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17 赣州人:春节期间,这些事不能做,后果很严重

 马上就要过年了

  为确保广大市民度过一个

  安全、欢乐、祥和的新春佳节,

  近日,赣州多地发布通告

  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一起来看看

  章贡区禁放范围

  章贡区全域(包含乡镇)、全年(包含任何时段)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大余县禁放范围

  大余县县城东北至火车站,北至自然山体山脚,西至往浮江方向的红砖厂,南至新华工业小区,东至323国道往新城方向左侧。

  安远县禁放范围

  安远县城规划区中心城区,具体范围为:西至新龙河、北至寻全高速、南至九龙公园、东至龙泉湖公园;烟花爆竹燃放安全管理规定禁止燃放的其他区域、地点。

  寻乌县禁放范围

  寻乌县县城区域(包括北至文峰乡长溪村、新罗村、长举村、东团村,南至文峰乡黄坳村、河岭村和石排村,东至杨梅村、大路村和长岭村,西至长布村、田背村、岗背村、小布村;长宁镇全镇域)、各乡(镇)圩镇范围内。

  崇义县禁放范围

  崇义县县城中心城区(东至东侧山体脚下,南至阳明山脚下,西至鱼梁村高滩,北至高速出入口朱坑口村部附近)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生产、燃放烟花爆竹。

  兴国县禁放范围


赣州人:春节期间,这些事不能做,后果很严重

  全南县禁放范围

赣州人:春节期间,这些事不能做,后果很严重

  这看似很平常的风俗习惯

  可能会给你带来大麻烦

  因为

  赣州已有人被拘!

  1月8日,全南县金龙镇陂头村一山场发生森林火灾。经查,系陂头村村民温某优在山场举行下葬仪式时,燃放爆竹引起森林火警,过火面积约3亩,全南县森林公安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对温某优作出治安拘留五日的处罚。

  近日,石城警方破获一起非法经营烟花爆竹案,抓获刘某发等人长期在无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的情况下进行烟花爆竹批发和销售的违法犯罪行为,并现场查扣烟花爆竹2600余件。

  根据

  《赣州市禁限放烟花爆竹管理规定》

  在禁放区域不得销售经营烟花爆竹

  ↓↓↓

  全年实施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

  一是章贡区、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蓉江新区全域;

  二是南康区中心城区及南康区人民政府确定的附近关联区域;

  三是赣县区中心城区及赣县区人民政府确定的附近关联区域。

  明确了在禁放区域外的八大类地点和区域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明确了县级人民政府应根据本地情况,在本规定禁止的燃放烟花爆竹区域外,制定限制或者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规定,划定限制或者禁止燃放的区域;

  明确了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区域内,不得规划设立烟花爆竹经营网点。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区域外,各县级人民政府应严格烟花爆竹经营规划布点,严格执行烟花爆竹零售经营店(点)基本安全条件。

  赣州各县(市、区)地区也根据本地实际,制定了相关的规定。

  少几声“噼里啪啦”

  多一份健康和安全!

  赶紧告诉家里人吧

  来源:综合章贡公安、大余公安、安远发布、寻乌宣传、崇义宣传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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