北京吉融元通資產管理有限公司(下稱“北京吉融元通”)的法定代表人兼總經理朱源健,現場要求罷免獐子島董事長吳厚剛,並要求大股東與二股東一道立即改組董事會,對於現有失信於股東及中小投資者的管理層不再任用,不過,吳厚剛並未當場對此作出回應。

如今此事有了最新進展,據有關人士透露,獐子島管理層在2月3日當天委託律師向北京吉融元通發出律師函,對其是否能代表和島一號行使股東權利的合法性提出質疑。

資料顯示,2016年6月,和島一號與長海縣獐子島投資發展中心(下稱“長海縣投資”)達成協議,受讓後者5916.12萬股,佔獐子島總股本的8.32%,轉讓價格為7.89元/股,交易總價約4.67億元。隨著獐子島股價不斷下跌,北京吉融元通也遭受了巨大的損失。截至2020年3月2日收盤,獐子島股價報2.46元/股,較轉讓價格累計下跌了69%。

截至2019年三季度末,長海縣投資和和島一號分別持股30.76%和8.04%,是獐子島的第一大和第二大股東,其中,長海縣投資由長海縣獐子島鎮人民政府100%控股。

據有關人士提供的律師函顯示,律師函落款日期為獐子島2020年第一次臨時股東大會召開當天2月3日,發函律所為遼寧智投律師事務所(下稱“智投律所”),其曾受獐子島委託指派律師參加了獐子島2020年第一次臨時股東大會。

智投律所在律師函中指出,《和島一號證券投資基金基金合同》已經到期且未續期。依據基金合同相關規定,基金合同應當終止併成立清算小組,由清算小組進行必要的民事活動。同時,律師函要求北京吉融元通在收到律師函五個日曆日內,提交《基金合同》是否終止等文件,否則視為北京吉融元通不能代表獐子島公司的股東行使股東權利。

對此,北京吉融元通法定代表人兼總經理朱源健對記者表示:“律師函的意思其實就是對吉融元通是否能代表和島一號基金行使股東權利的合法性提出質疑。律師函中提及該基金進入清算程序,但是基金的份額目前沒有全部贖回,財產也沒有清算完畢,根據合同規定不會影響基金合同有效性,也不會影響吉融元通與和島一號之間的法律關係。”

朱源健表示,遵照《基金合同》第二十四條“基金合同的效力”之(四)所明確規定的合同終止的情形有兩點,一是委託人贖回其全部基金份額;二是基金終止且基金財產全部清算分配完畢。“他們在函件中提及的合同沒有續期,不會影響合同的有效期及吉融元通代表基金持有人行使股東合法權益的主張。”

對於上述雙方所引用的依據,記者採訪了多位法律界人士,主要存兩種觀點,一是基金合同到期就應當進行清算,合同效力依舊存在,基金管理人不能再代表基金行使股東權利,但實踐中在未清算完,很多事情都繼續在做,理論上,被投的公司,沒有權力阻止管理人去參會,基金合同和被投公司沒關係;二是,基金合同效力仍有效,基金管理人還能代表基金行使股東權利。

截至發稿,記者與獐子島方面聯繫,暫未獲得回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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